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520就職不到一個月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大動作展開了時機、動機都無比可疑的「藍白立委聯合訪中之旅」,回台灣後一場名為「國會改革」、實則為「國會擴權」的法案立刻在立法院以前所未見的黑箱、粗糙、暴力與蠻橫方式,不惜「挑燈夜戰」與引發社會強烈反對也要「強渡關山」。其內容與影響並不只是違法程序正義與憲
國會改革法案在這個禮拜是個舉國譁然的大議題,然而這個爭議性的法案為什麼會吵得那麼兇,筆者在此想從實體面做出評論,從刑法層次到憲法層次來判斷訂立藐視國會的正當性基礎與否。一、刑法層次就目前國民黨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條文草案來看,修正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於出席立法院聽證會程序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
立法院於5月17日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在共識明顯欠缺且議會秩序紊亂無章的情況下,通過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的條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二讀通過)。緊接著,立法院於21日續審相關法案,依舊在持續對抗與秩序脫節的情境下,表決通過21個條文,其中包括「藐視國會罪」(《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二
關於立法院調查民間人士的權限,憲法法庭(大法官)之釋字第五八五號有說明「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上述說明立法院調查權必須與
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強推「國會擴權」修法,已於十七日、廿一日院會陸續二讀表決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採「即時回答」。官員不得「反質詢」、拒絕答復等藐視國會行為。另並通過國會調查權條文,明定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文件;若違
一、中國的房地產與消費市場概述深陷債務危機的中國大型房企碧桂園自2023年發生美元債券違約後就面臨嚴重的財務壓力,根據媒體報導2024年第一季碧桂園房屋銷售數字較去年同比暴跌了約81%,導致公司現金流出現大的缺口。另一家總部位於深圳的房企萬科去年淨利潤也跌了46%,創下公司自1991年上市以來的最大
「藍」國昌力倡立法院改革,筆者原以為是要改善立法院亂象,讓立法院能更自律自持,沒想到竟是要自我擴權,以便修理行政官員,甚且還動到人民頭家的頭上,立下天理不容的條款,難怪強渡關山時不敢公開討論協商。把「擴權」說成「改革」,完全顛倒黑白、昨是今非。
在野黨輸掉總統大選後,假藉「國會改革」之名,不經過委員會逐條討論與審查,要強行表決通過藐視國會罪、建立聽證調查、強化人事同意權與花東兩兆建設等毀憲亂政與錢坑法案。需要被改革的豬仔立委,居然不顧國家發展與人民權益,不惜違憲也要擴充自己的權力,阻礙政府的施政,已激起人民強烈的抗議,要「改革國會」。
記者陳杉榮當萬名沉痛的選民手持「傅隨組織、出賣國人」、「黑箱國會、民主殺手」的海報在立法院外激烈控訴,當國民黨的支持者撰文痛罵傅崐萁跟黃國昌主導的立法院,已經變成是土匪為王的賊窟,反民主的垃圾場。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和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不知做何感想?一個不能捍衛國家主權、不能捍衛憲政體制、不能捍衛程序正義
蔡規賴隨,「ROC與PRC互不隸屬」,馬英九斥之「新兩國論」,北京痛批「台獨工作者的本性」,但華府聞之淡定。另,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宛如從一九七一重新開箱,為美中摩擦再闢戰場。北京加緊以該決議掩護「一中原則」,華府稱該決議不涉及台灣主權、並不等於一中原則!北京的「一中原則」,結論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