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服務機關多年前發生公文洩密案,一位平日工作認真的同仁,執行業務時,因一時心急求快,不小心洩漏重要公文內容,經地檢署以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起訴,幸好法官念其犯行無非是為求快速完成工作,並無不法意圖,而給予緩刑機會。反觀,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公開援助烏克蘭密級文件部分內容,係直接揭露捐款方式和管道,不僅損
國民黨立委日前為護航徐巧芯洩密案,號召「挺芯」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展開車輪戰,更傳出施壓脅迫外交部之目的,是為了迫使外交部主動撤回告訴,以爭取不起訴處分,不禁令人質疑是否意圖以政治干預司法?徐巧芯洩密案,讓筆者想起多年前發生在某機關的一起公文洩密案,一名平日工作認真的基層公務員,執行業務時,因一
士林地院法官,因案件壓力過大不幸墜樓身亡,如何有效解決法官案件壓力過大的問題,乃當務之急。依司法院統計處數據,地方法院近幾年每年新收案件超過300萬件,其中多達50幾萬件須進入正式審判,2千餘位法官平均分擔下,每人每月分案20幾件。筆者身為在野法曹,很清楚這樣的辦案及結案壓力會影響裁判品質,連帶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