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不滿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等4人爆料,指控他和姪子、前立委蘇震清私下帶國營事業高層赴印尼,會晤當地政要、圖個人私利,已損害其名譽,提告共求償200萬元及登報道歉;台北地院判決4人應連帶賠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4人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評論,沒有侵權,今逆轉改判蘇
高雄市陳女子擔任電信門市店長,為了衝工作績效,私自冒用胞弟的身分證件偽簽署名,新辦及承接10多個電信門號,弟弟發現後怒向法院提告求償200萬元,法院判賠3萬元。可上訴。判決指出,陳男主張,胞姊陳女2019至2021年間為電信公司門市之店員、店長,陳女取得其身分證及健保卡影本後,未經其同意或授權,私自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被控分別在其臉書、民視電視節目中,指稱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等言論,遭提告求償1千萬元,台北地院判決周女應和民視連帶賠償趙200萬元、周女個人還須賠償20萬元,周、趙均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趙少康透過律師主張,除一審共判賠他220萬元外,當庭要求周女再賠償480萬元、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