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發生有酒駕前歷者,又酒駕撞死傷一家人的悲劇。而此等案件於二○二三年起,將由三位法官與六位國民法官所組成的合議庭來審理,未來能否使司法判決注入人民意志,卻是必須思考的嚴肅課題。依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第二項,故意酒駕致死罪的法定刑為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又依同條第三項,若曾因酒駕而遭有罪判決或緩起訴確定者
一架空軍F-16戰機於民國一○七年漢光演習發生撞山意外,飛官吳彥霆殉職,其父母訴請國家賠償,各求償逾千萬多元。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四百六十六萬四千六百五十五元。全案可上訴。空軍則回應對判決表示尊重,針對慰撫金、撫養金這部分的敗訴事項,研擬提出上訴事宜。
應邀擔任第四十五屇金鼎獎,頒文學類圖書獎予黃春明等作家與出版人,在致詞時,我提到文學寫作是為了「扺抗遺忘」,以及出版是「留存記憶」。歷史是文化的形式留下來,我引述了波蘭詩人、小說家麗普絲卡(Lipska,1946-)的一首四行短詩〈使者〉: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一名年約50歲的印尼女性移工莉莉,被一名陳姓男子囚禁在家長達12年之久,直到男子死亡後才到警察局報案,並希望能夠協助她返鄉。不過刑法卻也無法幫印尼女子討回公道,高雄地檢署也做出不起訴處分,這是什麼原因?一起來看看法操的分析。
即食歷史對於古埃及人來說,死亡並不是終結,而只是通往永生前的一個中轉站。這個中轉站可以十分平和、複雜、痛苦甚至危險,但最終還是通向同一目的地—永生(After Life)。通往永生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儀式便是所謂「開口儀式」(Opening of the Mouth)。代表著死者的東西&md
平心而論,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火災發生後,收押疑似釀成火災的嫌犯,除有「洩憤」與「獵巫」功能之外,並不能令死者復生,恐怕也難能嚇阻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儘管論者提出強化安檢,但卻可能欠缺得以應對的負責人(管理委員會),乃有主張強制籌設管委會,否則處罰其所有權人。但如此一來,也未必能有效確保居住安全,或許只
即食歷史連經驗豐富的病理學家聽到這個聲音都會覺得詭異。當鑷子觸碰死者大腦的動脈時,聽起來竟像是刮在一塊石頭上。圍在驗屍台四周的專家幾乎從未看過一個五十三歲的患者能有如此嚴重的動脈硬化。然而,當病理學家橫切頸部的大動脈,並觀察橫截面時,他們對看到的景象更加感到不可思議。維克多.奧西波夫(Victor
王英明高端疫苗8/23開打後,很不幸第一個禮拜就陸續傳出五名猝死案例(但後續似乎沒有再發生)。時光不能倒轉,沒有人能證明,若高端疫苗延遲一個月上市,這五名不幸者,是否就仍然是活得好好的。社會就是這樣運轉,每天有一些病死者、猝死者,但在媒體上並不會報導。但那幾天,這些猝死消息上媒體,主因就是不幸者事前
吳建忠先講結論提醒大家,喝符水很可能會重金屬中毒,因爲印製符咒的油墨裡面含有鉛,長期喝會有神經中毒的危險,另外畫符用的是紅墨是硃砂,那更是含有劇毒。奉勸國民黨為了政治目的要恐嚇大家別打疫苗、抹黑國產高端疫苗,也千萬別拿自己的小命開玩笑,任何一條性命都是寶貴的,我們不許你們這樣作賤自己。
陳韻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自從2019年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從一開始的實名口罩制,到今年的簡訊實聯制和最近的疫苗預約系統,政府的防疫措施已經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這篇文章想簡單地談談在一千年前,一個沒有口罩、網路、手機、疫苗和國家隊的時代,當時的政府(指皇帝、中央和地方的官員等)如
政黨的權力場域在國會,一旦反對黨黨中央甚至黨主席領頭到法院控告執政黨的政策,只有兩層負面意義:第一,反對黨不啻放棄國會抗爭的基本功能;第二,或自認在國會中全面敗北,再起無力;形同向執政黨豎白旗。不管用司法手段或監察管道向執政黨挑戰,不會博得人民拍手稱許,只會讓人民看不起。
為控制武漢肺炎疫情及防免擴散,世界各國及我國政府均極力推動施打疫苗,然一般民眾仍相當重視接種後之副作用或其他不良反應等,衛福部並公告疫苗相關注意事項及資訊,媒體或各界專業人士也多加討論,惟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應如何進行救濟補償,似少有著墨。
去年在疫情爆發各國醫療物資缺乏時,台灣政府決定援贈口罩等防疫物資給包括日本在內疫情嚴重的國家。我還記得當時台灣國內口罩供應還沒那麼充足,大家都要排隊買口罩,甚至有些人把口罩用電鍋乾蒸後重複使用,但是絕大部分的台灣人支持政府說:「看到朋友遇到困難,幫助他度過難關是應該的。」
七月一日,中共建黨百年,香港回歸二十四週年,這是習近平的主場。著眼於定於一尊、長期掌權,習近平需要政治儀式。香港二次回歸,於是成了習近平「彪炳史冊」的祭品。趕盡殺絕香港壹傳媒、蘋果日報,「斬斷金流」成為撒手鐧。逼得港蘋無可抗拒,今日出版最後一份報紙。藉由香港,習近平高舉對抗西方的旗幟,不容黨內異議與
子女提早做準備較好高齡者打完AZ疫苗後返家猝死事件,是最近一直被討論的話題。網路上說高齡長者感染新冠病毒之後的致死率高達二十%以上,而沒打疫苗所面對的感染新冠病毒因而死亡的整體死亡風險大約是○.○一七二%。同樣都是面對死亡的風險,要不要讓高齡者打疫苗,只能自己決定。
6月18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陳時中部長提及相關病例解剖對於釐清死因很有幫助,本文敬表贊同,因為死因鑑定是極為專業的學科,而死因是否跟施打疫苗有關,更需要經過解剖採集死者血液、檢體等樣本,透過微生物、血清學等鑑定技術才能釐清。沒有經過解剖鑑定程序,無論如何都不能斷定死因與疫苗有關。因此,只要是
陳逸南依報導,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先生擬發起武漢肺炎死亡者「索賠」運動,可能依照《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尤其是第二條第二項後段「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之規定。按〈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九號解釋〉(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指出:法律規定之內容非僅屬授予國家機關推行公共事務之
國民黨真的把疫情當政治鬥爭來耍弄,徒然暴露自己的法盲兼理殘。例子多得很,這裡且先表一事,那就是前衛生署長楊志良糾眾要依「國家賠償法」,為武漢肺炎死亡者進行國賠。更荒誕的是這句:「國賠不能只有人民納稅錢,蔡英文等政府首腦的錢都要拿出來,……法院也應凍結蔡英文和指揮官陳時中、行政院長蘇貞昌的財產。」
一般而言,有冤、死不瞑目,故而雖已是亡魂,會竄到人間對冤親債主來索命,所以陽間不該有鬼。但現在咱們台灣,卻有這種人間鬼,比陰魂可怕。楊志良要替病毒亡故者提國賠,聽說還組「律師團」,亦好,楊志良不讀法律,就請他的律師們教教他,提國賠之要件何在。
趙萃文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醫療量能緊繃,近來卻迭發生醫療暴力案件,如確診之洪姓男子揮刀攻擊女護理師造成3人重傷,犯後又嗆聲要將警察、護理師皆弄死,還在換尿片時以粗魯言語羞辱護士及員警,引發國人憤慨。立法院在民國103年修正《醫療法》第24及106條,新增刑罰規定,期能維護醫護人身安全。但未知究係立法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