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陽明山國家公園老蔣銅像砍頭案,近日宣判被告等判有期徒刑八個月,相較馬英九洩密案僅宣判四個月有期徒刑,顯然司法認為老蔣銅像的頭比總統濫權還重要,真是台灣奇蹟。其實本案從偵查開始便已透露重判的走向。由於台灣轉型正義進度遲緩牛步,對於威權遺緒象徵不耐已久的人民,已有多次毀損老蔣銅像的行為,最終司法皆以
所謂總統的院際爭議調解權,在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係指「院與院間之爭執」,可由總統「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明白地說,首先必須要存在院與院之間關於行使職權上出現競合情況之爭議,且在憲法相關規定闕如之下無法得出解決之道,其後才可以由總統出面擔任調解人,召集有關各院院長共同會商,化解彼此職權行使上的歧
馬英九與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的官司,本來一審台北地院用了一個完全區解「院際調解權」的理由,判馬英九無罪,引起了社會上的軒然大波,更引發許多人對於司法的不信任感,而就在本周,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做出了推翻一審結果的判決,認為馬英九叫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偵查中的案情,跟所謂「調解院際爭議,是憲法賦予總統
前總統馬英九於九月政爭期間,因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洩密與教唆洩密罪,第一審判決無罪,第二審逆轉改判四個月有期徒刑。由於立法院已修法放寬上訴第三審的範圍,馬前總統仍有全力一搏之機會。在去年底之前,依刑事訴訟法第三七六條第一款,只要是最重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犯罪,不管於二審是有罪、無罪,皆不得上訴第
人盡皆知,馬英九是個龜毛的人,他愛惜羽毛,錙銖必較,因此而博得「馬更正」的綽號。但是這個「馬更正」,最近卻突然轉性,成了「馬緘默」,為什麼?馬英九喜歡標榜清廉節儉,但別忘了歷史上就有個「公孫布被」的掌故,用白話來說,就叫假仙、叫沽名釣譽。然而馬的近臣羅智強數度寫文章造神,最新大作標題是「太清廉,很礙
馬英九洩密案,一審的奶嘴法官引用憲法四十四條所謂的總統「院際調解權」為其開脫,飽受法界質疑與批評。現在案子來到了高等法院,就在決戰前夕,各路擁馬的司法暗樁,再度動員起來。馬的律師團強詞奪理,畢竟是律師的天職,但有些學者披著學術外衣,卻也跳進政治泥淖,不惜昧著學術良知,用一些缺乏常識的詭辯,意圖混淆視
記者陳杉榮馬英九前總統所涉洩密案,再過一個月就要二審宣判,本案台北地院一審時,一位二十七歲的小法官僭行大法官的職權,扭曲憲法精神,大肆擴張院際爭議範圍及總統調解權,審判者自我汙衊司法。高等法院二審能否提振司法公信力,在此一判,務必發揮審級救濟的功能,伸張司法正義。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二審即將宣判,本案攸關總統權限(蔡總統未來能否聽取檢察長報告偵查中個案)及台灣民主的國際形象,值得關注。更重要的是,一審雖認定馬英九洩密,但唐玥法官以全球首創的「院際調解權」作為阻卻違法事由,公然為馬脫罪,監察院依據憲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應彈劾此重傷民主、越權解釋憲法的法官,以制衡司
記者陳杉榮蔡英文總統提名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江惠民出任下屆檢察總長,這項人事案評價不惡,江惠民也受到基層檢察官期待,未來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過程,他還會面臨立委「雞蛋裡挑骨頭」的審查,但這都無損於人事案的必然過關。寄望未來的江檢察總長,要以黃世銘為鑑,「總統的話不要聽」。
前總統馬英九與黃世銘共犯洩密案件,馬英九二審即將在五月五日宣判,日前在高院攻防中,檢察官特別引用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明昕及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直指馬英九的洩密行為並非行使憲法第四十四條院際調解權,也非行政特權,加以反駁馬案一審唐玥法官為馬脫罪的「院際調解權」荒謬藉口。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於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晚上的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後,後續的促轉會人事案一直處於空懸狀態。今年二二八當天,一群呼喊要轉型正義的青年學生,持紅漆潑灑桃園慈湖的蔣介石棺柩,轉型正義何時落實再度成為話題。好不容易,行政院長賴清德在三月廿七日的立法院答詢時證實,已內定黃煌雄為促轉會主委,相關人
近來社會熱門事件,如慈湖潑漆案、上校繆德生為反年改摔傷辭世與台大校長選舉舞弊事件,國民黨人就說是民進黨人挑起仇恨與對立,真是如此嗎?其實國民黨不僅以政治力影響國家主體符號、教育,還有司法,以致許多無辜或異議人士慘遭迫害,至今死得不明不白,還汙衊人家是「皇民」、「暴民」、「匪諜」,不然就是叫人忘掉過去
林憲同/律師媒體稱:陳長文律師將擬稿暨由馬英九領銜連署提出「『公投』增訂刑法妨害司法公正罪」。社會評論均認為:陳長文是在暗批監委陳師孟將會涉入「妨害司法公正罪」,暨為挽救陷溺司法訟累的馬英九,創造二審續判無罪的社會氛圍。然則,馬陳二人所提公投議題,根本是悖離我國憲政體制及牴觸刑法理論,完全不能成為合
前總統馬英九的「國師」陳長文推動「反妨害司法公正公投」,力拚年底前成案,以併入今年縣市長選舉,馬英九允諾領銜連署。此事可能根本就是馬英九為自己度身訂造的,因為陳師孟表示進入監察院要查司法辦綠不辦藍的言論,馬英九就沉不住氣親自跳出來叫囂。其實馬英九早已官司纏身,只是許多官司碰上馬就轉彎,其中包括十一年
針對監察委員陳師孟揚言職權查辦涉偏袒判決的法官,陳長文律師發起「反妨害司法公投聯盟」,由前總統馬英九領銜,訴諸公投,強調捍衛法治不受政治力干擾。暫且不論,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各界見仁見智,以馬、陳對於司法運作或影響,恐難令人信服。馬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遭台北地檢署以貪污罪起訴,最後最高法院判決
恐懼鳥 SCARY BIRD作為一個以寫作作職業的人,圖書館一直是我的工作地點。屋企理論上也是個理想選擇,既省錢又方便,只可惜電腦檯後方的床往往會成為一個無底黑洞,在工作途中把我整個吸過去。圖書館至少周邊的人也在閱讀工作,基於社會壓力你也不敢太放肆。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昨天在立院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沒貪污、卻受司法迫害,以後想調查承審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的法官等語,引發法官協會抗議。法官協會指出,陳師孟在經濟學領域成值得肯定,但他身為卸任政務官,政治立場鮮明本不足為奇,但他昨在國會殿堂,並未指出司法「迎合藍營」、「迫害綠營」的具體情事,就批評司法
根據新聞報導,新北地檢署日前針對一名游姓律師將羈押庭前閱卷所得到的資料,透過拍照及社群軟體轉發給他人一案,認為該律師涉犯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目前已約談相關人等釐清案情,並於10日凌晨,諭令游姓律師已5萬元交保,吳男請回。這起案件也是自去年4月修正刑事訴訟法容許律師於羈押庭前閱卷以來,第一件律師涉犯洩
記者陳杉榮立法院臨時會今天開始進行十一位監委補提名人審查,監察院這個「憲政雞肋」本來是不受任何期待的,這次蔡政府的補提名卻是「必要之惡」,因為唯有把「十一郎」送入監察院,才能改變「馬友友監察院」的現狀。陳水扁總統任內提名監委,曾被馬英九的國民黨抵制;馬英九當了總統,第一次提名監委,還有幾位點綴人物,
倒數計時完畢後,跨年煙火在夜空中盡情射放,照亮了新一年的開展,也為過去的一年告別。回首2017年,不長不短的一年,一時也真的不太容易細數這365天中的各項重要事件,不過如果限縮範圍在2017年台灣的人權議題上,確實不少事件仍然歷歷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