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件屢屢危害居家安全,內政部未來針對六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將邀集營建署及建管機關研商,要求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者在設計或施工時,寢室、廚房及樓梯都要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既有建築物方面,規劃透過村里長推動,或藉由瓦斯行換裝瓦斯桶時,宣導安裝住警器並協助用戶安裝,再協調保險公司調降設置住警器者的保費、協調銀行比照強制火險在裝設住警器後才可申請房屋貸款。
為保護購屋民眾權益,內政部已在10月1日規定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必須記載建物周邊半徑300公尺範圍內之重要環境設施,讓仲介業者的不動產調查義務更加具體化,各大房仲擁有不同因應措施,如開發app系統讓周邊環境全都露,以及加強業務同仁訓練,讓消費者購屋權益更加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