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以碳費與碳權並行、推進企業減碳。因國際減碳壓力持續,蘋果(Apple)等國際大廠要求供應鏈需採造林、護林等「碳移除」(carbon removal)碳權,企業對自然碳匯的需求越發急迫,已有台灣企業投入國外碳權開發,不過多是以保護現有林地、紅樹林的護林為主;環團質疑「漂綠」,擔憂企業未真正盡到減碳
「危老條例」已實施快8年,距離10年「落日條款」僅剩2年多,後續勢必面臨修法。對此,內政部研擬三方案並進行意見蒐集,選項包括10年一到就落日,或透過修法併入「都更條例」,或修法拿掉「危老條例」的落日條款,變成常態條例且與「都更條例」並存,並增加多項容積獎勵條款,像是預鑄工法等項目,補上時程獎勵的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