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白居易寫過「放言」五首,各界引用最多的是第三首後半「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主要是政壇太多戲子與騙子,底蘊究竟如何,唯有時間篩汰,才能還原本色。周公早死,就是竊國賊臣;王莽早死,則是佐國良相,唯有路遙知馬力,日久才見真心。
民眾以肉身擋車,蔡正元下令司機開車,若非正義母子提供行車記錄器影片為證,真不敢相信蔡正元會這麼狠。這種驚悚的鏡頭比較像電影的畫面,冷血的蔡正元讓它在我們眼前發生了。不可思議,我們的立委怎麼會有這種黑道風格?後面的正義母子想追車阻擋都追不上,可見蔡正元的座車以不慢的速度前進,民眾趴在車蓋,萬一掉落,非
國民黨團決議核四是否運轉由公投決定。府院卻定調公投門檻不能降。憲法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廿五條保障人民直接決定公共事務。核四問題與統獨無關,也不涉及憲法修改,公投法卻要求必須有投票權人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才能擋下核四。這根本違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廿五號一般意見書意旨。
台北市政府刑事警察局大隊,以難以理解案情的「偵辦案件」為由,派幹員親自持公文,向北市各大醫療院所,調取今年三月廿四日凌晨一時至三時,所有急診就診病患的就診登記紀錄及病歷資料。不知偵辦何種案件,不知可能的嫌疑人特徵,一紙公文、一批幹員、一句語焉不詳的「偵辦案件」,就把所有就診人民的病歷,不問病因老幼,
立法院審查服貿協議,馬英九總統揮動主席的黨鞭,朝野立委吵得不可開交。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則隔海放話說:兩岸關係重要的是人員往來和經貿合作,希望兩岸ECFA後續協議能「早出成果」。推銷服貿協議不遺餘力的馬政府,似乎把李克強談話也當作一劑強心針;陸委會出面呼應李克強的說法,表達希望雙方能早日完成ECFA
病入膏肓的監察院,在處理黃世銘事件,備受爭議之下,日昨又錯亂的介入林毅夫投敵案件的調查,該管的事不管,不該管的事竟橫插一手。監察院的不務正業,尸位素餐,又見一端。張通榮咆哮警局,強行關說,遭起訴判刑,不予彈劾;黃世銘濫權監聽,洩漏機密,既被起訴又被評鑑違法,也輕輕放過。今天兩個法界出身的監委,竟把手
檢察總長黃世銘遭監察委員提案彈劾,又再次出現未過半數之結果,此案將因監察法對同一案件不得再提彈劾之限制而告終。如此的結果,雖不令人意外,卻不得不讓人思考,對於檢察總長之位,實該儘速建立退場機制。因監察院先前對黃世銘的彈劾案,以五票對五票未過關,而依監察法第十條,彈劾案經審查認為不成立,提案委員有異議
日前檢評會舉濫權監聽等七大罪狀,認檢察總長黃世銘應被彈劾,並建議(公懲會)撤職。黃總長竟命特偵組提出反擊,竊用國家公器,並指責檢評會成員預設立場。其恣意妄為,拒不認錯,又見一端。黃總長堅持自己沒有犯罪的理由是,洩漏關說情資,密報總統,乃基於社會公益;不願辭職下台的理由,則為了捍衛個人的清白和名譽。但
檢評會做出將黃世銘撤職建議後,最高檢察署以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第10條為據,反批檢評會委員兼發言人彭文正,評鑑過程多次對媒體透露會議內容,已涉洩密云云,相較於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檢察官林秀濤被檢評會認定涉關說,應予「警告」,也未見高檢署立即發新聞稿為渠等2人鳴不平,高檢署與最高檢察署的格調,高下立現。
最近一連串因政治因素介入,使得是非公道被嚴重扭曲的事件接連發生,不僅讓我們長期追求公平正義的努力受到重挫,而且讓我們披荊斬棘所建立的民主法治,為之傾廢。醜惡的政治加上無行的政客,是造成價值錯亂的元凶。近如為酒駕掌摑女警樁腳關說,咆哮警局,並要求縱放人犯的市長,竟不獲彈劾;因濫權監聽,洩漏機密、惡用情
林孟皇/台北地方法院法官九十八年十月間,我參與了一件社會矚目卻詭異的開庭。說它詭異,是因為辯護律師們連起訴書都不敢拆封、閱覽,他們擔心連起訴書都被核定為國家機密時,不僅會遭限制出境,還要負擔無法預期的責任。起訴書攸關刑事被告的資訊請求權、受律師協助權,卻可能被核定為機密,實在少見,可見本件涉及極重要
面對檢方刻意曲解地方制度法關於正副議長選舉「無記名投票」的規定,以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偵辦起訴,永達在過程中主張正副議長選舉屬議會自律事項,司法偵辦亮票案逾越三權分立的民主原則,不改「惡法亦法,尊重司法;改革惡法,捨我其誰」的一貫信念,堅持上訴到底。如今獲判無罪,從此證實選民有權利知道議員投票行為,民
媒體近日瘋狂報導在馬來西亞旅遊而遭歹徒擄走張安薇女士後續消息,某些電視台甚至在節目中以專題形式邀請反恐專家接受訪問以及實施作戰兵推。媒體的確有讓群眾「知」的義務,但是如果攸關人身安全,應站在家屬的角度為出發點,以救人為先。如果這時消息曝光或媒體大肆報導,可能會使援救行動失敗而危及張女士的安全。
「公益揭弊者」指的是察覺自己工作組織有違法行為時,為了社會公益而主動揭弊的員工。員工對於所屬單位是否違法,最能了然於心。然而,員工檢舉自己工作組織,事業單位必然調查檢舉者身分,可能採取報復行動如騷擾、懲處、調職,甚至解僱;公司以洩漏商業機密或妨害名譽為由向員工提告也時有所聞。揭弊者的舉發意圖也可能被
觀諸北檢起訴黃世銘之新聞稿,筆者以為至少存有下述幾點問題:第一、北檢謂:「黃世銘經與總統府隨行秘書聯繫既定後,即委請楊榮宗開車搭載黃世銘前往總統官邸」,若係如此,則楊榮宗係幫助黃世銘實行洩密犯罪行為者,依刑法第三十條之規定,應論以「公務員洩密罪」及「洩漏通訊監察資料罪」之幫助犯。
空軍少校戰資官郝志雄遭共諜網吸收,涉嫌洩漏E—2K空中預警機等軍事機密,此一共諜案料將再次危及美台軍事合作安全。諷刺的是,就在中國直搗現役軍人之際,吳伯雄奉三軍統帥馬英九之命,到中國舉行國共論壇、且達成十九項「共同建議」,特別強調「加速兩岸服貿協議生效實施」。謀我日急的敵人已經拿到我國E—2K空中預
法務部本來不應該成為惹議的機關,但羅瑩雪出任部長後,法部務成了馬英九發動政爭的「後台顧問」,也變成黃世銘的「先遣律師」。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概念,以及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遭到嚴重的破壞。黃世銘在特偵組辦案過程,「夜奔官邸」向馬英九報告濫權監聽所得的譯文資料,他在國會答詢坦承該案尚未簽結;就法論法
為了慶祝建國百年的國慶,馬政府在兩年前一手主導夢想家音樂劇,與其他國家的大型音樂劇相比,這件異常高額的標案被外界視為馬政府圖利特定廠商的手段。該案經北檢簽結、監察院提出糾正案後,真相仍舊石沉大海。直到今年國慶屆至,文化部還是沒有公開全部細目、廠商決策簽呈。
馬英九集團毀憲亂政滿月,檢視一個月來,馬英九、江宜樺、黃世銘以及參與滅王計畫者的言行,簡直就是瘋子、騙子、惡棍大集合!這些濫權的狡獪惡棍,做一個「人」的基本資格都淪喪殆盡,已不配稱「人」,遑論治國、管理眾人之事了。檢察總長將刑事監聽內容非法洩漏給總統、閣揆,做為政治鬥爭工具,馬、江、黃違憲違法事實彰
九月政爭持續延燒,隨著相關證據一一浮現,台灣司法最黑暗醜陋的一面也逐漸被掀開。堂堂檢察機關最高首長,為了追究上級長官行政違失的政治責任,可以將另案監聽的譯文越級報告給無權聽取的總統,甚至不惜違法洩漏尚未簽結的偵查中機密,還真是黑暗醜陋到極點了!通訊監察原本僅能針對重大刑案與國安案件,但法務部向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