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翁姓男子今年4月在網路社群結識人妻「小白」(化名),並向小白借了約72萬,不過翁男食髓知味,竟還要小白給錢,小白不從被翁男恐嚇要毆打小白丈夫,並攤開婚外情。另外,翁男同樣透過網路結識女網友小欣,在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時偷拍性愛過程,之後向小欣借5000未果,竟以性愛影片恐嚇小欣。
新北市俞姓女子不滿男友劈腿,憤而憑印象解鎖其手機,將男友自拍裸照與生殖器特寫照片,還有跟其他女子私密對話全都拍照存檔,分手後逼對方公開道歉,否則將於爆料公社公布一切,新竹地院依妨害電腦使用與強制等罪,判俞女徒刑6月。判決書指出,34歲的俞女與楊男原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知悉楊男手機解鎖密碼,因認楊男在
桃園市伍姓男子5月3日上午8點多,跟著A女進入蘆竹區開南大學校舍女廁,趁A女退去衣物準備如廁時,將手機從門縫伸進廁所要竊錄,還好A女發現驚叫,嚇退伍男,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因伍男涉嫌妨害秘密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調查,伍男(22歲)當天上午看到A女獨自1人進入女廁,他就跟了進去,等A女在廁所
長榮航空空服員前年6月赴長榮航發動罷工,網路竟傳出1名女空服員遭偷拍露胸畫面,檢警查出乃到場採訪的范姓攝影記者2度散布照片、影片,范坦承因「同好請求才傳影片到LINE群組」,但否認偷拍,一審被依2個妨害秘密罪判拘役30日,緩刑2年、賠償15萬元定讞,但被訴偷拍彎腰露奶部分判無罪;檢方針對范獲無罪部份
身為職籃P. LEAGUE+執行長的藝人陳建州,日前被爆出用機上盒收看未經授權的奧運轉播,引發軒然大波,檢察機關與刑事局共同掃蕩非法機上盒,分別由新北、桃園及台中地檢署深入偵辦,新北地檢署昨天發動8路搜索,約談竊錄影視訊號的黃姓業者等3名被告到案,訊後依違反著作權法,諭令黃姓業者等2名被告各5萬元交
桃園市17歲李姓少年懷疑小女友遭1名18歲男子性侵,2019年間夥同5名成年、6名未成年友人,將對方押到蘆竹區一處產業道路動私刑,還逼他脫光衣服持辣椒水噴下體,並以手機錄下裸身遭毆影片,影片外流後被PO上臉書社團,被害人事後向警方報案逮人,5名涉案成年人皆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損害換輕判,桃園地院法官近
桃園市李姓男子利用在連鎖超市任職機會,將手機藏放在員工廁所天花板日光燈罩上,3個月內偷拍5名女員工如廁畫面及身體隱私處,後因送貨司機借用廁所察覺有異,通報店長報警揪出李男犯行,5人中有3人和解撤告,桃園地院近日依2個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李男應執行拘役70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
隨著「N號房」事件發酵,被害人數逐年增加,司法院為嚇阻這類犯罪殘害少女,刑事廳研擬量刑基準表,提供法官審酌這類案件的刑度參考,包括是否藉影像操控或騷擾被害人等行為,均將納入法官量刑的依據。對此,法界認為,擬定量刑基準將有助於提升司法判決的穩定及可預見性。
新竹科學園區沈姓工程師,發覺一名女同事每天利用午休到健身房運動,之後去更衣室換衣服,以長達5個月時間展開「楚門的世界」偷窺監控,至少18次成功偷拍對方更衣、及16次拍下淋浴影片,某日還拍到另名女同事洗澡;高等法院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合併判處這名色工程師9月徒刑。
年逾雙10的蘇姓男子於今年7月上旬晚間2度進入成功大學男生宿舍,第1次在光一舍公共浴室內拿手機偷拍正在洗澡的黃姓男大生,因黃生察覺大叫,蘇嫌倉皇逃離;第2次蘇姓男子到光二舍公共浴室偷拍學生洗澡,被學生報警查獲。台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蘇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桃園市21歲謝姓男子與17歲女友發生關係後,趁女友裸睡時偷拍她胸部、下體照,還傳給卓姓好友大肆炫耀,豈料,反遭卓男持照要求少女與他上床,被害女子報案揪出謝男偷拍惡行,桃園地院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判處他4月徒刑。謝男平時就愛向友人炫耀,去年2到5月不時南下與女友赴摩鐵幽會,某次結束後見女友裸睡,偷偷翻開棉
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仁愛派出所27歲陳姓男警,去年9月趁心儀的女警在派出所浴室洗澡時,2度從隔壁淋浴間的上方,持手機偷拍,被逮後承認一時好奇而犯案,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陳員欲出60萬元和解,但要求對方不得洩漏和解內容,並須撤回告訴,被害女警不願原諒他,法官也認為陳沒有和解誠意,未見深
從事水電工作的林姓男子將專業用到不當之處,在台東糖廠文創園區的女廁裡偷裝針孔攝影機,1小時內錄得4名子女上廁所動態及私密處,均透過手機直接觀賞及儲存,被台東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台東糖廠已經轉型為文創園區,是遊客觀光及一般民眾休閒之處,廁所被偷裝針孔攝影機,所幸1個多小時就被園
2016年間,張姓男子躲在新北市政府外廣場右手邊女廁內,持手機或相機偷拍11名少女如廁畫面,供自己欣賞,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他起訴。檢警調查,2016年3、4月間,張姓男子躲在新北市政府外廣場右手邊女廁一隔間內,持手機或相機,從廁所隔板下方縫隙,偷拍11名少女如廁畫面,供自己欣賞。
南投縣柯姓男子懷疑吳姓妻子與劉姓警察有染,去年5月夥同2名徵信社人員「抓猴」(抓姦),見妻子吳女與劉警在床上親熱「嘿咻」,柯男等3人手持錄影機,拍攝兩人赤裸證據,一絲不掛的吳女與劉警本能抓棉被遮掩,柯男與徵信人員卻喝令兩人不准動,裸身坐沙發上錄影,還威脅「你要你同事(警察)上來嗎?」、「拿30萬元精
葉姓男子多次利用晚上從浴室窗外高舉手機偷拍女子洗澡,被害人發現後氣得報警抓人,葉男形跡敗露,被依妨害秘密罪送辦,屏東地院法官判他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葉姓男子發現住家附近住戶1樓浴室每到午夜便透出燈光並傳出盥洗聲,為滿足偷窺慾望,去年7、8月間多次利用夜間跑到浴室外,隔著窗戶高舉具有攝影功能
高市一所國中林姓男老師在學校70多人LINE的公群組,傳「這讓我感覺妳愛另一個人比較多」給王姓女老師,王女認為該訊息恐令其他同事誤以為她男女關係複雜,自認名譽權或隱私權受侵害,提告要求林男刊登道歉,並象徵性求償1元,林男喊冤,校方調查後認為與性騷擾無關,高雄地院最後判決女老師敗訴。
宜蘭縣林姓男子在未經女友同意下,3次偷偷拍下性交影片。兩人分手後,林男竟把偷錄影片和網傳不雅影片,重新編輯上傳色情網站「Pornhub」。宜蘭地方法院依竊錄、散佈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林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個月,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苗栗縣高姓男子與女友感情生變,不僅毆打女友且加以限制行動,甚要求女友如廁時用手機視訊拍攝下體給他看,豈料,他竟乘機擷圖後,上傳臉書並標記女友及女友母親。苗栗地方法院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散布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處高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個月。
台中市張姓男子與謝姓女子結婚多年,謝女就讀中市某大學碩士在職專班(EMBA),疑與學長有曖昧,張男於謝女車內裝錄音機錄下兩人鹹濕對話包括「舔一下」等,憤而提告索賠50萬,謝女辯稱是「含口香糖」,學長宣稱是醉酒胡言亂語,法官認為「舔一下」、「噴出來」都不是正常咀嚼口香糖動作,判決兩人應賠償張男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