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急切想知道真相的,應該不只是在野的綠色政黨,而是許多民眾的一致希望。雖然連先生中槍的整個事件,到目前為止仍然疑點重重,卻不見任何單位提出相關的證據說明。當年的三一九槍擊案,以總統副總統的地位,也同樣被公布照片及X光片說明案情,甚至到選舉完後,還有落選人高喊「沒有真相,就沒有總統」。今天的一一二六
關於連勝文遭槍擊事件所引發的效應,卻不因選舉結束而告終,尤其是在頭部受槍擊下,為何能在幾天內迅速恢復,引發諸多揣測,甚且已有網友連署要求台大公布病歷及X光片,以消除各界疑慮。問題是,基於隱私權保障與偵查不公開,此病歷可否公布?病歷屬於個人隱私權範疇,醫療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歷資訊,當然不能洩漏,
拿台灣的民主和新聞自由開玩笑的《個人資訊保護法》,竟然在立法院一讀、二讀通過,實令人吃驚和憤怒。「個資法」中居然有這樣的內容:個人的醫療、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財務狀況、社會活動等,媒體要報導,事先要徵得當事人同意;否則最高判刑兩年,或罰款二億台幣。
個人資料保護法正在立法院進行修法的三讀程序,日前在二讀時,立委諸公竟藍綠一致決議刪除「媒體爆料免告當事人條款」,也就是說,那些怕被狗仔跟拍的公眾人物終於忍無可忍,祭出了倒向一邊的尚方寶劍,而讓NCC在第一時間便告訴這些以制訂法律為專業的民意代表:「老兄!你們違反了新聞自由!」看來,我們公眾人物的隱私
近日媒體報導的「鼎新案」及「518人力銀行案」,馬政府違法核准中資介入國內高度敏感產業,凸顯政府處理中資問題違法失職,罔顧台灣人民權益。馬政府許可鼎新電腦變成中資,但媒體刊載該公司持有國內各主要企業資訊系統的「程式原始碼」、「備用最高權限密碼」等,可接觸到主要企業的營業秘密及廣大客戶隱私資料,甚至承
昨天電視與平面媒體皆有新聞報導指出馬英九參加婦女節活動時,有兩位婦女代表拒絕合影。記者像是過去兩年完全不在台灣似的問道:「馬英九光環不再了嗎?」這件事被報導出來的新聞價值是甚麼?還有人認為馬英九總統還有任何所謂「光環」嗎?原來,記者是要特別點名出拒絕與總統合影的人是誰,分別指出他們所代表的團體與他們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及台北市內湖高中新生疝氣檢查,侵犯受檢學生隱私權。教育部虛心受教,於今年二月十一日宣布,因疝氣檢查實際檢出的異常率偏低,且維護受檢學生的隱私權有技術上的困難,自九十九學年度開始,全面取消學生健檢的疝氣項目,這一則消息暴露我國國民的醫學常識普遍不足,而且不瞭解學生健檢的意義。
吳淑珍九日因低血壓,產生頭暈目眩、氣喘、昏迷等症狀,陳致中夫婦趕緊前往醫院探視,但現場擠了許多媒體追問吳淑珍狀況,也阻擋了兩人行進,黃睿靚急的大喊:「先讓我們進去好不好,採訪有那麼重要嗎?」而院方公關主任出面示意兩人先稍微向媒體說明再進入病房,陳致中則焦急的說:「我都還沒看到我母親,你要我講什麼!」
第一家庭的一舉一動永遠是國人關注的焦點。此次總統千金馬唯中小姐自美返台,訂婚耳語傳聞不斷,連日來各家媒體亦擺出大陣仗,只為求證喜訊真偽。昨日總統府發言人出面說明「此乃總統家務事,煩請國人體諒為人父保護女兒的心情」等語模糊帶過。聞此言,只覺政府處理事物不只兩面標準還更矯情。
行政院政務委員朱雲鵬接二連三在上班時間大談戀愛,與小他廿六歲的黃姓鋼琴女老師到南部拜拜,開著公務車到圓山飯店後山野餐。被踢爆後,朱雲鵬帶著一股死不認錯的傲慢說,媒體的報導,牽涉到公領域和私領域,公領域方面,上班時間去拜拜,身為一位政務人員,就要做官員表率,「即便假日時要開會,下班時候經常在忙公家事情
前幾天台大甄試放榜,許多優秀學子浮出檯面,媒體自是爭相報導,其中有一位學生的自述,卻讓我震驚和恐懼。她說,她在甄試之前還特別到開刀房見習,以確定志向。太可怕了!我是一個體質特異的人,經常必須進出醫院,我記得每次看診,總會在某些問診室門口看見掛著牌子,上面寫著:「本醫院為教學醫院,可能有實習醫生或醫學
溫家寶向來矯情做作,都快七十的人了,還像昆德拉小說《不朽》中那個「倚老賣少」的老婦,動不動擺出一個姿態。最近他說「就是爬,我也願意去台灣」,真讓人起雞皮疙瘩。一手舉著千枚飛彈,一手搖著《反分裂法》,怎麼個「爬法」?這不是溫家寶的「溫情」。看看共產黨怎麼殖民統治西藏、新疆就清楚了,就因為那些地方都已在
有中國國民黨立委提案調閱個人資料,這樣的法案一旦通過,台灣民眾的個人資料立委都可過目,明顯侵犯隱私權、開民主倒車,充分地顯示出國民黨的獨大心態。而且筆者想反問這些立委,為何可以快速通過損民的法案,卻不願意通過一些利民的法案,好比說馬英九先前提出的陽光四法,以及政治獻金法等廉能法案?難不成國民黨立委認
國民黨重新執政,馬政府走馬上任,台灣人權倒退的逆流,已經一波接一波席捲而來了。去年陳雲林來訪,馬政府動用五千人次警力,鎮壓抗議民眾,連攜帶中華民國國旗、播放台灣之歌也在取締之列,當時的肅殺氣氛令人油然想起戒嚴時代。如今,國民黨立委又異想天開,想藉由審議中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加入「民代免責條款」,
政府說簽CECA有多好,我疑問很多。有關人員自由流通這項,就會造成很大問題。如果台灣跟日本簽CECA會怎樣?台灣人可以自由到日本合法工作。但是日本的工作收入是台灣的兩倍,這樣是否會有大量日本工作被台灣人搶走?日本人不會放任外國人輕易在日本工作。那為何我們要放任中國人輕易來台灣工作?記住,中國公立大學
在人與人共同生活的社會關係中,可以分為公領域和私領域兩個部分,每個人在他私人的生活事務與領域享有獨自權,不受他人侵犯、不受不法干擾,隱私權是天賦人權,是憲法所保障的權利。但是這種公、私領域的區別,在動態進行的新聞事件中,不容易清楚的劃分。在民眾控告媒體侵犯隱私權的案例中,法院判媒體敗訴的情況,多半是
做為前第一家庭一份子的陳幸妤,在她的家人完全脫離法律的羈絆前,仍然是個非志願性的公眾人物。如果要避免狗仔隊「每天跟著我,跟著我上班,跟著我下班,我去7-ELEVEN買個飲料也跟著我,我去麵包店買個麵包也跟著我」、「打電話到診所來騷擾,或假裝病患到診所就醫,還帶著針孔偷拍。」只有一個辦法,就是以戰止戰
基於「隱私權」考量,媒體應放過「平民」陳幸妤,讓她有自在的生活空間!陳幸妤變成公眾人物,是她所願嗎?造化所致,不管她是否願意,她都是公眾人物,媒體的焦點!結婚前,為了是否懷孕問題,在牙醫診所破口大罵,馬上成為茶餘飯後的話題;為了禮券案,又在媒體前痛批公公,立刻被媒體譏笑為潑婦罵街。這是身為公共人物,
可曾想過,妳/你的個人資料,究竟值多少?《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草案在立法院待審多年,朝野終於有所共識,將以「天文數字的賠償」等內容欲嚇阻、抑止層出不窮的個資外洩事件。不可諱言地,目前各項修法版本,較諸舊法確有進步之處,但若號稱「十億天價賠償」即能全面防堵個人資料外洩,此種思考,未免過度簡
淫照事件持續升溫。公眾多聚焦在一些相當粗淺的議題,例如會不會有更多女藝人照片曝光、奇拿還有什麼存貨和把戲等等。不過,本人想藉這個機會,整理出數個更深入的華人文化議題,跟大家分享,以開示一個尊重人性尊嚴和寬容的社會。一、權利意識:淫照事件所涉及的法律權利保護問題主要有三個,一是維修員竊取他人電腦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