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傳統的外交方式,議會外交(parliamentary diplomacy)是國際交流的一項新興趨勢,其中,由國會進行的議會外交(也就是國會外交)是主要的型態。1對於國會外交,我們可以很快地聯想到,之前美國眾議院議長與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問台灣的案例。但具體而言,什麼是國會外交呢?它為何對台灣重要?
第十一屆立法院開議至今,藍白聯手握有席次多數,議事爭議不斷,綠營提出議案,被刻意阻擋。包括剛入立院程序委員會即被攔下,連進入委員會的論辯空間都沒有。部分法案雖排入委員會,卻被「直接丟包」,一次又一次的散會動議,法案仍停滯原地,連大體討論都還未進行。但在野立委所提的法案總能「快速通關」,甚至不必逐條審
蕭良其/美國華府全球台灣研究中心執行長蕭新煌/總統府資政今年是由卡特總統簽署的「台灣關係法」四十五週年。這是由美國國會通過的一項很特別的法案,旨在提供維持美國與台灣「非正式」關係的法律基礎。它持續協助了台海和平、穩定、繁榮將近半個世紀。一九九四台灣政策檢討
中國三無船2/14下午於金門禁限制海域翻覆致2人落水搶救不及喪生,中國國台辦當晚即定調「惡性事件」、「粗暴和危險的方式」、「傳統漁區作業」,顯見早備妥劇本伺機藉敏感海域火花改變現狀。果不其然,2/17國台辦進一步拋「根本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的說法」,2/18即由海警局稱「在廈金海域開展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