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書記官林顥倫(已停職)涉偷拍自家人等,犯行高達80次,一審士林地院判刑4年,另有8月得易科罰金。士檢認為量刑過輕,今日上訴請求重判,另查出林男複製他案的私密影像,再依貪污罪將林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林男原為三等書記官,2013年調任士檢服務,2017年2月起接辦收發室的發文業務,2021年
台中李姓男子把Apple Air Tag定位追蹤器裝設在乳膠枕內,寄給女友當作生日禮物,實際上卻在監視她有無每晚回家,兩個月後,女友想換洗枕頭套,才赫然發現乳膠枕內藏有定位追蹤器,新竹檢方依妨害秘密罪嫌將李男起訴。女友兩月後換枕頭套 才知藏追蹤器
犯案長達3年 21人受害士林地檢署書記官林顥倫(已停職),被查出三年來在士檢女廁、親戚住家或百貨公司等處,藉由不易被發現的針孔攝影機、密錄器,偷拍同仁、親戚或路人的隱私畫面,被害人達廿一人。士林地院昨痛批林男犯罪手段惡劣,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等共八十罪,判刑四年,另有八月得
相關新聞請見︰士檢書記官變偷拍狼!犯行82次、21人受害 判決出爐時任士林地檢署書記官林顥倫,3年來在士檢女廁、辦公室、親戚住家等多處,透過不易被發現的針孔攝影機、密錄器,偷拍同仁、親戚或路人的隱私畫面,被害人達21人。士林地院痛批林男犯罪手段惡劣,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
林男被控擔任士林地檢署書記官3年期間,在署內女廁等處安裝密錄器偷拍如廁畫面,被害人共21人、犯行達82次,士檢去年偵結,依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將林起訴。全案今審結,士林地院今對林男判刑4年,另有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屏東某高中1名教師遭控2年內,涉嫌對2名女學生強制猥褻342次,及拍攝私密照20次,被屏東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等罪,共判處514年又4個月徒刑,併執行刑10年,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上午宣判,改判有期徒刑9年。 據了解,自2020年2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屏東縣某高中老師
張姓男子為報復擔任精品店櫃姐的女友欲分手,涉嫌將偷錄的性愛自慰影片,傳送予她和公司、親友等,還指其為網路色情直播主,被地院從重判關。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考量他認罪,事後與女友互動良好,改判刑10月定讞,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22年1月至4月間,張男與在百貨公司精品店服務的女友小茹(化名)交往期
一名婦人到台東轉運站女生廁所如廁,看見馬桶旁的垃圾桶怪怪的,還被打了一個洞,直覺有異,打開桶內翻找,赫見內壁黏了一個攝影中的手機,立即報警,警方逮獲欲以手機連線竊錄的林姓男子,因竊錄未遂,台東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徒刑5個月。林姓男子有竊盗、毒品、妨害秘密等前科,早在110年間就曾在台東糖廠女廁竊錄4名
杏壇夫妻陳男與羅女感情生變,羅女發現丈夫出軌,錄下陳男與王姓「小三」性愛鹹濕對話及親吻、撫摸等親密畫面後,對陳男及王女提告求償100萬元,陳男雖否認外遇,但法官不採信,認為陳男與王女侵害羅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羅女50萬元,可上訴。陳男與妻子羅女均擔任國小教師,兩人結婚多年育有2名子女,夫妻倆卻感情疏
台東王姓男子對同居女友家暴,警方持搜索票搜索其手機及隨身碟,赫然發現大量拍攝女友隱私部位及兩人性行為的影片,均未經女友同意拍攝,有時趁她酒醉時偷拍,台東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王男4個月有期徒刑。判決書指出,王男利用與女友交往及同住機會,基於無故竊錄概括犯意,於民國110年9月起在同居處房間及浴室內
姚男不滿被分手,傳女友裸體截圖恐嚇要將她洗澡畫面散布在網路上,女方心生畏懼,報警將姚男送辦,屏東地院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及恐嚇罪,分別判處姚男4個月及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姚男在與女方交往期間,未經同意,利用手機偷錄女友洗澡畫面,去年雙方感情生變,姚男不滿被分手,以LIN
就讀私立大學的陳姓大學生,去年於大學校園內,見10歲女童上廁所,他竟持手機偷拍,被女童發現,轉報警方當場抓人,還在手機內查獲偷拍畫面,觸犯7年以上的「違反意願拍攝性交猥褻影像罪」,台中地院審理時,他坦承犯行,也賠償女童和解,法官也援用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但仍判處3年6月徒刑,不能宣告緩刑,雖可上
新北市游姓男子3年前和女大生交往期間,暗中竊錄其裸照、隱私部位供自己欣賞,卻在分手後,傳送訊息稱「「我想外流什麼,我自己有的是辦法」等訊息,恐嚇她將散佈裸照,接著將她的裸照上傳臉書、社群軟體及她的友人觀賞,讓她難堪,女大生接獲友人告知後,身心受創提告;高等法院依妨害秘密等罪將游男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
宜蘭縣去年接連爆出男消防員闖入女寢室及偷拍案件,闖入寢室撞見女隊員裸身的沈姓男隊員,被依無故侵入住宅,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偷拍女隊員的邱姓男分隊長,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兩案皆得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宜縣女消防員前年12月4日在分隊備勤,於套房格局的女生寢室內浴室洗澡,她未
屏東縣曾姓男子酒醉後痛毆、腳踹妻子至少60下,甚至當街指侵並竊錄私密處,曾妻送醫急救不治,法院一審、二審皆依妨害性自主、殺人等罪,將曾男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昨駁回曾男上訴,判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曾男與妻子都是西瓜採收工人,2021年12月15日晚間9時許,夫婦一同前往同事友人家喝酒,
李姓婦人提告李姓、呂姓女子偽造文書罪,在基隆地檢署偵查庭上,打開手機錄音、錄影功能,偷錄呂、李在庭內非公開活動,被對方發現而露餡。基隆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李婦拘役40天,得易科4萬元罰金。判決指出,李姓婦人對呂姓及李姓女子提告偽造文書罪,檢察官開庭調查時,李女不僅未關閉手機,反而打開手機錄音、錄影功能
一名妻子發現丈夫錢包內有女子的身分證,還有一張寫有「老公,錢先放包包...愛你的老婆」的便條紙,決定向偷吃兩人求償百萬。台北地院指這兩人侵害配偶權,並審酌這名丈夫財產總額達1億多元,判應連帶賠償妻子60萬元。這對夫妻是在2015年結婚,某日妻子見丈夫錢包內有女子的身分證,以及一張貼在五星級酒店房卡紙
有竊盜與妨害秘密罪等前科的邱姓男子(現年25歲),2022年間才因用手機伸入女子的裙底內偷拍,被法院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去年他再犯,跑到一家醫院的女廁所,偷拍女性如廁畫面,被醫院保全與行政人員當場發現逮捕,他坦承犯行,但沒有與被害人和解,台中地院依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3
彰化縣張男透過網路通訊軟體認識A女,兩人進一步交往,發生性關係。才交往4個月就感情生變,張男要求「分手砲」,兩人到摩鐵開房間,張男用手機拍下女方著「蕾絲內衣」照,A女從此拒接張男來電。而張男為了挽回這段戀情,希望A女回頭找她,竟將「內衣照」PO到Twitter供人觀賞。A女不得不回頭找張男談判,張男
法官︰夫妻應互相尊重彼此隱私空間在上市公司擔任主管的新竹陳姓男子發現妻子晚歸,竟開始監看妻子與小王蔡姓博士的手機LINE對話紀錄,長達兩百一十天監控當中,共翻拍多達一四五五張照片,才提告向小王求償兩百萬並撂話「你們完蛋了!」陳男遭妻反控妨害秘密,新竹地院依竊錄非公開談話罪判刑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