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因部分學生煽惑人心,擾亂秩序,為保障多數純潔青年學生」,大批軍警進入台大、師大校園逮捕學生,是為台灣的四六事件。將近五十年過去,這次不是軍隊,而是檢察官和警察進入大學宿舍搜索,也就是著名的「成大mp3事件」。為什麼檢警要搜索學生宿舍?檢警有權力這樣做嗎?
6年前的今天,7名管理禁閉室的陸軍士官到下士洪仲丘的靈堂前下跪道歉。「洪仲丘事件」讓「禁閉」走入歷史,也讓國軍大幅修改了「悔過」處分的地點和內容,不過,「國政基金會」的助理研究員認為,修改以後「悔過」制度的懲戒效果大打折扣,軍隊抗命犯上的事件增加,軍紀難以維持,也有學者認為,軍人的懲罰有急迫性,救濟
藍祖蔚金像獎影后Shirley MacLaine渾身上下都是戲,這是電影史早就背書的不爭事實,問題在於她已經81歲了,有什麼劇本適合她?又有什麼戲肉可以吸引觀眾?《她其實沒有那麼壞(The Last Word)》的劇本方向及細節安排所包藏的商業計算,都有參考價值。
NYDECO一個城市住了超過二十年,已經到了可以看見這個地方許多事情的起起落落,心情從感傷轉為感慨,漸漸習以為常的境界。但昨天新聞傳出在東村離紐約大學不遠的獨立唱片行Other Music即將在今年六月底結束營業的消息,還是讓人頗為難過。在那個Windows系統剛問世不久、淘兒唱片(Tower Re
Chester Ho忘了有多久,手機再沒有設定任何歌曲鈴聲。我記得那是上大學的年頭,為免音樂劃破講堂的寧靜,驚動在睡覺的同學,我開始用震動取代手機鈴聲,轉眼快要十年。身邊聽到音樂鈴聲的機會好像愈來愈少,直到這一兩年,好像多了人用回某一段頗特別的鈴聲,身為一個 Android 用家,我後來才發現那是
前年春開始,筆者參加定期的研討會,湊巧隔壁教室就是客家歌唱班,中場休息,大家閒聊時,發覺該班全是五、六十歲的銀髮族,而且七、八成以上是客家朋友。政治敏感度高的筆者,就找機會上台談論上次蔡英文選總統一事,同為客家人的小英,為何在桃竹苗的客家選區僅拿到三成的選票?
█彭錦陽「遍地開花」導致暴力蔓延,國人憂心忡忡,但施明德依然笑臉常開,笑得綠營背脊發冷,笑得馬英九頭皮發麻。施明德當然笑得出來;因為開頭嗆扁下台的宋楚瑜,被人講成「趕都趕不走」;而靜坐兩週就有媒體民調說施的人氣與小馬哥並列第一;尤其施明德罵馬英九「要像個男人」後,戰神粉絲遽增。
美國一間叫派克斯(Parks Associate)ê公司最近對亞洲、歐洲、北美攏總十四ê國家做仝一款ê市場調查,tī全國網路使用ê消費習慣方面,台灣ê排名全世界第一,韓國第二,續落來chiah是美、加、日、澳、英、德、法、西、義chia ê國家,中國hām印度排上尾á。Chit內面上重要ê調查主題是
在美國,包含米高梅(MGM)、華特迪士尼(Walt Disney)及EMI在內的二十八家公司聯合控告StreamCast Networks旗下Grokster和 Morpheus所提供的「點對點」(peer-to-peer)傳輸軟體違反智慧財產權一案,美國最高法院在今年六月二十七日做出決議,九位大法
在台灣,音樂產業是相當完整又具有競爭力和經濟力的產業,九○年代時期,一堆國際唱片公司紛紛打進台灣音樂產業,也創造出許多輝煌的紀錄。像張學友的「吻別」、張惠妹的「姊妹」、范曉萱的「健康歌」、徐懷玉的一系列歌曲等,很多作品,都曾在台灣音樂產業上,創造出奇蹟。
使用者被定罪後,會不會導致人人自危呢?唱片業不應一味地以法相繩,對於下載的行為,也該反省是否忽略了消費者的訴求呢?一、一張CD動輒三、四百元,再怎麼聽就只有主打歌好聽,包裹販售不檢討嗎?消費者買唱片只買到了聽的權利而非所有權。付了這麼高的代價,卻沒有所有權可以自由處分,如此不該調降售價嗎?
台北地方法院對飛行網(KURO)及下載MP3的使用者被控侵權一案作出宣判,宣告IFPI勝訴;我對音樂創作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而展開救濟表示贊同,我相信任何人對自己創作出來的作品遭到他人剽竊,也一定會感到憤怒,但是無辜的網友遭到判刑,我極為不能苟同。
還記得半年前,兩個國中小孩才歡喜選購的CD隨身聽,如今已遭她們淘汰,而由近日新買的MP3隨身聽所取代,她們只要在電視看到喜歡的MTV歌曲,隨即開電腦下載到MP3,此種容量512MB的隨身聽,約可裝100-120首歌曲,體積輕小,她們每日都攜帶去學校,而班上的同學幾乎都人手一機,下課時交換聽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