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強推「國會擴權」修法,已於十七日、廿一日院會陸續二讀表決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採「即時回答」。官員不得「反質詢」、拒絕答復等藐視國會行為。另並通過國會調查權條文,明定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文件;若違
「藍」國昌力倡立法院改革,筆者原以為是要改善立法院亂象,讓立法院能更自律自持,沒想到竟是要自我擴權,以便修理行政官員,甚且還動到人民頭家的頭上,立下天理不容的條款,難怪強渡關山時不敢公開討論協商。把「擴權」說成「改革」,完全顛倒黑白、昨是今非。
賴清德總統就職演說中,義正詞嚴宣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由此可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演說中賴總統並不斷使用「中華民國台灣」一詞。不得了!中國國民黨抓狂了!前總統馬英九連聲叱責「違憲」,好像他們有多麼尊重「中華民國憲法」。
自己提起告訴後,法定代理人可以幫忙撤告嗎?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南投縣1名年輕男子因12歲堂姪模仿他說話的表情及動作,制止無效抓狂用手掐其頸部,並將其身體提高,造成堂姪多處擦傷,憤而報警提告,南投地院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名,判該男拘役40日,不得易科罰金,但可聲請易服勞動。
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推動了一項極具爭議的國會擴權法案,這法案將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國民黨和民眾黨這回再次聯手,直接跳過委員會討論和協商,將法案逕付二讀,意圖在國人不知情下通過。以下是主要爭議:一、藐視國會罪:法案中未明確定義何謂「藐視國會」,國會可自行決定並依刑法處理。
關於在野黨針對總統國情報告的主張,其實大法官釋字第四一九號的第三點很容易理解「依憲法之規定,向立法院負責者為行政院,立法院除憲法所規定之事項外,並無決議要求總統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之權限」。而這也是國民黨籍立委當年聲請釋憲時提出的主張,韓國瑜或許還記得自己就是連署人之一。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許多長輩會選擇在臨終前規劃自己的遺產,期待子女利用遺留下來的財產過更好的生活,或是減輕子女的財務負擔。但有些不孝的子女在父母生前沒有盡孝道,死後卻想要白白繼承父母的遺產,天底下怎麼可能有那麼好康的事呢?其實在民法上有一種情況,父母是可以拒絕子女繼承其遺產的。 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南
傅崐萁當藍委帶頭大哥、黃國昌率白委側翼掩護,藍白在立院狼狽為奸、擇肥而噬、得意更猖狂!不過,就如那句俗諺︰「囂俳無落魄的久」,「濫權,瘋狂,爛尾」三部曲,將會是藍黨的最後狂舞,也恐將是白黨的最後輓歌!看藍白委得意更猖狂的醜態︰徐巧芯外洩外交部機密文件,更刻意爆料,除了攻擊台灣外交部,也無端波及捷克、
日前藍白立委聯手準備立法制訂「藐視國會罪」,光看名詞,直覺可笑!民主政治乃代議政治,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院是神聖的國會殿堂,國會議員如果都能為民喉舌,為國議政,何須擔心國會被藐視?況且在憲政規範下,立法院有其職權,自無被藐視之虞。回想兩蔣威權時期,在「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臨時條款」之下,國會(當時包括國民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的都發局,放寬京華城改建案容積而引發是否圖利威京集團的質疑,柯任內都發局長、現任工務局長黃一平,六日在北市議會接受議員游淑慧質詢時,坦言曾任中華工程(中工)董事長特助,面對是否應全面迴避相關業務卻欲言又止,稱「我比較沒有注意到…。」有趣的是,公務員服務法針對離職後不得擔任職務直接
在台灣政治的大舞台上,一幕幕荒謬戲碼正在上演。最近一幕是國民黨部分立委與中國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的會晤,在這次會面之後,台灣立法院內出現的種種動作,令人不禁懷疑,真正掌控台灣立法院的難道是中國共產黨?國民黨的立委,在會晤之後仿佛變了一個人,不僅在立院推動諸多與中國立場高度一致的提案,更在語言使用上,刻
獨立的台灣才能真正開啟與中國友好之門,這是歷史也是現實。李登輝在中華民國總統與中國國民黨任內,廢除「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終結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敵對關係和戰時狀況。他被殖民意識論的中國國民黨人以台獨份子詆毀攻訐,但未必不符合蔣經國未能實踐的心意,即使蔣不盡是為了台灣。糾葛在被殖民症候群和
蕭良其/美國華府全球台灣研究中心執行長蕭新煌/總統府資政今年是由卡特總統簽署的「台灣關係法」四十五週年。這是由美國國會通過的一項很特別的法案,旨在提供維持美國與台灣「非正式」關係的法律基礎。它持續協助了台海和平、穩定、繁榮將近半個世紀。一九九四台灣政策檢討
隨著台灣金融市場的蓬勃發展,民間借貸業務亦日漸增多。然而,這股借貸熱潮背後隱藏著不少問題,令人擔憂。許多民眾在不明瞭條件下簽訂合約,最終陷入難以自拔的債務困境。尤其是一些不具名的融資機構,更是屢屢逾越法律邊緣,利用灰色地帶對消費者施加壓力。
美國總統拜登宣布擬對原先最高為七.五%的中國鋼、鋁產品,以「三○一條款」課徵高達廿五%高額關稅,並與墨西哥政府合作,解決中國金屬產品透過他國繞道銷售美國的問題,拜登政府搖起大旗,劍指中國鋼鐵的不公平貿易傾銷,為美中貿易戰展開新篇章,拜登總統此招組合拳,同時阻擋中國金屬產品直接銷美與間接透過第三國加工
4月10日《台灣關係法》簽署生效滿45年,4月8日則是彭明敏教授逝世二年,這二個時間點,剛好對台灣歷史發展都具有深刻的意義,值得我們深切省思。特別是近期各界有許多反思,關於當年《台灣關係法》立法的相關過程,其實是包含彭明敏教授在內,許多台灣民主前輩放下國內政治分歧,與國民黨諸多民間企業家和外交官們共
四月十日為美國「台灣關係法」四十五週年,這項在一九七九年一月美中建交及台美斷交不久後由美國國會主導的立法,加上雷根總統在一九八二年的對台「六項保證」,成為華府處理美中台關係的法律架構與政策支柱。該法諒是美國建國近二五○年來第一部以國內法形式,規範與一個不具外交承認的非邦交國家之非官方關係。原本只是華
無預警地,台灣在四月三日早晨發生規模七.二地震。這是自一九九九年九二一規模七.三大震以來,台灣人感受到最強烈的地震,災情以花蓮地區較為慘重。據新聞報導,藍營立委提出「預算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以恐有侵犯立法院之預算審議權為由,主張刪除「特別預算因緊急需要可先動支部分預算的但書條款」。問題大
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累計通報卅一例,造成二死、多人重症,而寶林向國泰產險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及產品責任險未繳納保費已失效,至於遠百信義投保的國泰產險及大食代廣場的新安東京產險是否能理賠?筆者謹就契約內容及法規面分析如下:以大食代廣場向新安東京產險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附加條款)」為例,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國情報告近日成為社會大眾討論的焦點,大眾關注的是,到底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可否質詢?又可否以即問即答的方式質詢?事實上,這個討論每隔幾年就會躍上新聞版面,過去國民黨執政時代也曾經發生過,也因此柯建銘總召被翻出2012年曾說,「沒有即問即答的質詢,國情報告便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