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TRA)歷經四十五年,現實作用越來越彰顯。但有人認為,它已無法完全適合現況需要,應可妥予修舊法、立新法,最新舉動是跨黨派議員,分別在參眾兩院提出強化美台軍工業合作的「台灣安全法」;但也有人認為,該法已留下足夠空間面對地緣政治變化,條文涵蓋範圍廣,無修訂必要。而在過去幾年,拜登對台政策
四月三日早晨七點五十八分,發生在台灣東部近海的芮氏規模七.二強震,造成人心驚惶的同時,也造成多處出現災情,在希望餘震能夠逐漸平息,受災區域也能逐漸展開復原及重建工作的同時,各國領袖、名人及民眾,對於台灣本次震災的反應,也是顯現其人性的指標。
記者陳杉榮國民黨僥倖贏得國會最大黨之後,果然毫無忌憚,立委奮勇爭先,大肆提案,假國會改革之名行違憲擴權之實,這些法案不但不能增加國會監督制衡,反而破壞憲政體制,傷害國會運作,干涉法院審判,而且嚴重侵害人民權益。假設「聽證調查」及「藐視國會罪」這些違憲擴權提案在立法院三讀立法,必將摧毀代議政治,造成天
依自由時報3月18日林志潔教授發表「反對憲法盲與人權盲的國會改革法草案」一文指出,在國、眾兩黨的國會改革法版本中,……。草案還規定,立法院可以要求政府機關、部隊、企業、法人、各基金會、社團和自然人,提供其調查所需的檔案、帳冊、財務資料等文件,同時,立法院還有權可以要求相關人員赴立院或指定地點作證或接
國民黨和民眾黨提出了多個匪夷所思的國會擴權版本,內容五花八門,有藐視國會罪、不當擴張國會調查權、還要求受質詢人要援引刑事訴訟法證人具結程序等等規定。由於擴權內容龐雜,一般民眾難以全面瞭解,若只聽聞表面訊息,很可能誤以為這些國會擴權設計,是為了讓國會可以調查弊案、以捍衛民意。事實上,這些設計不良的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