長達2個月的暑假將至,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今年高達95%的大專學生計畫暑假打工,比例創12年新高,換算潛在打工族多達108萬人,這些學生的目標,平均希望每月賺進2萬9784元,也就是希望一個暑假結束,可以有近6萬元入袋。但大學生最期望至哪些企業打工?過身為大學生,根據調查,「夢幻暑期打工企業
吳姓人妻從丈夫車內行車記錄器聽見丈夫與蔡姓「小三」在車內「嘿咻」聲音,憤而提告求償,但蔡女否認是「車震」的女主角,法官聽完行車記錄器的錄音檔後,認為蔡女所辯不足採,判賠30萬元,可上訴。吳婦控訴蔡女與丈夫有染,並從丈夫車內行車記錄器發現去年2月間,丈夫在醫院停車場內與蔡女搞「車震」,清楚錄下親吻、撞
台中市陳姓男子與羅姓女子原為夫妻,2019年陳男偷看妻子羅女的電腦,發現羅女與王姓男子有鹹濕的對話,包括「等我辦完正事就讓你做到爽翻天」,他翻拍當成證物,控告羅女與黃男勝訴,不料,羅女也對陳男提出妨害秘密罪告訴,法官認為陳男觸犯「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但羅女出軌屬實,陳男行為確有值得憫恕之處,輕
自由時報台海兵推 台美日首合作日本戰略研究論壇(JFSS)秘書長長野禮子近日率團訪台,並與國防部智庫國防安全研究院交流。國防院披露,日本七月將於東京舉辦「台海危機」兵推,將加入台灣方面成員,為首次的美日台兵推;據了解,此次兵推屬非官方性質。
二審認定侵害隱私權桃園市一處社區大樓的五樓翁姓女住戶,被控在住家門口裝設的監視器,直接對準對面鄰居大門、電梯等處,且日夜攝錄,對面的徐姓女住戶認為家人生活作息被「全都錄」,以侵害隱私權為由提告求償,翁女指,設置監視器是為防範宵小,且攝錄角度幾乎只能拍攝自家大門的範圍,未侵害徐女隱私權,一審判翁女勝訴
桃園市某社區大樓翁姓女住戶在住家門口裝設的監視器,鏡頭拍到對面鄰居大門、電梯等處,挨告侵害鄰居隱私權;民眾如何在自家住處裝設監視器,能夠防賊、又不致觸法?律師林曜辰指出,最佳做法是取得社區管委會同意才裝設,而且拍攝的鏡頭最好是自家門口的範圍或公共空間,切勿拍到鄰居大門口、浴室等處,以免衍生事端。
孫姓女子被小孩告知老公的手機訊息異常,一看赫見竟是與陳姓女子之間的外遇對話,還有陳女的露胸、下體淫照,當場心碎截圖,提起損害賠償告訴,未料老公見狀,竟反告她妨害秘密。新北地院認定孫女「無故」竊錄老公與他人的私密對話,日前判她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在歐盟的《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推出後,蘋果(Apple)這類企業被規定必須提供第3方應用程式商店和替代支付,不過最近有日媒指出,現在日本也將跟進。《日本時報》報導指出,日本政府週五(16日)起草1項新法案,將要求蘋果、Google開放其他應用程式商店,以允許使用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聲請釋憲主張,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133條等規範層面不足,在沒有具體事證認定律師構成犯罪時,檢察官就搜索律師事務所,侵害被告和律師間的秘密溝通轄免權。憲法法庭16日為此做成112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宣示相關規範未把律師與被告之間的祕密通訊資料,排除於搜索扣押之外,屬「部分違憲」,相
都在知名半導體公司擔任高薪工程師的曾姓男子與陳姓妻子,陳女發現丈夫與另家科技公司女員工小柔私下出遊,陳委請友人跟拍到曾男與小柔在車內擁抱、接吻不當行為,陳女氣得在發現丈夫外遇後11天即協議離婚、提告求償。小柔駁遭陳女友人偷拍,不具證據能力。台南地院法官打臉指跟拍未違比例原則,曾男與小柔交往已超友誼,
微軟日前在Edge瀏覽器的更新加入了「增強影像」的新功能,不過卻被爆出恐存在用戶的隱私風險
議員要求全面納入「監管雲」 教局︰法規未修訂前恐侵權板橋幼兒園餵藥案風暴擴大,林口托嬰中心日前也發生幼保人員換尿布時施暴,引發社會各界撻伐,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淑君、李宇翔昨天表示,這所涉案幼兒園的案發監視影像都遭刪除,要求市府將全市各公私立幼兒園所的監視器,強制、全面納入「新北市監管雲」;市府教育局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日前發文感謝涉嫌性騷擾同黨議員鍾沛君的名嘴朱學恒,輿論炸鍋,9日更有人送花,花卡上寫「反正明天你也不會記得,裝醉的人永遠叫不醒」諷刺字句,徐巧芯反嗆要以「跟蹤騷擾防制法」報警。律師黃帝穎10日直言,本案明顯不符合跟騷法要件,轟徐「毫無法治素養」,把警察當成「私人保全」。
Google從2017年開始推出街景服務,目前已在全球100多個國家上線,成為Google地圖中一項非常普及的功能,不過在發展初期,並非在所有國家受到歡迎,尤其是在特別講求隱私權的歐洲面臨不小的挑戰
憲法法庭昨對誹謗罪做成合憲性解釋,維持「談論私德即使確信為真,仍應受罰」見解。多數大法官認為,這是立法者的選擇,私德涉及個人生活、休養、價值觀、人格特質,屬隱私權的保障範圍,不過若是公眾人士、政治人物的私德且與公共利益有關,仍享有「真實性抗辯」(能證明為真實不罰)。
刑法第310條、311條的「誹謗罪」,大法官雖曾於23年前做成「合憲」的509號解釋,但近年來言論自由、網路霸凌、假訊息等議題不斷拉扯,是否除罪化,本屆大法官再次拿出來解釋,憲法法庭9日對此做成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合憲」,但補充解釋,只要發言前經過合理查證,合理確信為真,沒有真實惡意,均
律師收錢替被告辯護,也可能協助勾串、滅證,但理律法律事務所認為,在沒有具體事證認定律師構成犯罪時,不得搜索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133條等規定不足,侵害被告和律師間的秘密溝通轄免權,故聲請釋憲。憲法法庭9日宣布,全案定於6月16日宣判。
年薪200多萬元的某大企業高層主管小玉(化名),發現其夫阿榮(化名)與販售醫療器材的張姓女業務員暗通款曲,憤而求償百萬元,橋頭地院雖認為2人未曾嘿咻,但親吻等舉動過從甚密,判決張女應賠償10萬元遮羞費。 結婚10餘年的小玉告訴承辦法官說,2020年11月間,無意間在其夫阿榮手機和電腦中,發現他與小三
蘋果的AirDrop功能相當好用,蘋果裝置可隔空傳送照片,不過近幾年淪為騷擾工具的新聞,在全球層出不窮,台灣也常耳聞,AirDrop科技癡漢會利用其發送不雅照片來騷擾女性,讓人不堪其擾
二○一八年九月,駐日代表處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啓誠因為強颱燕子颱風侵襲關西機場後網路上擴散的假新聞輕生。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冒稱「現任外交官」,以「誰殺了我們的外交官?」為題發表文章,指控民進黨政務任命「殺死外交官」,完全無視當時在網路上盛傳「中國領事館派車到機場接中國旅客」的假消息,直接或間接霸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