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書記官林顥倫(已停職)被控在署內女廁等處安裝密錄器,3年內偷拍同事如廁、更衣等畫面,被害人共多達21人、犯罪達82次,士林地院依「公務員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將林判刑4年、另判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已上訴高院審理中;懲戒法院認定林男情節重大,損害政府信譽,今判撤職、停止任用
宜蘭縣梁姓男子偷拍女子阿美(化名)的裙下風光,事跡敗露被法辦,但因偷拍時太緊張了,只開啟閃光燈,未按下錄影鍵,所犯的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的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身體隱私部位罪,沒有處罰未遂犯,一審法官判他無罪。判決指出,梁姓男子某天晚上6點半,尾隨穿著短裙的阿美進入羅東鎮某店家購物,再趁阿美站在櫃
桃園市王姓男子3年前在求職網站刊登影像公司廣告,徵求寢具廣告演員,面試時要求女模特兒先沐浴再換裝拍照,卻在浴室裝針孔偷拍,甚至掏按摩棒性侵其中一名女求職者。檢警搜索發現共有11人遭偷拍15次;一審桃園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王男判刑8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王男未強迫發生性關係,改認定為權勢性交罪,改判3年徒
桃園市40歲王姓男子涉嫌在側背包外掛著手機,意圖竊錄他人的私密部位,去年4月13日下午4點多,他將背包放在機車上,外出尋找目標,在桃園區正光一街發現A女穿著短裙騎機車,竟尾隨對方,等對方停等紅燈時,靠上前擺弄行動電話想偷拍,還好A女及時發現並未被王男得逞,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因王男涉嫌妨害祕密案件
台北地檢署偵辦十六名律師集體勾結詐團集體洩密案,其中將律師鄭鴻威求處九年以上重刑。檢方從鄭鴻威的對話中發現,他扮演詐團軍師每月報酬高達三百萬元,且從金流查出,不法所得亦高達一二一六萬元,令人咋舌;其他十五名律師,受派當車手的辯護人卻洩密,每件好處約莫四萬元,低於行情價,卻賠上「在野法曹」名譽。
朱姓偷拍狂被控4個月內,在高雄市捷運站、巨蛋等多處,涉嫌持手機偷拍8名女子裙底風光,其中還包括兒童,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徒刑8月要關,另處易科刑1年6月。 判決書指出,2016年間,朱男因持手機在公共場所竊錄女子裙底,被判易科刑3月後,於2019年間再犯,經被害人撤回告訴而處分不起訴
在某知名連鎖超商上班的李姓男子,竟偷偷把針孔攝影機放到店內廁所,再透過APP連線到自己手機,準備偷拍客人上廁所的畫面,結果被兩名女客查覺有異報警,高雄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2023年6月29日中午,兩名女客人到鼓山區某知名連鎖超商消費時,順便借用廁所解決生理需求,但她們上
一名駕駛因後座小孩未繫妥安全帶,被命繳3000元的罰鍰,但他興訟抗罰稱小孩有繫安全帶,且員警未經同意拍下他與小孩並公布在公文上,涉嫌加重妨害秘密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訴訟庭透過密錄器得知,駕駛當下說「哥哥,請你繫好」,代表小孩確實未繫妥,決定判他敗訴;可上訴。
高雄市左營區一家桌遊店驚爆有「攝狼」,22歲羅姓女子如廁時發現地板手機蓋抹布露鏡頭偷拍,警方查出7名被害女子提告,裝設者竟是店內張姓員工,張男被依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上訴。判決指出,被告張男為桌遊店員工,去年3月11日下午13時起至19時許間,將其所有之iPhone 7手機連接
台中市何姓等5名男子合開毒趴,找一名女子助興,她施用毒咖啡後陷入昏迷,何等3男輪流性侵她,最後將她丟包飯店,飯店人員清理房間驚見女子已死亡;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無從認定女子死因與轉讓毒品有直接關聯,依轉讓禁藥、乘機性交罪,將何等3人各判處5年4月、5年2月、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台北慈濟醫院今年剛升醫學中心,就遭1名自稱在該院開刀房上班的護理師「阿肥」於網路爆料醜聞,指控護理師在病患麻醉後,拍攝病人的生殖器,甚至搓揉胸部,並在文中貼出口中的患者私密照,院方則說明均非事實。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今(23日)表示,開刀房有整個團隊在那邊,因此做這種事「聽起來有點怪」,但實際狀況仍
陳姓男子與朋友在去年(2023年)4月,入住台中市區一間日租套房,卻驚訝發現電視機下方與浴室內,各有一個隱藏式攝影鏡頭,現年74歲的蕭姓女房東坦承是她裝設,但她不說明動機,台中地方法院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拘役40日,蕭姓老婦人上訴二審,並宣稱是之前租客吸毒又破壞設備,她裝攝影鏡頭是要蒐證,聲
知名職籃球員譚傑龍、直播主等31人,分別遭色情釣魚、側錄不雅影片後被恐嚇勒索、或網路散佈影片販售,檢警查出是36歲的色情網站經營者余啟豪所為,將他逮獲,高等法院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余男3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新加坡幣31萬7886元定讞;一名有上萬名粉絲的知名女網紅出面提告稱,她與別人視訊的非公開或
新竹30歲陳姓男子與女友小美(化名)交往期間,多次偷錄雙方性交過程,結果二人分手後,陳男竟無恥地以這些影片,向小美恐嚇勒索「分手費」4萬元,小美選擇報警偵辦,最後陳男不僅以100萬元和解,還遭新竹地院判刑。法官調查,陳男與小美交往期間,未經同意即以手機竊錄2人性交影像,並存放於電腦內。
劉姓男子被控偷拍同居A女私密照,還PO在網路上留言「早上來一炮、射滿滿給熟女姊姊」,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從重改判1年,他不服上訴被駁回,檢方將通知他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劉男與A女同居期間,涉嫌用手機偷拍她私密處後,於2021年8月30日上午,在高雄市住處將影片上傳網路,並以她名字留言:「早上來一炮
30多歲的UBER計程車司機辜男,去年初載送聚餐酒醉的女友人返家,竟萌生歹念,將計程車開往他住處的停車場,將女友人脫衣猥褻得逞,還以手機竊錄其私密處,傳送給男友人觀看,不料,友人不恥辜男犯行予以告發;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仍依乘機猥褻等罪判辜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台北市臧姓游泳教練,約16歲高職女到旅館開房間,竟偷拍2人性愛影片,上傳色情網站和付費頻道賺得3萬元;台北地院認定他為謀利,竟將少女全臉拍攝,並揭露其身分,自私至極,依兒少條例重判9年徒刑;臧男上訴,高等法院今改判8年徒刑,可上訴。判決指出,臧男從大學休學,擔任游泳教練。前年初從交友軟體結識就讀高職
大貨車司機蔡胤輝被控從111年起,先變裝穿上女裝後,將微型攝影機放在高速公路清水與關西服務區女廁門縫與台階處,竊錄多名女子如廁過程,新竹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將他判刑1年6月。法官調查,男子蔡胤輝從111年9月起,先變裝穿著女裝後,分別將微型攝影機3台,置放於台中市清水服務區、新竹縣關西服務區
新北市蔡姓男大生約17歲小女友上摩鐵,不僅偷錄全程9分鐘性愛過程,還4度將性愛片播放給6名友人炫耀,被小女友得知後,將他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審酌女友未成年、不願和解,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5罪重判蔡男8年徒刑;蔡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審理發現該9分鐘性愛影像只有「啪啪聲」和「呻吟聲」,
台中市潘姓高中生於2022年5月12日,兩度潛入校內的女廁,持手機偷拍兩名女老師如廁,其中一名女老師查覺門縫有人偷拍而追逐,學校教官發現潘生躲在男廁內,刑事部分,潘生被法院判處拘役70日,可易科罰金7萬元,民事部分,兩名女老師各索賠83萬元餘元與80萬餘元,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潘生與父親,應連帶賠償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