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4月15日〈外國旅人愛上台灣〉一文,讓我也忍不住不吐不快。思緒回到我的澳洲籍英文老師Helen,因為她老公在台灣工作的關係,他們全家也都在台灣就學及就業。Helen很喜歡台灣,只要有空就會去走天母古道,喜歡爬山的她,有次我帶她去走草嶺古道,她超開心,一直說風景很美,等她父母來台灣時,一定要帶他們
渾成的語境來自細密的編織。落筆之初,不一定知道表達的終點,但必須知道方向,且須一路掌控:我為何選用這題材?主題是什麼?有什麼人生的憧憬或追悔?有什麼現實的揭發與感慨?散文這文類,常招人誤解。有人要與小說區分,說散文不可虛構,從而剝奪了散文的創造性,降低了題材的廣度、表現的深度。試看陶淵明的〈桃花源記
主辦:財團法人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協辦:自由時報宗旨:鼓勵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獎項:一.短篇小說獎:字數八千至一萬一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六十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三十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佳作二名,每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