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許多長輩會選擇在臨終前規劃自己的遺產,期待子女利用遺留下來的財產過更好的生活,或是減輕子女的財務負擔。但有些不孝的子女在父母生前沒有盡孝道,死後卻想要白白繼承父母的遺產,天底下怎麼可能有那麼好康的事呢?其實在民法上有一種情況,父母是可以拒絕子女繼承其遺產的。 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南
朝野立委近日要求相關單位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以解決強制執行保單解約償債未符比例原則的紛爭。所謂保單強制執行,乃指債權人就債務人(要保人)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時,主張代位終止債務人投保之保險契約,藉由人壽保險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提供債權人以滿足債權。
勞保條例規定,單身男女亡故,則勞退年金未領完部分,非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或指定扶養繼承人,不得申請領取。即使是旁系血親之手足處理其身後的數十萬元喪葬費,也不能申領喪葬補助費,如此勞保條例真是令家屬氣結!難道要讓親人選擇捨棄,避開現實,以免負債上身,讓社會充滿冷血無情以明哲保身嗎?難道是國家鼓勵國民捨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