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使用假髮被曝光後,其前妻謝京叡竟投書要別人不要再揭其前夫之痛處,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一般人使用假髮,雖不願「自曝其短」,但也不會有多嚴重的問題,就算被發現了頂多苦笑一下。何況邱毅的頭頂像一窩鳥巢極不自然,明眼人一看便即知其為假髮。這種「隱私權」的抱怨,竟出自爆料達人的「前妻」,真是太可笑了!「己所
這幾天,因為有記者不斷地打電話給敝院的醫療、行政人員,詢問某位知名人物的資訊。我發現醫院單方面維護病人隱私權的作為已經不易抵擋外來的侵犯。因此,我想在此嚴正地指出,事實上,維護病人隱私權這個倫理觀念的落實並不只是醫界的責任,媒體也有同等的義務。說明白一點,媒體向醫院詢問任何病人的任何資訊,這個行為就
日前台北地院對連戰、宋楚瑜所提「柔性政變」案件判決陳總統敗訴,根據報載,台北地院判決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認為言論自由(基本人權之一)是人民對抗國家之權利,只有人民能夠主張之,而總統既然是公權力機關,自然不得主張言論自由,並據此判決陳總統敗訴。乍看之下,此種說法似乎言之成理,但實際上卻存在著對於基本觀念
部分媒體抨擊醫界大老,對林進興公佈胡志強病歷未予譴責,是失職、失德。新聞炒作過了,是非卻沒有說清楚。回顧國外,前俄羅斯總統葉爾辛,因心臟病、肺炎等疾病,主動辭去國家領導人職務;二○○○年,聲望扶搖直上的紐約市長朱利安尼,因罹患攝護腺癌決定放棄連任;近幾個月,美國阿肯色州州長參選人洛克斐勒,也因罹患癌
▇ 陳菊十二月十日是世界人權日,也是美麗島事件周年紀念。人權運動曾和民進黨的政治民主化運動緊密結合,但民進黨的同志們卻在這次選戰中遭到徹底質疑,問題出在哪裡?人權是抽象的概念,在每個時代會有不同的內涵。在一黨專制的時代,因為對人權的壓迫只有一個單一來源─國民黨政府,我們對事情的判斷就相對簡單,凡事都
這次選舉,藍綠都傾巢而出,殺紅了眼,很多民主的價值被扭曲,「只論立場,不問是非」現象十分普遍,甚至「以歪為正」,且選後竟還「瓦釜雷鳴」硬拗,如不駁斥,將積非成是,以下就舉三例辨正。一例,「民主聖地」被光復的說法,宜蘭縣、嘉義市被譽為民主聖地,是因國民黨威權獨裁時代,人民卻能覺醒,以選票對獨裁政權異議
為台灣的國家建構提供更進步性的視野,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訂於十二月四日(星期日)上午十時到下午五時卅分,在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五號十四樓)舉行「新國家建構,新憲法思維」研討會,邀請陳慈陽、胡慶山、吳煜宗、黃秀端、陳延輝、陳耀祥、許育典、羅志宇等八位法律、政治學者,從憲改的必要性、人權與
扁政府、掌台灣,賊仔土匪掠不完,一碗符仔水呷平安。拚治安,頭一層:印指模、留檔案。身分證、換新款,請百姓、獻人權,政府機關鼓吹大放送,南北二路半嚇半宣傳。保守學者出面劃虎讕,講這是檢調警察的萬靈丹,無頭公案、三、五工就破案,若無這項、社會穩當爛慘慘!
相對於A片光碟的懸疑羶腥,大法官釋字六○三號似乎沒得到關愛的眼神。很少有這樣的解釋,聲請人滿意,相對機關(行政院)高興,關係機關(立法院)也不在乎,媒體反應也出奇冷淡。整體言之,六○三號解釋所呈現的,都是法學教科書上的ABC,何謂隱私權?何謂比例原則、明確性原則與禁止不當連結?在國家圖書館裡至少有一
拜讀十五日自由廣場觀心女士「候診 請學英國」,深有同感。去年我回台探親,因錯過在僑居地的年度婦科健檢,所以到台北某國立醫學院的聯合診所進行檢查。進入看診室時,醫師正在幫一女士看診,該女士後方一、兩公尺處,仍有數人等待。診療室不過二、三坪,因此醫師與患者的對話旁人聽得一清二處。醫師後方即是檢查的床位,
許多大醫院為了節省時間,護士會請兩到三位病人進入診察室等候,在此同時,醫師仍然繼續為其他患者診察,醫師與病人之間的言談毫無隱私可言。以婦產科看診來說,很多言談和房事相關,如此隱私,讓其他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聽到,實在是很尷尬!以在英國看診的經驗來說,「一般診所 」(General Practice)等
七家有線電視台節目遭到停播,泛藍批評干預新聞及言論自由,剝奪閱聽人的「媒體選擇權」及限制了媒體應該監督政府的「第四權」。回想五○年代至八○年代那一段國民黨威權統治的年代,拿來與現在做個比較,泛藍的朋友及一些學者不知道是不是得了健忘症。在那個年代,「新聞局」就是等同國民黨的「文工處」,電視節目規定要唱
昨日之「只捺印不建檔」一文,提出在身分證上捺印指紋,固有其見地,但好像對於大法官召開釋憲辯論庭之現場情況未盡了解。由於筆者實際參與辯論,對於這一折衷而具善意的建議,認為恐難為雙方所接受。的確,保障人權是兩方存在的共識,但爭執或關切點卻不僅只限於指紋建檔一節而已。而且縱使指紋檔案沒有外洩、盜用與冒用的
大法官召開釋憲辯論庭,使得指紋捺印與建檔議題再度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並將爭辯帶入理性討論,具有正面意義。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到底身分證按捺指紋是保障人權或違反人權?人權團體認為按捺指紋侵害個人隱私權,而一旦指紋檔案外洩或被盜用、冒用,將造成民眾權益嚴重損失,所以按捺指紋是違反人權。贊成按捺指紋的團體則
林志玲至台大醫院就醫,無論是平面、電子媒體無不排出最大陣仗採訪全程,為搶新聞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指出,醫院雖然算是公共場所,媒體有一定的採訪空間,但仍不可破壞安寧,妨害他人就醫權益。此一談話並不正確。所謂公共場所,一般人以為只要是屬於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都是公共場所。在刑法的規定中也
胡文輝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在中國大連拍廣告片時,不慎墜馬受傷,歷經半個月折騰,昨天搭專機回台就醫,林志玲這趟旅程種種的「超級巨星現象」,在市場經濟國家,可說司空見慣,大家應可平心看待!林志玲的點點滴滴,「粉絲」們瘋狂追逐,更多人關心她的傷勢,也有人對名人有「偷窺慾」,媒體展開新聞戰,以滿足市場需求,只
依據現行戶籍法第八條,今年七月一日開始,換發、補發、初領身分證都要按捺指紋的規定,受到部分人權團體與政治人物的強烈反對。日前,副總統呂秀蓮以身兼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身分,表達反對按捺指紋的規定,並且投書媒體指控「強捺指紋,危險又違憲」,而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國人權協會等多個民間社團也在立
九十四年全中運嘉義落幕,本人有幾點看法。住的方面,於四月二十日台視晚間新聞曾報導,比賽選手及教練都睡教室,約二十個人一間,每人一組睡袋及防潮墊、一塊木板,沒有蚊帳,根本沒有隱私權可言。洗澡則是到臨時廁所內,以廁所內水龍頭之小水量自行想辦法,水是冷的,部份門把更無法上鎖,女同學要成群結隊,輪流沐浴。
台灣媒體的日常表現令人不敢恭維,甚或詬病,早已不是新聞,最近甚至有進一步惡化的跡象。鬧緋聞的電視主播陳勝鴻因不堪狗仔隊開車追逐擦撞,怒指「這個國家瘋了」。導演吳念真的妹妹自殺,媒體諸多報導不經查證,傷害其家人,吳念真感歎「台灣生病了」。台灣是不是病了,或者竟然瘋了,容或有其他見仁見智的指標。不過,媒
戶籍法第八條第一、二項規定,政府可以要求人民按捺指印收錄者,限於「年滿十四歲請領國民身分證」時始得為之。今政府在七月一日起要全面換發身分證,係政府主動行政施為,並非國民主動要求「請領」。因此,政府利用全面換發身分證,一律強迫要求換發者按捺指紋,否則不發給身分證使用,於法顯有不合,人民當然可以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