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在藍白強勢主導下表決,既有擴權疑慮,亦罔顧程序正義。惟面對如此雙重違憲,要以現行法制來糾正,卻有諸多困難。對立法院通過之法案,若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可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經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若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決議維持,行政院長就應接受。故以藍白過半之立院生
台中捷運五月廿一日發生男子持刀隨機攻擊事件,這一天正好是鄭捷二○一四年北捷隨機殺人的日期,令人不寒而慄。攻擊事件的情節涉及犯罪學上難以處理的兩個核心概念,一是難以預防的「病態人格」錯置暴力攻擊,一是行為主義學派棘手的「犯罪模仿理論」,這恐非巧合,而是典型的「犯罪模仿」。
台灣在今年年初的總統和國會選舉結果,民主進步黨的賴清德當選總統,國會則由反對黨國民黨和民眾黨掌握國會多數,形成少數政府和對立國會之分立僵局的態勢。這幾天國會的亂象可以看到國民黨和民眾黨高舉國會改革的大纛,但實際卻是行擴權之實,儼然成為憲政的怪獸(或是如政治哲學家霍布斯所稱的國家怪獸利維坦)。國民黨和
憲法法庭最近審理死刑是否違憲時,某位大法官叱責法務部官員說,審判不能與民意妥協。亦即,審判獨立亦應獨立於民意。關於這一點,從結論先說,受德國法教育之人,與受美國法教育之人,看法有不同。受德國法教育之人,認為審判獨立,不僅應獨立於掌握政權之人之意見,且亦應獨立於民意;但受美國法教育之人,認為法院之審判
近日媒體連環報導指出,鄭姓知名律師當詐騙集團的軍師,還揪律師團幫詐欺犯分派辯護律師,每月收入達300萬元。現在更傳出有司法官介入的駭人消息,除了有法院法官可能涉入探聽情報和藏匿詐團的不法財產外,還有檢察官可能涉案,這不禁讓民眾感嘆:「難怪詐騙集團一直無法被根除」也讓司法信賴危機,雪上加霜!
朝野立委近日要求相關單位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以解決強制執行保單解約償債未符比例原則的紛爭。所謂保單強制執行,乃指債權人就債務人(要保人)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時,主張代位終止債務人投保之保險契約,藉由人壽保險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提供債權人以滿足債權。
近期,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嫌收受台灣智慧光網負責人李慶煌賄賂,被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上月15日裁定陳重文以2百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最後高等法院在20日發回更裁後,台北地院即於21日裁定認定陳重文確實有勾串之虞,且交保後仍有串證事實,更裁羈押禁見。
傅崐萁率領十六名藍委訪問北京,政論節目主持人譏諷說,如果將遭到逮捕一年多的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一起帶回台灣,就要支持傅崐萁爭取二○二八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提名,並且投他一票。可惜的是,傅崐萁自己斷送了角逐大位的絕佳機會,從頭到尾只敢講北京當局想聽的話,換取中共施捨小恩小惠。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昨天憲法法庭關於死刑違憲與否的辯論大概是近期最受人矚目的憲法訴訟了,當然過去數十年間被送到憲法解釋的死刑辯論不只一次,不過此前要處理的乃絕對死刑或者是說是唯一死刑的問題,而這次真的針對死刑存廢與否直球對決。事實上這一題本來就應該要去處理,因為我國在兩公約的要求下,關於死刑
貴報刊載導司法學院52期第1名結業的士林地院李法官,11日深夜墜樓身亡,李法官墜樓前有傳訊息給妻子,內容大約是表達工作壓力大,並與妻子道別等。年輕輕的優秀法官這樣就走了,實在沒有道理。法官協會12日發表聲明,除表達慰問之意,另要求司法院 「在一個月內提出減輕法官工作負擔的具體措施,例如限量分案、放寬
士林地院法官,因案件壓力過大不幸墜樓身亡,如何有效解決法官案件壓力過大的問題,乃當務之急。依司法院統計處數據,地方法院近幾年每年新收案件超過300萬件,其中多達50幾萬件須進入正式審判,2千餘位法官平均分擔下,每人每月分案20幾件。筆者身為在野法曹,很清楚這樣的辦案及結案壓力會影響裁判品質,連帶損及
憲法法庭將於四月廿三日進行「死刑是否違憲」之訴訟辯論,「死刑存廢問題」涉及社會價值觀,甚至宗教哲學的理念層次。美國開國政治家傑佛遜在所著「聯邦論」嘗言:「政府的政策往往是要在『兩害權其輕』或『兩利權其重』之間作出抉擇,而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當今對於死刑存廢的爭議,亦可作如是觀。
行政院黨產會二○一八年二月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該案嗣提大法官解釋,大法官於二○二○年八月宣告黨產條例全部合憲,追討不當黨產是實現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重要手段,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至今仍停留在「準備程序」的階段,尚未開庭,連帶婦聯會三八七億元勞軍捐收歸國有案的行政訴訟也跟著
據報載,有地院刑事法官被工作壓力壓到精神產生異狀,而跳樓自殺。我國刑事案件,依筆者手邊資料,二○一七年時,普通刑法案件加特別刑法案件已達四八二四二八件。七年後的現在,最保守估計,已遠遠超過五十萬件,這是何等驚人之件數。筆者早在一九九○年於中興法學期刊第卅一期的一篇論文「維持社會安寧之法律體系」,已極
自由時報四月七日刊載一則社會新聞:詐欺集團「車手」犯了廿一次共同詐欺取財罪,事實審法院宣告各罪的刑期分別為一年一月至一年四月;「各刑合併之刑期」高達廿三年九月,然卻定其「應執行之刑」僅三年二月而已。檢方不服,質疑是「打百分之十三的大優惠」、「犯罪愈多折扣愈高」,有鼓勵多犯罪之嫌!如斯司法實務運作詭異
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獲緩起訴,引發社會議論,陸續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演藝圈已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並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對加害者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法制面恐須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METOO被害人的權益方面,比如「追訴權時效的適度延長」亦應被重視。
北檢日前對藝人黃子佼所涉強制猥褻等罪偵結,並以查無實證及雙方和解,而為不起訴處分。但針對持有七個兒少性影像,則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緩起訴處分,期間兩年,並須繳交一二○萬給公庫及寫悔過書,不免被質疑刑罰是否過輕。於性侵害防治法,雖已建立一套防止被害人受二次傷害的證據保全程序,但於現實面,會
上周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遭緩起訴消息公開後,引發社會議論,陸續又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目前演藝圈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與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演藝圈跨出一步,正視兒少性剝削問題,然而單純對加害者方面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恐仍需法制面的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而
統促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何建華曾經擔任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接受中共金錢發展組織進行統戰工作,危害國家安全,經法院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林達撰寫一萬餘字的「萬言上訴書」,這樣的苦心,如果司法界都有林檢座的見識與精神,必能透過司法體系,遏止中共明目張膽破壞台灣社會的民主成果。
三月廿五日,中共新華社發佈「馬英九先生將率臺灣青年于四月一日至十一日到廣東、陝西、北京等地尋根、交流…」一六八字的乾稿。在廿一則讀者留言中,網友「聽風沐雨4479」留言:意義不大;「風清楊789」更嗆聲:不歡迎。兩則「異聲」雖是少數,但敢在新華社公開嗆聲,且沒被刪掉留言,相當程度呈現中共官方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