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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張姓男子把愛車讓給妻子使用,但長年累積下來,共有521筆停車費暨逾期繳費罰鍰,總金額高達16萬餘元,卻不願繳納。該案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後,分署多次通知張男繳費未果,且欠款持續新增。昨日執行署人員前往準備查封張男愛車後,張妻方才出面表示,願意分期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