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讀藍弋丰先生《設了總署就靈光》一文,藍先生以「成立專責防災單位是疊床架屋的做法」對李鴻源前部長日前所提出的觀點進行評論,然藍先生一文恐忽略了台灣災害防救體系的「本質問題」。筆者身為台灣災害防救體系之一員,希望能就幾點專業看法加以補充。
國會改革的修法雖屬國會自治的內涵,但其自治範圍除內部議事事項外,尚包括與其他政府機關間關係的事項。基於權力分立,其他權力部門不得侵害國會自律權,相對國會也不得藉自律之名侵奪或限制其他部門的憲法權限,以免造成爭議。然而行政部門對於立法院所通過的「主決議」效力,一直疑惑未解,值得重視。
小女生殺手、錫口白紙扇2016的總統、立委大選在蔡英文大幅度壓倒性勝利贏得總統大位以及民進黨取得國會過半席次的「完全執政」下結束了,這也宣告了台灣人民對當前執政的國民黨,特別是馬英九總統完全不理會民意的一意孤行,已全然不信任。如同全面真軍前文所述,國民黨在選前就已經拋出了「國會多數黨組閣」這個議題。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日前公布《著作權法修正草案》的最新版本,條文從過去的一百二十條左右,大幅提升到一百五十條,可說是近二十年來最大規模的一次修法,而引來外界最多批評聲浪的,還是在草案第五十條至第七十八條間的著作財產權限制規定與合理使用規定,站在權利人的角度來說,當然是希望限制或合理使用的空間越來越少,這
胡博硯一月十六號就要投票,這次有一百二十萬個首投族,這些人將主宰這場選戰的勝負。這些出生於二十世紀後最後一個十年的首投族們,面對的是一個怎樣的台灣呢?二十年前,我是一位大學生,1996年的總統大選,號稱是兩千年來的第一次(因為「四百年來第一次」的稱號已被唯一一次的省長大選給用掉了)。當時台灣經濟富庶
鬼島跳曼波自前年年底國民黨1129大敗選後,國民黨對於2016大選的總統之爭,早已不抱希望,這也反映在黨內天王無人敢承擔責任,批袍參選總統,直到搞出了柱柱姊以及窮極難看的換柱戲碼後,才確定由黨主席朱立倫「承擔」。而正因國民黨自身亦評估這次的總統選舉顯然是沒戲唱了,因此國民黨的選戰策略很早就定調在國會
臺灣憲政體制乃「形似半總統制的實質總統制」(湯德宗大法官語)。無論依紙上憲法(law in books)的半總統制,還是事實憲法(law in action)的總統制,任命行政院長及其他官員屬於總統權限(釋字627)。1月16日選後,新立委就職不成問題,有疑慮的是新、舊總統權力如何無縫接軌。解決總統
郝培芝/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國民黨朱立倫主席拋出選後應由國會多數組閣議題,媒體亦傳出建議總統應釋出國防外交領域之外的組閣權限給未來國會多數黨之間接消息。考據我國現行半總統制憲政體制,無論是國會多數組閣,或是國防外交以外之領域組閣權限之釋出,恐皆為背離憲政法理的意見。總統大選之後,不管馬總統
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朱立倫拋出「國會多數組閣」,在部分學者哄抬下,突然又成了該黨核心理念。然而,這些學者主張的「換軌」不但與我國憲法相違,更是對修憲參考對象,法國憲法根本的誤解。事實上法國憲法裡不存在「換軌」機制,半總統制即為一種憲政體制,從未如這些學者所言,因選舉結果在總統制與內閣制間跳換。
隨著大選的腳步接近和國民黨總統敗選的預期,日前朱立倫主席提出選後應由「國會多數組閣」;接著媒體建議馬英九總統可在選後釋出除國防外交之內閣任命權以「落實憲政精神」;更有學者呼籲,馬總統應釋出組閣權給予國會多數黨,以「落實半總統制換軌精神」。這些意見似有認定我國憲政體制蘊含了在總統制與內閣制間「換軌」,
Peter PHL JELPH猶記得11月12、13日貝魯特和巴黎接連在發生恐怖攻擊後,一下子關於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of Iraq and the Levant,ISIL)和伊斯蘭教的文章爆炸性地產出,不過這篇文章並沒有要從歷史、社會的角度去耙梳發生脈絡和恐怖攻擊的意義,儘管許多
林濁水王柯把國會改革的焦點放在調查權,爭得面紅耳赤,沒完沒了,即將在野的國民黨把國會調查權當做是對付未執政黨政府的利器;即將跟著民進黨上台的柯建銘,則把國會調查權當做對自己未來執政有著「很恐怖」衝擊的妖魔。只是,戲雖演得很認真、很慷慨激昂,但在慷慨激昂之餘,實在有幾個現實應該注意。
桃園市呂議員「鍾肇政是誰」的質詢內容,引發各界撻伐,但大多聚焦於欠缺文學素養的批判,尤其在鍾老才獲頒台大傑出校友之際,更格外顯得諷刺。民代的淺薄打臉自己,大家好像樂得看笑話,對其百般揶揄,但卻少人窺見問題的根本:是誰讓呂議員不認識鍾肇政?追根究柢,此事件的起因,難道不正是我們國民教育長久以來的問題嗎
頂新案判決一出,又爆發人民的司法信心危機。連日來司改會的「司法陽光網」遭法官、檢察官群起反對,不少評論是針對評鑑制度而發。民主的核心就是可以問責,評鑑的本意是希望法官、檢察官行使權力時,若有恣意或不當,能夠合比例地追究責任。陽光網的本意是為了補強現行評鑑功能不彰而起,也希望能夠逐漸建置更多公開透明的
范綱皓擁有廣大鐵粉、在國內從事創新教學的台灣大學電機系教授—葉丙成,在臉書上發了一篇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文章。他那篇文章的大意,我用「白話文」來替大家翻譯:知識份子的社會責任說實在的,葉丙成教授,說得有幾分道理。如果他只是個藉藉無名的小人物,在自己的臉書針砭時事、分享笑話廢文、正妹照,或是
從10月底開始,除了下雨日,中部地區空氣品質沒有一天不是紫/紅色的危險等級,氣喘、鼻過敏患者多增加2成,更有媒體形容台中已經成為「毒氣城」。空污攸關身體健康,站在民眾的角度,重要程度更勝「馬習會」,但政府真的關心嗎?我國空氣污染防制法在民國64年通過,今年屆滿40年,但是台灣的空氣品質一直在世界的後
筆者本篇文章想簡單介紹中國城管「問題」,為什麼中國城管是個問題,其實在中國許多城市曾有發生過城管對民眾打砸搶的暴力維穩現象,引發眾多討論。城管是甚麼呢,說穿了就是與警察職權類似的國家執法人。城管問題的主要近因是中國許多地方城市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人們湧入城市尋找工作機會,人口變多後,官民之間衝突也變多
文/法操司想傳媒《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下稱通保法)2014年修訂後,大幅限制了檢察官調閱通信記錄和使用者資料的權限,不但只限於偵辦最輕本刑三年有期徒刑之罪,還要向法院聲請並說明必要關連性,都通過後才可以調取通信者資料。但是修法後,人民的通訊自由和隱私,就真的比較有保障嗎?
針對大法官釋字第七三二號解釋,司法院網站所公布的蘇永欽大法官所寫的協同意見書,竟與寄給當事人的版本不一,而多出了此號解釋不及於美河市案,自也無提起再審之可能等語。司法院秘書處面對此爭議,卻解釋協同意見書只是個人意見,言下之意,即便修改,亦無涉不法。如此說詞,實讓人感到訝異。
國家教育研究院(簡稱國教院)回應之文章:《自由廣場》課綱問卷,有沒搞鬼?國教院於自家網站之回應:回應自由時報9/28日張文隆老師質疑感謝國教院如此有效率的回應,但筆者還是覺得國教院的回應有欠缺周到之處,所以還是列出幾項問題就教於國教院。首先,「大考中心」官網明確說明:「本中心為規劃、推動命題及題庫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