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病毒首度現身至今,全球人民已與其纏鬥近三個年頭,無論是哪個年齡層的族群,皆需持續接種疫苗才能維持保護力,減少染疫後住院或重症的風險。而隨著本土疫苗基礎劑涵蓋率的提升,政府逐漸放寬防疫措施,開放邊境似乎也指日可待,因此,對台灣民眾來說,近來心中疑問不外乎是「何時能接種第四劑?有出國需求能優先施打
陳俊成「新北市15日宣布將推動『校園疫苗護照』,凡進出校園即需出示接種2劑疫苗證明的小黃卡或健保卡」111年1月15日新聞報導如是說。而再據報導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卻認為『基本自由的限制不該過頭』。」因為COVID-19所衍生直接干預基本權和違反憲法的基本原則的疑慮很多,因此,估不
美國最高法院十三日進行表決,以六比三的票數,否決要求企業員工接種疫苗的強制令;但另以五比四票通過,接受聯邦政府補助之機構的醫護工作人員,須接種疫苗。再一次讓人看到自由與人權的限制分際。可惜台灣被疫情嚇壞,少有媒體關注這則新聞。新冠變異株Omicron雖致國內疫情升溫,但各國已施打三劑疫苗防重症效果「
某縣市政府隨意在國人小黃卡紀載接種中國大陸科興或國藥新冠疫苗,被疫情指揮中心追回,國民黨批評小題大作,其實茲事體大,說明如下。自十一月開始,入境英國如果持有AZ疫苗完整接種證明者,可以免除檢疫的要求,可是排除印度代工製造的AZ疫苗(Covashield),印度政府因此向英國政府抗議,接獲的答覆說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