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2場公開說明會,邀集公民團體與學者專家與會。除了外界所關心的假訊息管制與專責機構外,專家也針對跨國數位平台的問責機制提供建言,還有學者呼籲,平台規範不侷限在中介法,更應納入台美貿易談判。
美國科技大廠蘋果(Apple)執行長庫克(Tim Cook)週二(12日)批評美國和歐洲研議中的反壟斷監管規範,庫克指出,部份擬議政策將損害iPhone用戶的隱私和安全。《CNBC》報導,庫克在華盛頓特區舉行的國際隱私專家協會(IAPP)峰會上表示,監管機構強迫蘋果允許iPhone用戶可以選擇從網路
歐盟反壟斷負責人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週五(25日)表示,週四晚間達成的針對美國科技巨頭的嚴厲新規定預計將於10月生效。維斯塔格一年前提出的規則被稱為《數位市場法》(DMA),列出亞馬遜、蘋果、Meta、谷歌和微軟的注意事項清單,這是歐盟首次通過立法而不是透過冗長
根據英國金融時報報導,儘管Google等大型科技公司進行密集的遊說,在歐盟執委會、歐洲議會及各成員國就法案的諸多細節達成共識後,歐盟最快週四將公布指標性的「數位市場法」(DMA),Google等科技巨頭主導的數位市場力量將因此受到限制。Booking.com及阿里等恐中槍
公平會在數位競爭議題上引發各界質疑擺爛。學者指出,以現有法令,公平會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因其他國家都已進行,可參考其他國家作法,不能因無人檢舉、看似沒聯合壟斷,就覺得「天下太平」;還有學者批評,日本雖採低度執法(即不強調重罰),但透過綿密的產業調查來與數位平台周旋,至少展現出積極態度,長達二四○餘頁的
歐盟醞釀多時的《數位市場法案》即將確定,新法將要求蘋果開放使用者從外部下載應用程式,且要求在應用程序上使用蘋果外的支付系統。據外媒《PYMNTS.com》報導,《數位市場法》預計最快今夏前得到所有歐洲機構的批准,預計能在2022年上路。不過《MacRumors》指出,蘋果軟體工程高階副總裁Craig
歐盟計畫推動《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加強監管網路巨頭,歐盟執委會副主席、數位和競爭政策負責人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近日受訪強調,這項法案並非針對美國科技公司。《金融時報》報導,《數位市場法案》獲各界關注,而近日白宮也批評歐盟這項新的科技政策
歐盟打算推出「數位市場法案」(DMA),以遏制美國科技巨頭。不過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16日抨擊,相關規範可能對iPhone構成安全和隱私風險。《路透》報導,針對歐盟反壟斷專員薇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提出的這項法案,庫克16日首度公開評論時表示,法案部分內容是好的
歐盟對谷歌開罰 美提反壟斷訴訟 韓將祭巨額罰款相較於歐盟以反壟斷為由,在二○一七年到二○一九年間「一年一罰Google」,美國司法部也在去年十月聯手十一個州政府對「自家企業」Google提起反壟斷訴訟;我國公平會不僅跑不贏歐美、甚至跑輸南韓。歷經四年調查,南韓公平貿易委員會(KFTC)對Google
Google在二○一七到二○一九年間因濫用壟斷地位,遭歐盟一年一罰,但繳了近百億美元罰金似乎沒在怕?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立達指出,獨佔沒有違法,重點是獨佔事業不能有免除其他競爭、影響開放競爭的行為;谷歌、臉書在判斷有否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等,很大的認定困難來自市場界定、競爭關係判讀等,歐盟去年拋出「數位
中國當局過去因擔憂扼殺創新,而未嚴格監管科技巨頭,但中國監管機構近日卻開始以反壟斷為由,加強監督科技巨企如阿里巴巴集團,有專家指出,中國的決策者正面臨考驗,其需在保護網路科技產業增長,與防範壟斷間做出平衡,此外,中國還有監管人才短缺、法規不完善問題,導致當局難以應付網羅政府退休監管官員和法官的企業,
劍指亞馬遜、蘋果、臉書、Google防止科技巨頭大到難以監管,歐盟十五日提出全新的數位市場交易法案。根據路透報導,亞馬遜、蘋果、臉書及Alphabet的Google必須改變其在歐洲的商業模式,否則恐面臨其年營收六%至十%的天價罰鍰;若以亞馬遜年營收十%來推算,罰款最高恐達一百九十億美元(約五四一五億
根據歐盟今天公布的新規草案,亞馬遜、蘋果、臉書及Alphabet旗下谷歌等美國科技巨擘必須改變在歐洲的商業行為,否則將面臨年營業額高達10%的巨額罰款,甚至被迫拆解。路透社報導,亞馬遜(Amazon)、蘋果(Apple)、臉書(Facebook)及谷歌(Google)等美國科技巨擘,控制著大量數據以
歐盟正計畫加強對科技巨頭的監管,並已宣布將在本月推出《數位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草案,以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有消息人士透露,《數位市場法案》將規定,若有大型科企在5年內被罰款3次,該公司將會被視為屢犯,歐盟將會
美、中、歐正興起加強監管網路科技巨頭的趨勢,歐盟預計將在12月初,宣布《數位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草案,預計兩法案將迫使網路公司向政府和競爭對手分享數據,並在市場上公平競爭,歐盟內部市場執委布雷頓(Th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