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個民主制度需要多久?德國自1933年納粹掌權到1949年訂立基本法大概是16年。在這個期間全世界被捲入戰火,犧牲了超過6千萬人的生命。如以台灣來說,從戰後1945年國民黨軍隊佔領到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過程約47年。二二八、50年代的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的受難者估計也有二十幾萬人以上。
台灣新國會開議迄今,人們見證了令人擔憂的立法趨勢:「大量議案未經充分審查便直接進入二讀」。這種「逕付二讀」的作法,不僅矮化立法院的功能,更可能使民主制度走向「形式化」,這讓人不禁聯想到中共的人大制度,少數意見被壓制,多數決則快速推進,立法品質的重大瑕疵令人憂心。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6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程序發言時指出,好在4月3日老天有眼發生大地震,讓原先國民黨要硬幹的國會改革審查停下來,是老天要救台灣的民主。雖然柯建銘事後道歉,但藍白仍持續緊咬,國民黨召開記者會,要求柯建銘辭職負責,並要求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出面向花蓮鄉親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