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13日)《澳洲廣播公司》(ABC)發佈了一個獨家重磅影片,披露了一個化名Eric的前中共特工,在逃亡到澳洲後向媒體披露大量中共海外滲透、誘捕和暴力襲擊等內幕。這個間諜的故事震動全澳,因為澳洲人做夢都沒想到中共的手居然可以伸的那麼長。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居然有那麼多中共特工在秘密行動,而海外一些知名
近幾個月陸續傳出台灣人前往古巴旅遊卻遭拒絕入境的案例,古巴海關以「不接受台灣護照,只接受中國護照」為由,拒絕台灣觀光客入境,甚至當場扣押護照原機遣返。在台灣護照免簽證暢行世界各主要國家之際,古巴霸凌台灣觀光客行徑實屬罕見,並質疑與該國反美親中的官方態度有關。
冒用他人身分證字號也犯法!什麼是偽造私文書罪? 偽造私文書罪規定在刑法第十五章第 210 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究竟什麼是私文書?什麼又是公文書?刑法將文書區分為「公文書」和「私文書」。「公文書」規定在第1條第3項:「稱公文書者,謂公務員職務上製
台灣早期因刑事訴訟法未臻成熟、員警素質參差不齊,時常可以耳聞警察刑求逼供,當時江國慶以及蘇建和等案件正是因為警察刑求逼供,被告作出不實的自白而蒙受冤獄,而如今在2024年的台灣,竟然又發生刑求案件,令人不經感嘆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員警素質是否倒退30年。 本則新聞報導指出,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3名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