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為了增加收入,在阿公所留下的農地上自行搭建鐵皮屋並出租做工廠,結果卻被人檢舉,而遭補徵房屋稅5萬元,還面臨罰鍰,但聽從熟稔稅務的朋友建議,處分核定前先補報並繳清稅款,居然可減輕上萬元的罰鍰,猛喊,下次不敢了!
台電公布自4月1日起調漲電價,夏月最高級距金額由每度7.69元調漲至8.46元,非夏季則由每度6.03元調漲至6.63元,租屋族憂心恐將引發房東藉機調漲租金或收取超額電費的電價上漲「蝴蝶效應」,新北市地政局提醒,在契約租期尚未結束前,房東不得藉任何理由調漲已
近年來房地價格高漲,購屋若能獲得優惠價,是不少消費者盼望期許。稅務專家卻提醒,民眾向建商購買房屋土地並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產權登記,日後出售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時,必須注意取得成本的申報金額是否正確,若簽訂契約後,房地買賣總價款有發生減價或折讓,應以實際支付價款金額(即減價或折讓後的餘額),作為取得房地的成本辦理申報,否則查獲需補稅與罰鍰。
近年房市即使受到打炒房政策影響,但熱度、房價不減,不少人買不起高自備款的中古屋進而轉向預售案,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去年第四季針對全國50建案進行抽查,以「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契約總價」及「驗收」等15項目查核,共查核750項次,計有22項次不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