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宣布,駁回台灣大哥大申請展延原先合併台灣之星案中繳回超額頻寬的履行期限,若七月一日台灣大仍繼續發射頻率,可處最高五百萬罰鍰。NCC主秘黃文哲說明,台灣大哥大之前在法定救濟期間已經提出行政訴訟,所以不適用行政程序法規定申請變更應處分餘地,認為台灣大展延申請於法無據,駁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5日)公布,駁回台灣大哥大申請展延原先合併案中限期繳回超頻頻寬的附款履行期限,若7月1日台灣大仍繼續發射頻率,可處最高500萬元罰款。NCC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宣布第1119次委員會決議,主秘黃文哲說明,台灣大哥大之前在法定救濟期間內就有提出行政訴訟,所以不適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