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國家的「多數統治原則」並非指議會內多數可以決定一切,而是要求憲政機關須定期取得多數民意授權、對全體人民負責且以全民福祉為依歸。國會所立之法須符合法治原則且不可牴觸憲法與侵犯人民基本權利。國會是在尊重理性與不同意見的基礎下,經由周諮眾議與公開辯論達成決議。凡涉及議事程序部份尤應遵守公正、公平與公開
衛福部日前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內容,納入同婚、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三族群的適用,其中代理孕母須以「無償」方式進行;但委託配偶應提供必要費用,且不得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簽訂契約,違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代理孕母已是大勢所趨,建構多元共融社會,確保孩子生長於不同家庭均能安泰成長,是政府主
台灣新國會開議迄今,人們見證了令人擔憂的立法趨勢:「大量議案未經充分審查便直接進入二讀」。這種「逕付二讀」的作法,不僅矮化立法院的功能,更可能使民主制度走向「形式化」,這讓人不禁聯想到中共的人大制度,少數意見被壓制,多數決則快速推進,立法品質的重大瑕疵令人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