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獎「一篇定江山」是榮耀、也是引人詬病所在。既然是比賽,匿名審稿有其公義性,可以避免名家效應,讓「階級翻轉」成為可能。但也因此產生所謂「得獎體」。是不是真的有「得獎體」?大抵無非是:主題正確、結構嚴謹、語言巧妙、意象獨特,這些本來就是在不同美學標準的評審之間,最容易取得共識的部分。但我覺得近年許多
編輯室報告:寫詩最重要的事是什麼?是情感?還是不吐不快的衝動?是想像?還是只此一家別無分號的內容?四位精采的詩人:陳育虹、鴻鴻、唐捐、曾琮琇,同時也是優秀的翻譯者、出版人、學者,細膩數說創作工程之必須,也坦率分享評審工作猶如「苦惱的巨人」,在美學的追求與評審的弔詭之間,在單純的書寫與賽制所形成的可能
當詩稿在我的面前攤開以供品評,我有三種憑藉:直覺,經驗與知識。所謂評審其實是一個苦惱的巨人,「他」擁有五個靈魂,在身體內部裡相互委蛇,彼此傾軋……最終他將做出彷彿無可疑義的評判,但在這之前,他做為一個「整體」將顯得不太可靠,像是大拇指與無名指的搏擊,肝膽與脾肺的協商。當然,在多半時刻,那五個被精心挑
情感很重要。請寫不得不寫的詩,像貓吐毛球不得不吐;不僅寫知道的,也寫能發覺的。思考很重要。嬉戲淺灘很好,但能潛入水底更好;請放膽下潛,別設限深度。想像很重要。請設法將一把椅子寫得讓它驚歎:啊,原來我是這個樣子!請信任自己的想像,願意捨棄確定,與虛共存。
新詩評選總存在某種弔詭。一方面希望它不要長得太「文學獎」,另一方面,又期待它有不同於以往新詩的樣子。往往不免要在聲音、形式、情感、思想與現實等種種布置之中反覆斟酌,取得均衡。也就是說,做為一個時代精神的映現,文學獎的詩必須扎根於傳統,也要跳脫框架:既回應當下時代的脈動,又將之捏塑變形,錘鍊鑄造,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