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520就職不到一個月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大動作展開了時機、動機都無比可疑的「藍白立委聯合訪中之旅」,回台灣後一場名為「國會改革」、實則為「國會擴權」的法案立刻在立法院以前所未見的黑箱、粗糙、暴力與蠻橫方式,不惜「挑燈夜戰」與引發社會強烈反對也要「強渡關山」。其內容與影響並不只是違法程序正義與憲
國會改革法案在這個禮拜是個舉國譁然的大議題,然而這個爭議性的法案為什麼會吵得那麼兇,筆者在此想從實體面做出評論,從刑法層次到憲法層次來判斷訂立藐視國會的正當性基礎與否。一、刑法層次就目前國民黨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條文草案來看,修正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於出席立法院聽證會程序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
關於立法院調查民間人士的權限,憲法法庭(大法官)之釋字第五八五號有說明「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上述說明立法院調查權必須與
上週(13日)《澳洲廣播公司》(ABC)發佈了一個獨家重磅影片,披露了一個化名Eric的前中共特工,在逃亡到澳洲後向媒體披露大量中共海外滲透、誘捕和暴力襲擊等內幕。這個間諜的故事震動全澳,因為澳洲人做夢都沒想到中共的手居然可以伸的那麼長。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居然有那麼多中共特工在秘密行動,而海外一些知名
國民黨立委日前為護航徐巧芯洩密案,號召「挺芯」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展開車輪戰,更傳出施壓脅迫外交部之目的,是為了迫使外交部主動撤回告訴,以爭取不起訴處分,不禁令人質疑是否意圖以政治干預司法?徐巧芯洩密案,讓筆者想起多年前發生在某機關的一起公文洩密案,一名平日工作認真的基層公務員,執行業務時,因一
上週(17日)台灣立法院議場上發生了多起激烈衝突,其中沈伯洋老師遭數位藍委拉扯推而從高處重摔送醫,多位台北大學教授因此發起了「國會暴力不應免責」的連署。誠如連署書上所言,沈委員「被人刻意由高處丟下,且過程中亦有人趁機拳頭相向,整個過程影片為證,不容狡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