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取締超速,有十公里容忍值,因此駕駛看到限速標誌,大多會在容忍值內超速,不過萬一因而發生人員死傷,一樣得負起超速責任;基隆一名陳姓女駕駛,撞上違規闖紅燈的騎士,騎士傷重死亡,雖然騎士違規在先,但陳女的車被鑑定出超速五公里,起訴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
今天(1 日)是 2022 年第一天,也是預估國道交通量最大的一天,高公局也公布 14 處重點壅塞「地雷路段」,以及相關疏導措施,並提醒行車時間恐需平日的 3 倍至 7 倍。
國道掉落物易造成車道壅塞回堵,更可能釀二次事故,依現行規定,散落物由高公局處理者,處理 30 分鐘以內不對駕駛收取處理費用,明年元旦起取消,將一律收取,高公局表示,是為加強提醒用路人出發前檢視載運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發生事故,影響行車安全及順暢。
今年 10 月台灣電動機車的銷售狀況回溫,以 10,827 輛的數據創下 2021 年新高,市佔率更來到 16%,表現最為驚人的便是光陽 IONEX,單月創下 263.9% 的成長率,成為 Gogoro 聯盟最大競爭對手。
鴻海昨天(10/18)在創辦人郭台銘生日當天舉辦鴻海科技日,現場展出 3 款電動車,這新聞不只是在台灣引起廣大討論,許多國外媒體也紛紛報導該消息,不過鴻海推出的 Model T 名稱的電動巴士,外媒認為這名稱,「福特會抓狂」(Ford Will Be Mad)
疫情降溫提高民眾出遊意願,公路總局預估國慶 3 天連假,南下墾丁及經南迴公路往台東車潮,連帶回程估將突破 12 萬 5 千車次,以週六(9 日)車流最多。
近來網路流傳一則訊息搭配影片宣稱,用路人打方向燈至少「閃 5 下」,否則將違規受罰,高雄市府交通局表示「不完全正確」!強調法規並沒有規定變換車道時,方向燈要閃幾下,但變換車道時應依規定「全程」使用方向燈,以免違規受罰,違規者在高(快)速公路罰 3 千至 6 千元、一般道路 1200 元。
光陽自今年 3 月發表 iONEX 3.0 後,隨後更推出全新的尊榮換電服務,今(31)日 iONEX 尊榮換電正式上線,同時 Kymco 表示,儘管推動尊榮換電,但建置換電站的速度並未放緩,半年時間已建立近 500 座換電站,顯示品牌決心。
黃姓計程車司機闖紅燈被員警攔下,黃堅持自己是黃燈時前輪「壓秒」通過路口,但員警堅稱見到他闖紅燈開罰 2700 元,黃不服提行政訴訟,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確認黃前輪「壓秒」黃燈、後輪壓到紅燈,不算闖紅燈,因此撤銷這張罰單。
驚!昨天(11 日)台中市文心南路出現 1 個大坑洞,造成 1 輛轎車墜入「天坑」,女駕駛受傷,無獨有偶,今天(12 日)下午彰化縣芬園鄉省道台 14 線彰南路快車道路面突然陷落,同樣出現 1 個直徑近 1 公尺的「天坑」。
客戶騎 4000 元買的有掛牌的檢方拍賣報廢機車,路上被警方攔下開罰,機車行老闆不服監理站裁罰 5400 元,指車牌未卸怎知是報廢車而提起行政訴訟,南投地院法官判其敗訴,理由是檢方以廢鐵的價值出售,並開立「拍賣沒收物買受證明書」,而非「拍賣汽、機車證明書」,無「沒收」2 字可重新領牌、過戶,有「沒收」須向監理機關查詢可否重新領牌,而該車早已報廢自然不得上路。
高雄市楊姓女子去年 11 月間,開車上國道一號北上,遭民眾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在 3 分鐘內被連開 3 張罰單,合計被罰 9000 元,楊女不服向警方申訴被駁回,進而向法院申請裁決,橋頭地院行政法庭審理認定第 2、第 3 張罰單裁罰過當不符比例原則,應予撤銷。
由鴻海旗下的鴻華先進,以 MIH 平台打造電動車,另外也有 MIH 的商用車平台,打造首款電動巴士 E BUS,預計 2022 年將投入高雄客運的營運,採電動的 E BUS,將擁有續航力 250 公里以上,極速可達時速 90 公里的能耐。
王姓男子在三民區開設摩托車專屬的自助洗車場,由於是 24 小時營業,洗車場內的高壓水槍、風槍產生擾人噪音,鄰居投訴無門,只好提告求償 10 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王男沒有出庭替自己答辯,法官根據相關事證,判他應賠 3 萬元。
你是否還記得家中所買的第一輛車呢?以懷舊為主題的臉書粉絲頁《張哲生》,近期貼出一組 30 年前妹妹與爸爸的裕隆速利 321 合照的照片,事隔 30 年後,竟意外的又發現這輛車,將其購回並在老家前再一張相同的照片,從照片可感受滿滿的回憶。
針對開車出門是否需要戴口罩,指揮中心已有定論,若是一個人在車內,由於是密閉空間狀態,沒有其他人,可以無需戴口罩。但若是兩人以上,就得戴口罩。
我國目前為了防止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繼續擴散,祭出許多防疫措施。近日網傳「新北、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等縣市,5 月 17 日起開始,騎機車未戴口罩者,會被開罰...
時序來到夏天,最近高溫屢屢飆破 30 度,有網友 8 日在網路上分享一張照片,只見一輛汽車竟停在距離路口還很遠的陰影裡等紅燈,被網友笑稱:「太陽連開車的都怕!」
黃姓男子開小貨車行經台 61 線嘉義布袋段,被警方測得他飆速 154 公里開罰 8000 元,黃男不服,認為當時車上載滿貨物,加上台 61 線風速很大,不可能開這麼快,他質疑警方取締有誤提告請求撤罰,法官去函原廠,原廠回覆該款小貨車新車實測最快時速只有 145 公里,法官認為警方取締有誤,撤銷這張罰單。
阮姓男子在速限 70 公里的省道飆速 141 公里,超速 71 公里,被重罰 8000 元並吊扣車牌 3 個月,阮男認為該處分屬封建思想,汽車閒置 3 個月會生鏽,不如吊扣駕照來得直接,提告請求撤銷扣牌處分,法官無法認同,駁回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