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14日)公布最新裁罰案。由於元大銀行的債權管理部前行員挪用催收款,違規行為時間約2年8個月,受影響客戶計46戶,挪用款項約288萬元;因此,金管會依照銀行法開罰元大銀行400萬元罰鍰。據瞭解,本案是歷年來,首次銀行行員挪用客戶催收款而被金管會開罰的案例。
金管會公布,截至目前為止,金融業因重大違規遭限制業務者,共9家尚未解禁,包括3家壽險、1家券商、4家投信及1家投顧;其中新壽因先後共2案挨罰,利害關係人交易背上2道禁令。金融業若有重大違規,金管會除了給予一般常見的糾正或罰鍰處分,還可能限制部分業務、投資或與利害關係人交易。若遭金管會祭出限制業務緊箍
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因新北市政府未核可相關水土保持計畫遲遲無法啟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3月判決,裁定新北市府應予核定水保計畫,市府日前與台電達成行政調解,農業局指出,今(10)日已核定核一室外乾貯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案,呼籲經濟部負起主管機關責任,督促台電按核定計畫施工,如發現施工有狀況,應立即
相關新聞請見︰羅秉成:打詐逼出黑數 盼明年下半年進入「控制期」行政院今天(9日)通過「打擊詐欺犯罪專法」。金管會說明,法案明定凡是「金融機構」及「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若沒有符合規定,包括:未能提供照會者相關資訊、未建立聯防通報機制等,將予以開罰,其中,「情節重大者」,金管會最重可罰到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