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兩國困境相同:雙方憲法都不承認對方是外國,因此,起訴通敵叛國者所引據之法律,若明訂其通敵對象為外國,會牴觸憲法。但,中國辦台諜,照樣嚇嚇叫;而我國辦共諜,刑責之輕之毫無嚇阻力,令人扼腕!我國法官通常選擇適用「國安法」,因為「國安法」規定通敵之對象包括「大陸地區」,而「刑法」外患罪相關規定則沒有明
在經歷近一個月「一日一諜照」的疲勞轟炸之後,蘋果公司終於敲定將於臺北時間九月十日舉行發表會。邀請函上的大標題「嘿Siri,給我們一個提示吧!」營造出一種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氣氛。這波「諜照門」的另一個主角,是目前正急待浴火重生、並剛剛悍然對公布諜照的國外社群達人寄出律師函的H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