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國昌力倡立法院改革,筆者原以為是要改善立法院亂象,讓立法院能更自律自持,沒想到竟是要自我擴權,以便修理行政官員,甚且還動到人民頭家的頭上,立下天理不容的條款,難怪強渡關山時不敢公開討論協商。把「擴權」說成「改革」,完全顛倒黑白、昨是今非。
衛福部日前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內容,納入同婚、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三族群的適用,其中代理孕母須以「無償」方式進行;但委託配偶應提供必要費用,且不得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簽訂契約,違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代理孕母已是大勢所趨,建構多元共融社會,確保孩子生長於不同家庭均能安泰成長,是政府主
近幾個月陸續傳出台灣人前往古巴旅遊卻遭拒絕入境的案例,古巴海關以「不接受台灣護照,只接受中國護照」為由,拒絕台灣觀光客入境,甚至當場扣押護照原機遣返。在台灣護照免簽證暢行世界各主要國家之際,古巴霸凌台灣觀光客行徑實屬罕見,並質疑與該國反美親中的官方態度有關。
由於沈伯洋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內容提及立委納入赴中須取得許可的提案,正如所料受到藍白立委的聯手封殺。不料民眾黨竟更直白,指控沈伯洋「阻擋兩岸交流」。提到兩岸交流,讓我回憶起幾年前服務的學校跟中國教育交流的心得。有一次一位熟識的議員拜託學校接待中國的四川成都市的教育團體,他們共有二十幾位中學
清明連假桃園機場創下單日近十四萬人次的出入境旅客數,而赴日旅遊仍是國人首選,唯須牢記「入境隨俗」,以免因民情、文化不同,誤觸底線而貽笑東瀛,譬如媒體報導,為取得富士山的最佳拍攝角度,而做出令當地民眾困擾的脫序舉動。京都祇園附近的「花見小路」上,為拍攝藝妓甚至動手拉扯,當地政府只好祭出禁令。此外如邊走
鄭秀玲/ 台大經濟系兼任教授台灣沒有天然資源且以中小企業居多,因為當年得當的產業政策加上業者數十多年來的不斷努力,成功造就了世人羨慕的世界級半導體產業和IC設計產業。資安產業攸關國安又有龐大商機,值得吾人探討如何打造成另一個世界級產業。由於我長期研究創新及產業經濟學,曾接受政府委託研究美國和以色列資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39-1條,新登檢大型車於107年1月1日起,應裝設合於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至109年7月底,裝設率已超過99.6%,但大型車交通事故仍未明顯下降,似與駕駛習性有關,應從人性考量避險機制。依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大型車應裝設之視野輔助系統,可選擇「被動型」或「主
據報載,有地院刑事法官被工作壓力壓到精神產生異狀,而跳樓自殺。我國刑事案件,依筆者手邊資料,二○一七年時,普通刑法案件加特別刑法案件已達四八二四二八件。七年後的現在,最保守估計,已遠遠超過五十萬件,這是何等驚人之件數。筆者早在一九九○年於中興法學期刊第卅一期的一篇論文「維持社會安寧之法律體系」,已極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特別是至親無辜被殺者,每逢清明,總有「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之傷悲,孰令致之﹖孰應責之?為了伸張無辜死者不幸的正義,「死刑」是必要之惡,有其繼續存在之必要。為了極小化無辜被殺的人數,以及免除民眾莫名被殺的恐懼,「死刑」是維持治安的必要手段。漢高祖劉邦占領秦都
先後兩年時間,經由楊靜宇及陳賢蔚兩位市議員大力幫忙,幾經波折,台北市北投西安街右轉入致遠二路,慢車道上兩邊有一段約長一百公尺的許多機車格,終在去年五月上旬改成斜式機車格(兩天施工期)!單一側就明顯地騰出廿五—四十公分。上下班尖峰時間,進出慢車道上的垂直式機車格,真是戰戰兢兢。因為車流量很大,隨時都有
據「寄核電救電價?藍原擬推核三延役傳遭綠激怒轉觀望」報導中,指出國民黨近期已經轉變,沒把核電延役法案列入優先法案名單中,且「經濟委員會」的藍營召委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要排案。報導爆料,不提核電延役案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黨團內有異聲」,說此舉只是幫民進黨解套,國民黨還不會被感謝。還說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在3月1
依自由時報3月18日林志潔教授發表「反對憲法盲與人權盲的國會改革法草案」一文指出,在國、眾兩黨的國會改革法版本中,……。草案還規定,立法院可以要求政府機關、部隊、企業、法人、各基金會、社團和自然人,提供其調查所需的檔案、帳冊、財務資料等文件,同時,立法院還有權可以要求相關人員赴立院或指定地點作證或接
陳慶坤國道3號新北市安坑路段,今天(16日)清晨發生10車追撞事故,現場為1輛大貨車、1輛小貨車及8輛轎車連環車禍,造成2死6傷的慘劇,全線交通回堵超過3公里!警消到場清點發現兩車2名年約50歲、60歲男子傷勢嚴重,失去呼吸心跳,到院仍不治。
日前行政院會通過「行人交通設施條例草案」,既有道路,如有電信箱、郵筒、消防栓…等公用設施需移除,若未限期改善,可罰十五萬以下罰鍰。台北市府打造單車城市,租借公共單車前卅分鐘免費,立意雖好,制度卻沒有與時俱進,恐和「行人交通設施條例草案」有些衝突。
什麼是正犯,什麼是共犯,什麼又是共同正犯? 在刑法中,我們將犯罪行為人的類型分為「正犯」和「共犯」,前者屬於自己實行犯罪,後者則是指行為人參與別人的犯罪行為,又可以分為幫助以及教唆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刑法第28條有提到「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不是兩個人一起犯罪,另外一個人就
陳叔倬/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人類學組助理研究員、史丹佛大學人類學系博士日本統治臺灣50年,其中認定原住民為七族,具以下特點:1.七族認定維持時間最長。從1912-1945年,總計32年。2.七族認定延續最晚。日本統治結束時,仍維持認定七族。3.七族內容未曾變更。此七族自始至終,都是泰雅、賽夏、布農、鄒
駕駛大型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致人死亡,駕駛人的駕照會被吊銷,三年內不得重新考領,等於對其職業工作權的剝奪,這對駕駛人具有警惕效應,免於日後再違規行駛。但對提供營業車輛的業者而言,處理完共同賠償責任、更換司機後,這輛肇事大車照樣繼續營運,責任比例顯然失衡。
近兩年交通死傷居高不下,外媒更以行人地獄形容台灣交通,交通主管機關不斷祭出各樣計畫,去年六月底修法新增十三項開放民眾檢舉並記點,造成民怨,十二月對紅線停車限縮取締,且停止檢舉和記點。日前交通部說要以「微罪」之名,再進一步擴大不記點範圍。半年之內記點從改善交通尖兵,突然變成執法者的燙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