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的錄音光碟一旦曝光,馬英九形同坐在馬鬃拴住的達摩克里斯懸劍之下。為了搶救絕命危機,馬英九到北檢檢舉承辦三中案的北檢檢察官邢泰釗等洩密外,也前往高檢署,聲請將「三中案」、「洩密案」移轉管轄;創下卸任元首向檢方控告檢方洩密的例子。首先要問,光碟中洩漏馬英九「一刀斃命」的「回饋」說,是真的還是假
林憲同/律師馬英九有兩件刑案目前繫訟司法程序中:一是台北地檢的「三中(中視)背信案」;二是高院馬王政爭的「洩密案」。馬英九的應對策略是:前案採取程序性聲請移轉管轄;後案則臨訟編造「憲法第四十四條『院際調解權』」,做為抗辯。以上顯示馬英九根本不敢誠實面對司法,本文將此現象稱為「馬英九的『司法恐慌症』」
馬英九被控涉嫌賤賣黨產案,一度因特偵組的簽結石沉大海;政黨輪替後,因為沒了黃世銘和「我的特偵組」,台北地檢署的偵辦漸漸地有點「臭尿醱味仔」出來,回饋和贈金的訊息都在檢方搜索中投和相關涉案人的證據保全下,就要真相大白。為了抵擋檢方加快腳步「玩真的」,以及封住相關涉案當事人的嘴巴,馬英九以媒體報導為由,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北檢偵辦三中案,嗆聲「北檢不如南檢」,日前更大動作對北檢檢察長邢泰釗提告洩密罪,並聲請「移轉管轄」。姑且不論沒有證據顯示邢泰釗洩密,馬濫告應有的誣告罪嫌,僅檢驗馬英九聲請「移轉管轄」的政治手段,與當年李全教三度聲請「法官迴避」非常相似;而就偵查手段為觀察,北檢辦馬英九確實不如南檢辦李
台灣的政治人物,沒有一個人像馬英九那麼好命!碰到案子,有「余文們」替他擋子彈,就算被起訴了,又有一批「蔡守訓們」新創司法名詞替他脫罪,還有年輕的唐姓法官,更為了馬英九而扮演起大法官角色呢!大巨蛋案、美河市案,馬英九當家時的台北市政府,宛如是慈善團體,媒體質疑他對財團優惠有加。擔任國民黨黨主席,又頻賣
三中案辦得要死不活的北檢,終於在上月廿九日把馬英九傳去問了十四個小時,案子看已初露曙光,近日某週刊又爆出國民黨中投公司被檢搜出百餘片錄音光碟,其中關於賤賣中視的錄音譯文中,有馬下指令「回饋」給余建新的談話,立刻有媒體跟上,說這是馬英九和監獄距離最近的一次,意思是,「馬這下麻煩大了」。
針對前總統馬英九就「三中案」告發北檢涉嫌洩密,除了羅智強痛批北檢不能裝死裝瞎,官官相護外,律師陳長文也表示,確實有部分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常有洩密習慣,不是今天才開始,檢察官必須深自檢討;馬曾任法務部長,一定是對北檢感到非常痛心,才會做出這樣的控訴。
北檢掌握關鍵錄音帶「那就回饋給他」,指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涉主導三中黨產賤賣交易案,圖利買家四.八億元,馬指北檢這樣辦案方式,怎麼可能公平公正?讓他忍無可忍而怒告北檢洩密,且認北檢已不適任繼續調查本案,將向上級法院聲請移轉管轄。但馬英九可曾想過在他總統任內的「特偵組」,是如何在追殺前朝總統陳水扁的!
針對媒體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涉主導中視交易等三中交易案,涉圖利中視買家4.8億元,馬英九日前突然現身台北地檢署,並以告發人身分告發北檢檢察長邢泰釗,以及負責偵訊他的主任檢察官汪鑫健洩密;稍早馬結束應訊,陸續前往高等檢察署、最高檢察署提出告發,強調北檢調查此案已不適任,將向上級法院聲請移轉管轄。
北韓的核武、導彈發展進度,造成東北亞緊張局勢。這一段時期以來,朝鮮半島是否將爆發戰爭,中國對北韓的實際影響力,成為國際社會的一大懸疑。日前,北韓試射新型「火星15」洲際彈道飛彈,美國與南韓隨即展開「警戒王牌」年度聯合演習,出動逾二三○架各型軍機,為美韓兩軍歷來規模最大的空中聯合操練。白宮國安顧問麥馬
針對律師陳長文一再投書,批評台北地檢署所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大巨蛋等案,恐有遭行政權干涉等質疑;北檢今二度聲明澄清,反批陳長文為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該所合夥律師吳至格為馬英九洩密等案的一、二審辯護人,陳長文卻在高等法院審理馬案期間,常以專欄發表不實評述干擾審判、妨害司法公正,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前馬防部退役少將許乃權因涉中國解放軍軍官鎮小江共諜案,以違反「國家安全法」被判刑兩年十個月,依現行規範,未滿三年,許乃權仍能請領每月至少七萬五千餘元的退俸。民進黨多位立委批,共諜案牽涉國家安全,卻還能請領退俸,「人民無法接受」,要求退輔會將此案列為修法重點。
從爆發供養名車事件以來,社會開始關注以宗教團體為名的組織活動,並陸續發現諸多令人匪夷所思之處。在個人信仰層面,受宗教信仰自由之憲法保障,吾人予以尊重;然在組織運作的「世俗」部分,則涉及個人權益與公眾利益,有受輿論及公權力監督之必要。舉例而言,信徒供奉名車,無論對象是組織或個人,都應適用所得概念,再依
法操台灣自從1996年開始總統直選,至今三位總統於卸任後,都曾遭遇司法追訴或審判,然而這些案件當中,偵查的程序、法院的審理真的公平嗎?為何時常被人們質疑有標準不一致、理由相衝突、見解有出入的地方?為此,永社、法操、綠色逗陣、陪審團協會共同主辦,「法院公不公平?以前總統案件為例」的系列座談會,特別邀請
林憲同/律師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洩密案,二審無罪定讞;藍營人士額手相慶。實則,北檢公訴的馬案業經檢察官上訴,即將在高院進行審理,這才是馬氏能否真正脫身的關鍵所在。因此,我再寫本文。「大畏民志」出自大學釋本末;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孔夫子這段話係指:聽訟
馬英九的兩個洩密案,都被法院判決無罪,柯建銘自訴的部分已經定讞,北檢起訴的部分,雖還在高院掙扎,但碰到這些法官,前途實在不妙,檢察官的上訴可能又是白忙活一場。兩個月前台北地院的法官,把馬的洩密強解為處理憲政爭議,她僭越職權,大膽的認為總統可為根本沒有發生的院際紛爭洩密,妄論馬的濫權是行使憲法上的權力
高等法院判決馬英九教唆洩密案無罪,各界譁然。其中,判決理由引用「總統制」等憲政論證,作為馬英九洩密無罪的藉口,形同認證總統有權介入偵查中個案,這種毫無權力分立及民主法治觀念的判決,簡直是國際笑話。高院判決稱,「我國總統非虛位元首,雖社會大眾與法政學者,常稱我國憲政為雙首長制,但實際運作上,行政院院長
立委柯建銘自訴馬前總統洩密案,經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致以無罪確定。如此的結果,或有來自於審判者的主觀認定,卻也有案件被割裂審理的因素使然。於二○一三年九月政爭期間所爆發的洩密情事,於一開始,立委柯建銘即先行自訴當年九月一日的教唆洩密罪與九月十一日的加重誹謗罪,並為台北地院所受理。至於其他,如馬前總
《自由時報》報導,「中華統一促進黨昨慶祝中國十一國慶日,動員全台各黨部約上千名黨員,穿著五星旗上衣、手持五星旗在北市遊行慶祝『祖國生日』,統促黨總裁張安樂表示,『中華民國國魂已蕩然無存,中華民國是靠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存在。』」資深記者鄒景雯在「冷眼集」呼籲:這樣的現象「已非治安層次,也絕非警方所能獨力
近日先後有美國友人對台灣國防提出關切和建議。面對中國無所不用其極的併吞野心,國防是攸關我國生死存亡的要務;對於來自最重要安全夥伴的諍言,我們須用心傾聽,確實檢討,力求精進,不能馬虎。美國方面的關切,以保護敏感軍事科技最關鍵。美國國防主管官員海大衛(David Helvey)在華府智庫「全球台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