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侯友宜比尼克森,未免太抬舉他;把他比德州小城猶瓦德學區警察局長亞瑞東杜,也太小看他;但論掩滅證據,推諉責任,包庇所屬,五十年前的老狗與現在的新狗,都變不出新花樣!尼克森的水門案,亞瑞東杜對槍殺學童見死不救案,和侯友宜的恩恩案,三人命途都因「錄音」而衰。尼克森想隱瞞他秘書消音的八分鐘,德州警察局長無
法操司想傳媒當一個人拒絕唯一可以醫好他的治療方式—輸血,若法院有權介入,若身為法官,你會怎麼做?又如果病患是一個未成年的男孩,他是因宗教信仰而拒絕輸血,醫院卻訴請法院同意輸血,那又會是怎麼樣的情形呢?這是《判決》這部小說與電影所要探討的問題。
拜讀十五日謝炎堯醫師「上班、加班和值班的差異」投書,謝醫師依據傳統經驗法則將之區分得很清楚,筆者相當認同,而這也是「勞基法」修正通過後,部分企業和勞工都在抱怨的問題。筆者的友人在大學擔任校安人員,他們必須輪流二十四小時值班,輪到二十四小時值班時,上班時間便協助處理學生事務,下班後比較輕鬆,可以洗澡、
恐懼鳥1.敏感罷了 (由網友woodchuck_vomit提供)有個滿身傷痕的孩子被送來醫院,雪白的皮膚滿布圓點狀的傷痕,診斷後發現都是被菸頭燙的,而且全部傷痕都「碰巧地」被衣服遮住了,一般情況下看不出來。當我們質問那對父母時,他們只是咕嚕地說︰「不過是過敏罷了。」
台灣有句諺語叫做「飼老鼠咬布袋」,看到我們的駐日代表馮寄台,放著對日關係不做,丟下台日FTA不談,居然有閒情逸致對日本人暢談:台灣人不守法!派這種白目外交官出去講頭家的不是,馬政府的外交還是休了比較少禍害。馮寄台說,「台灣人參加抗議活動時經常無視公權力,會丟雞蛋、用棍棒互相毆打,最可憐的還是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