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院法官以憲法解釋馬英九的無罪判決,各界忙著討論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其實中華民國憲法條文不是問題重點。應該基於中華民國憲法不具正當性、合法性之緣由,來認為此案對馬英九的判決是無效。此時此刻,推動「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之必要性說明如下:之一,依據憲法學理,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九四六年由包括中國人民與蒙古
看了台北地院法官唐玥裁決馬英九的無罪判決書,馬上想到〈瀧岡阡表〉中歐陽修記載他父親斷獄的話,那句名言,許多司法人員常引用:「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唐玥對馬英九是:「此有罪也,我求其無罪而不得爾。」在求其不得下,唐玥只好飛象過河,偷天換日,僭用、妄解憲法,「自由心證」頓成「自由亂證」。
林憲同/律師台北地院判決馬英九洩密無罪。判決理由稱:雖然馬英九確有洩密的故意與行為而應成立犯罪;但依憲法第四十四條賦予總統的「院際權限爭議處理權」,馬英九係依法令之行為而構成阻卻違法。北檢批稱:北院判決違背法令而將提起上訴。由於院檢都是使用法律用語,民眾可能不易讀懂其中轉折奧妙,筆者爰代全民撰寫「『
前總統馬英九所涉洩密案的言詞辯論前,筆者曾為文「總統做不好卻做成大總統」,以總統特權為阻卻違法的謬誤性,但文末也提出,法院以空泛的憲法理由來判無罪之可能性。如今,結果成真,致該重新檢視此判決之正當性。在北檢的起訴書裡,花了不少篇幅來描繪馬前總統所發動的九月政爭,以來證明其有洩密的動機與目的。惟關於這
檢視馬英九的八年總統任內,可曾有依據憲法第四十四條力行調解院際之間的糾紛?最顯明的案例,莫過於四年前行政院長陳冲與考試院長關中的「對嗆」!二○一三年初,行政院長陳冲有意讓上千健保局的雇員轉任公務員,擬透過立法院同意強渡關山,卻碰到強調改革沒有所謂「旋轉門」、堅持立場的考試院長關中。當時媒體報導包括「
胡文輝就司法,馬英九是涉洩密及教唆洩密罪的「事主」;就政治,馬藉洩密及教唆洩密對王金平、柯建銘發動政治鬥爭,政治鬥爭發動者當然是「事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唐玥引憲法第44條總統「院際權限爭議處理權」,判決馬英九無罪,判決的理由把馬從洩密罪嫌的「事主」身分,變成處理行政、立法兩院爭議的「公親」,而且是
二十七歲的「奶嘴法官」獨任承審馬英九洩密案,判馬無罪,一夕之間變成「恐龍法官」,膽大妄為的程度令人驚心動魄!這位恐龍法官面對案卷資料及相關跡證,不敢昧著良心漠視馬的違法洩密,只敢在阻卻違法事由上賣弄小聰明,認為馬的洩密是在「行使憲法上的權力」,以「依法令之行為不罰」為馬英九開脫。
扁政府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給阿扁,坐了兩年多的牢;馬英九不僅洩密,又教唆洩密,結果台北地院審判法官說,那是總統有憲法第四十四條賦予的「權限爭議處理權」,符合「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馬英九當台北市長時,違法使用市長特別費,就有像蔡守訓這種法官,替馬英九發明「大水庫理論」且無罪判決依據,居然從宋朝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一審判無罪,各界譁然。台北地院法官唐玥認定馬雖有洩密犯行,但「獨創」憲法第四十四條屬「依法令行為」之阻卻違法事由,認為總統有憲法「權限爭議處理權」,判馬無罪。顯然,法官為了判馬無罪,恣意解釋憲法第四十四條,不惜僭越大法官「解釋憲法」的專屬權責,更重傷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洩密,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涉及違法洩密起訴,台北地院昨下午宣判馬英九無罪,馬英九說,「今天的判決『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但在看過北院無罪判決裁定的理由後,我認為,這次判決將導致總統可以『共享行政權』之名,挾檢察體系進而實際破壞權力分立體制」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將於本週六(十二日)進行最後階段的總結會議,由蔡英文總統親自主持,定奪近百項議題,送交相關單位完成執行及立法程序。然而,綜觀所有議題,卻發現「司法的轉型正義」竟被眾人遺忘,並未受到這次國是會議的重視。當司法改革遺忘轉型正義時,代表威權主義色彩仍將籠罩我國司法領域,讓所有改革功虧一簣。
北檢偵辦三中案,目前已對中影案依侵占等罪偵辦蔡正元,法院裁准「羈押禁見」;在中廣案也對國民黨前行管會主委張哲琛「限制出境」,但國民黨及馬辦部分人士不斷以「特偵組簽結」為由,強辯三中案沒有違法。事實上,特偵組簽結三中案,根本是「吃案」。暫且不論當年特偵組檢察官全由黃世銘任命,這個「黃世銘的特偵組」簽結
網路時代,假新聞看似衝出實驗室的病毒!經由民間口耳相傳,還有電視報紙電台廣播、LINE跟臉書群組快速散播,變種進化,似乎如進擊的巨人跟紅火蟻蟑螂混血一般,魔高好幾丈又快速繁衍!真是如此嗎?網路科技跟大數據趨勢等專家,對此都束手無策嗎?至少近來這幾波假新聞的背後,都有固定幾個媚中政治團體跟傾中媒體的公
報載,內政部完成「檢舉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獎勵辦法」草案,未來民眾檢舉土地違規使用,查獲屬實,就可獲得最高五萬元的獎金。內政部有心維護國土永續發展的用心,值得肯定,但是要保護國土正確分區分級使用,重點在於政府的決心是否夠堅定,而不在民眾願不願意檢舉!
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等案最終言詞辯論,馬迴避檢察官的十問,並批評檢察官「臆測馬王不和,羅織定罪」、「標準不一,前後矛盾」、「曲解大法官解釋,漠視關說司法案」等語。台北地檢署三日後發表聲明,呼籲馬英九將訴訟攻防回歸證據辯證,勿再以民粹性或政治性言語誤導視聽、干擾司法審判。
中國國防大學防務學院院長的朱成虎少將,近日在第六屆世界和平論壇受訪表示:「馬英九當了台灣的領導人之後,曾經提出來要派四位軍人來大陸談兩岸的軍事互信問題,我們也準備了四個軍人,準備到台灣去。但是美國就畫了五條紅線,阻止了這次交流」;並說「在台灣問題上美國人早就畫了五條紅線:兩岸不能建立軍事互信;兩岸在
針對前總統馬英九所涉及的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再次開庭,並將於七月七日言詞辯論。而此次馬前總統律師團的辯護策略,乃以憲法的總統特權來為正當化理由,更提出憲法學者,尤其是前大法官的意見書為論述依據。只是根據憲法及大法官解釋,洩漏偵查資訊,果真屬總統的特權?
托克維爾川普競選時發明不少聳動的口號,其中包括誓言要將華府這個骯髒政治沼澤的污泥清除乾淨(Drain the swamp),這也是他高舉改革華府「建制派」(The Establishment)的主要訴求。對體制早已失望的「反體制」派選民相信川普的宣示,支持他進入體制進行改革。諷刺的是,如今的川普面臨
根據日前媒體報導,司法改革中重要的一環:「科技法庭」,當中數位卷證的部分,在院、檢、辯之間產生了意見分歧。綜觀各方爭論,主要集中在「數位卷證內容是否比較可能被洩漏?」尤其某些涉及敏感資訊或個人私密資訊的事實或證據,是否會因為卷證數位化而更不易保護,更是關鍵所在。
結婚是私事,新人要在何地辦婚禮?親友打算如何鬧洞房?開心就好,不關別人的事。林飛帆結婚,當然有權低調,毋須外人幫高調,更不勞因執行公務而掌握婚禮資訊的警察雞婆。這場婚禮,因員警的不當揭露,搞得舉國皆知,彰化警局昨為此向林飛帆道歉,當然應該道歉,經此推波助瀾,已有政治敵視者揚言要去鬧場。一場婚禮,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