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歷史罪人」,定義不明,可能眾說紛紜,但「民主罪人」就比較淺顯易懂。對台灣而言,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個人享有自由與人權的生活方式,這是台灣立國的基礎,也是台灣與中國的基本差異。如此有人性、個人權利與尊嚴受法律保障的體制,是台灣人歷經百年苦難與奮鬥的成果。若想破壞民主體制,讓台灣沈再淪,成異國殖
建立一個民主制度需要多久?德國自1933年納粹掌權到1949年訂立基本法大概是16年。在這個期間全世界被捲入戰火,犧牲了超過6千萬人的生命。如以台灣來說,從戰後1945年國民黨軍隊佔領到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過程約47年。二二八、50年代的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的受難者估計也有二十幾萬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