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520就職不到一個月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大動作展開了時機、動機都無比可疑的「藍白立委聯合訪中之旅」,回台灣後一場名為「國會改革」、實則為「國會擴權」的法案立刻在立法院以前所未見的黑箱、粗糙、暴力與蠻橫方式,不惜「挑燈夜戰」與引發社會強烈反對也要「強渡關山」。其內容與影響並不只是違法程序正義與憲
國會改革法案在這個禮拜是個舉國譁然的大議題,然而這個爭議性的法案為什麼會吵得那麼兇,筆者在此想從實體面做出評論,從刑法層次到憲法層次來判斷訂立藐視國會的正當性基礎與否。一、刑法層次就目前國民黨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條文草案來看,修正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於出席立法院聽證會程序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
立法院於5月17日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在共識明顯欠缺且議會秩序紊亂無章的情況下,通過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的條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二讀通過)。緊接著,立法院於21日續審相關法案,依舊在持續對抗與秩序脫節的情境下,表決通過21個條文,其中包括「藐視國會罪」(《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二
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強推「國會擴權」修法,已於十七日、廿一日院會陸續二讀表決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採「即時回答」。官員不得「反質詢」、拒絕答復等藐視國會行為。另並通過國會調查權條文,明定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文件;若違
最近立法院真的是亂象叢生,主要來自國民黨結合民眾黨的「擴錢」跟「擴權」,但這是依法立法委員最不能做的兩件事。立委的存在是在監督行政院而不是在執政,依法不能為預算的增加,否則以表決方式通過增加自己所屬縣市的補助分配款,將會破壞國家的整體規劃,這種就是我說的不可以「擴錢」。
某法律學者評論近日藍白聯手推動所謂「國會改革」所引起的爭議,其結論為「我認為國民黨的版本問題很大,但民眾黨的版本未必。民進黨沒有什麼版本」。這位優秀的學者我也認識,他是誰不重要,相對於全國律師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對藍白二黨的公開譴責聲明,確實是也有法學者認為:強化國會調查權是應該討論的問題,不同版本的意
在賴清德總統五二○講話前夕,有媒體放出空氣,聲稱賴清德可能將「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改為「兩岸互不隸屬」,以減弱「兩國」色彩,然而賴總統照樣說出兩國互不隸屬。於是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說,這是兩國論檯面化。朱立倫這是惡質的挑撥離間,因蔡英文總統於二○二一年雙十國慶已在「四個堅持」中這樣說過。
民主國家的「多數統治原則」並非指議會內多數可以決定一切,而是要求憲政機關須定期取得多數民意授權、對全體人民負責且以全民福祉為依歸。國會所立之法須符合法治原則且不可牴觸憲法與侵犯人民基本權利。國會是在尊重理性與不同意見的基礎下,經由周諮眾議與公開辯論達成決議。凡涉及議事程序部份尤應遵守公正、公平與公開
賴清德總統昨日(20)就職演說中,針對三黨不過半的國會,強調這是全民選擇的新模式,代表朝野政黨都能分享各自理念,也將共同承擔國家種種挑戰。提及人民對於「理性問政」有很高期待,政黨除了競爭外也應合作,國家才能踏出穩健步伐。因此,立法院的議事運作應遵守「程序正義」,「多數尊重少數,少數服從多數」,才能避
今天賴清德與蕭美琴就任第16屆中華民國正副總統,就職儀式中針對兩岸問題定位為「不卑不亢,維持現狀」。而最大的亮點莫過於,賴總統依據憲法第2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第3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並具體指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此舉有三個意涵:
全面真軍1. 委員會欠缺實質討論:黃國昌過去喊著要委員會中心主義,即以委員會為中心就議案實質討論。然而,就本次爭議法案,並未於委員會實質討論。藍委排審藍白法案時,提案人拒絕說明內容,並且綠委提出疑義時,藍白即以人數優勢直接將條文保留;綠委排案時,藍白則拒絕討論綠營版本,直接提散會動議。
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舉辦如何簡化偵審訴訟品質公聽會,其中林達檢察官提及,檢方等警察移送吸毒犯,只為問有吸、沒吸,甚至偷茶葉蛋也得花上一個晚上,致凸顯過勞司法的現狀。職是之故,檢警關係實應重新為檢討。依刑事訴訟法第二二八條第一項,犯罪偵查主體為檢察官,至於司法警察,僅是其輔助機關,如此的主輔關係,
建立一個民主制度需要多久?德國自1933年納粹掌權到1949年訂立基本法大概是16年。在這個期間全世界被捲入戰火,犧牲了超過6千萬人的生命。如以台灣來說,從戰後1945年國民黨軍隊佔領到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過程約47年。二二八、50年代的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的受難者估計也有二十幾萬人以上。
國民黨和民眾黨,上週(17日)意圖以各種黑箱及違反程序的方式,強行通過國會擴權及三項錢坑法案。藍白不僅利用多數暴力,沒收了討論和協商,甚至透過「再修正動議」臨時修改提案,使得他們所謂的「國會改革法案」出現了多達28個版本,藍白想要表決的法案,除了他們自己,不但人民不知道,他黨立委更不知道。這種「盲盒
近期,藍綠白三黨,因國會改革法案的增修在立法院激烈交鋒。然而,若仔細探究法條內容,筆者發現,國民黨針對藐視國會罪所提出的版本,有多項條文具高度的爭議。舉例來說,包含:刑法第141條之1「於出席立法院聽證會程序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虛偽陳述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刑法
「蔡英文時代」謝幕,依據最新民調,受訪者對蔡政府整體的滿意度達四十二%,與八年前馬英九的廿三%及十六年前陳水扁的廿九%對比,更凸顯出台灣民眾對蔡英文執政的高度評價。「蔡英文時代」普獲青睞,不啻基於內外情勢與社會變遷等諸多因素,亦包括本人的素養、人格、處事風格,尤其作為領導者的氣質與資質,及其政策取向
立法院強行表決引發衝突,憤怒民眾聚集立法院,如太陽花二.○版。正當台灣要透過總統就職向世界展現民主之際,卻出現此事件,令人沮喪。太陽花事件主要是反對黑箱,反對未經討論就強行表決。跟此事如出一轍,沒有公眾討論就想興建穿越中央山脈的國道,沒有公眾討論就要興建從宜蘭到台東的環島高鐵,還想在十年內完工,這種
洪財隆/公平會委員國際貨幣基金(IMF)旗下刊物《金融與發展》最近有一篇文章,介紹包容式成長(inclusive growth)的幾個重要特徵,談到各國政府在面對經濟成長和分配議題的時候,不外有三種態度,頗值得參考。問題雖然古老,但「念念不忘,必有迴響」,也許有助於尋求創意解方。
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推動了一項極具爭議的國會擴權法案,這法案將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國民黨和民眾黨這回再次聯手,直接跳過委員會討論和協商,將法案逕付二讀,意圖在國人不知情下通過。以下是主要爭議:一、藐視國會罪:法案中未明確定義何謂「藐視國會」,國會可自行決定並依刑法處理。
當我們還在冷看香港民主被侵蝕的故事時,台灣的國會已在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下,準備把我們推向相似的深淵。你以為這是一場遙遠的劇目?不,這悲劇其實已經上演。國會衝突源自何處,一、藍白兩黨聯手閹割了立法院長的協商權。二、打算利用多數暴力,十秒通過N兆的錢坑。三、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主導的國會擴權法案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