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中國打起貿易戰,同時FBI開始徹查中國對美國剽竊智財權的問題,上個月FBI在交給美國國會的報告中承認整個徹查行動晚了十年,這十年正是中國千人計畫的十年,FBI在徹查中國千人計畫中已經逮捕了柳忠三並革職多名涉及洩密的華裔學者,其中又以史丹佛大學教授、量子力學專家張首晟神秘死亡最引起關注,這位被稱
杭東化名「王立强」的共諜案給了台灣一面照妖鏡!讓妖魔鬼怪一一現形,更讓人看到國民黨已不再「反共」了,處處隨北京起舞,已淪為中共的「尾巴黨」了!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國共正明火執仗地「裏應外合」,藉2020大選吃掉民主台灣!此絕非是危言聳聽!像共諜案根本是「五眼聯盟」(英美紐澳加五國國安情報單位團隊合作
辛文現在的親民黨,已變身為「郭台銘和宋楚瑜」合作的「舊瓶新酒」政黨,香醇迷人,迎合厭煩藍綠的民心需求!而「國瑜黨和吳的國民黨」勾心鬥角,爭權奪利,淪為「又老又紅」,變成陳腐的老酒,又臭又噁!讓人掩鼻遠離。這齣新戲碼,正因「不分區立委」大戰,不難看出端倪,亦直接間接衝擊「英、韓、宋」的「三脚督」總統大
美中貿易戰、科技戰,與美國印太戰略打得正熱之際,台灣已無可避免被列為戰略必爭之地。這從最近國外媒體報導,美國政府要求台積電赴美設廠,以及張忠謀先生所說,台積電成為地緣策略者必爭之地,更可見其嚴重性。雖然台灣政府及台積電都加以否認,但在詭譎的國際地緣政治下,台灣確實不可等閒視之;尤其台灣正進行總統大選
三十年前初任分局刑事組長時,一處眷村發生一樁老婦人在家遇害的命案,破案的關鍵是砸死婦人的一只熨斗,我們在握把上採到歹徒所留的清晰指紋,但推理了各種遇害原因與可能,就是比對不出嫌犯。接著民國七十五年要換發新的身分證,當時本來要加蓋指紋,我充分期待總算有機會可以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但人權掛帥之後,我的希
自韓市長宣布競選總統後,只要遇到不如意不順心或醜聞都怪罪於國家機器打壓,從不自我反省與檢討。例如:一、過年在峇里島度假且在飯店公共場合打麻將,被住同飯店台灣遊客以三星手機拍到,當時還只是高雄市長並未宣布競選總統的韓市長竟然怪罪國家機器監控,也牽扯太遠了。
丞竣\法律白話文運動6 年前的今天,馬英九總統大動作召開記者會,並在副總統吳敦義及行政院長江宜樺陪同下,公開譴責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並表示這是「台灣民主政治、法治發展最恥辱的一天」、「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為政壇投下震撼彈。
香港反送中會有什麼樣的結局?從各種資訊來看,尤其最近傳出特首林鄭月娥在閉門會議上的講話,有幾個情況可以肯定:一,北京不會出兵香港重演六四屠城。這不是中共愛護自己形象,而是香港金融中心的毀滅,也是中共的毀滅,因為勢必引爆中國的金融危機。二,中共也不會在民意壓力下讓步。因為共產黨自認是全世界最偉大英明的
林保華/時事評論員香港的八三一遊行,警方的鎮壓再度升級:出動水砲車正式向民眾噴射藍色液體;警方的速龍小隊代替七二一衝入元朗地鐵站的黑幫衝進地鐵太子站對民眾進行無差別暴打;在維多利亞公園以穿黑衣混入民眾隊伍伺機製造事端的臥底警察在被發現後至少開了兩槍逃脫,現場留下彈殼。
前行政院長郝柏村發表新書,回憶錄中提到前總統馬英九廢止軍法制度,是違背軍事專業的重大錯誤,個人深表認同。洪仲丘案發生後,馬前總統為了息事寧人,火速三讀通過修法,軍事審判法修正案生效,軍事犯移送法務部所屬監獄,代表一切回歸司法,軍法正式走入歷史;軍人不再適用軍法,只能由一般司法審判。換言之,軍審法稱為
董森霖看來柯P的「機關算盡」,未必能如願實現!郭台銘將會走不同的路選總統,採有條件、選擇性與柯P作「策略性合作」(立委部分亦不是照單全收),各取所需。並以「團結一切友郭的力量」策略為主(不分藍綠白和中間)。亦將仿「企業集團」不同部門業別的運作,分進合擊,加上選到底動向詭譎的王金平(按:今天表示不當韓
老檢長看蔡處長法務部調查局日前查獲國安人員勾結華航員工,利用總統出訪專機走私洋菸,不僅引起社會關注,更在政治上掀起巨大波浪。過去機組人員利用隨同總統出訪機會,違規超買少量免稅菸酒,勉強可用貪圖小利的人性弱點去理解;但兩任總統任內,動輒數千條甚或萬條香菸的大幹,那就不是「超買」而是走私了,不僅道德上應
「馬案」終審判決無罪定讞,監察院陳師孟委員將對高院法官啟動監察調查:此舉引發憲法審判獨立原則與監察院行使糾彈職權的憲法爭議。本文認為:陳委員今日的調查甚或他日的提出糾彈,二者都享有穩固的憲法基礎;以下申論之:首先,憲法第八十條固然保障法官的獨立審判權;但是,法官也必須謹守法律分際實施審判。如果法官不
高等法院更審判決馬英九洩密案無罪確定,各界譁然。高院法官為馬脫罪理由,全球獨創、前所未見,尤其認定總統非刑法洩密罪及通保法適用的主體,也就是說,全球民主國家中只有台灣總統,有權就偵查中秘密或監聽內容進行政治操作,且高院背書沒有刑責。同一標準,蔡總統也可聽檢察長報告韓國瑜的偵查中個案。
林憲同/律師馬英九所涉王金平關說洩密案,依據我國憲法體制與刑法共犯理論,馬氏絕對應與黃世銘共同成立洩密犯罪。高院是利用「『終審』不得上訴」的法制漏洞,硬幫馬氏編造寫成無罪判決書。筆者以法界人士讀來猶如國家法制史上的一張司法遮羞布!以下提出法律公評如后:
在2013年爆發的九月政爭所衍生的洩密案,終因前總統馬英九的更一審無罪判決確定而落幕。只是從此案的歷次判決,卻再凸顯台灣司法的弊端。就北檢起訴馬前總統的教唆洩密罪,即其叫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之事,因檢方未能有效舉出被告有具體的教唆內容與教唆故意,故從第一審、第二審至更一審,皆對此部
魏國浩民國108年7月12日,無疑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不可抹滅的一天,歷經三年訴訟攻防,前總統馬英九所涉之洩密案,終於在經過一審無罪、二審有罪,再上訴到更一審之後,由高等法院宣判,馬英九無罪定讞。然而,本案的另一名關係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卻早已被依違反《通保法》及《刑法》洩密罪判刑,這不禁令人懷疑,
立法院近日對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等進行修法,重點包括︰「中、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增列為外患罪適用範圍」、「涉密退離職人員出境管制最長六年、洩密罪最重判刑十五年」、「兩岸簽署政治協議須經國會雙審議及全國公投」、「網路納入國安範疇、提高為敵發展組織罪刑責、軍公教淪為共諜剝奪
呂政儒最近立法院完成「國安5法」修正三讀通過,而小英總統更宣示,立法院下會期亦將完成「中共代理人」的修法,將嚴格規範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發表聲明,參加中共所舉辦的會議等;並指出,香港「反送中」給台灣一個訊息,如果自己不守護國家的主權、不保護國家的安全,葬送的將會是我們
董森霖一家解散的港務公司,一條註銷的航權,兩艘船過去都有不良的紀錄(其中一艘 「永順二號,在去年就被抓到走私中國1千多箱香菸、還有船員名單申報不實,又可能涉及偷渡等等),還停在港裡面,就辦起所謂的小三通首航!高雄市政府的一級主管還前往參加、致詞、合影、上網,國民黨籍的立委和市議員還大刺刺的參加,簡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