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近日要求相關單位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以解決強制執行保單解約償債未符比例原則的紛爭。所謂保單強制執行,乃指債權人就債務人(要保人)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時,主張代位終止債務人投保之保險契約,藉由人壽保險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提供債權人以滿足債權。
台灣死刑釋憲案已在4月23日於憲法法庭開庭辯論,最快7月下旬對死刑是否違憲做出判決。國民黨立委提及近八成民眾不贊成廢死,另點名九名大法官,具廢死心證。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是否廢死應該要有社會共識及民意基礎,要審視國民感情思考到民意。廢死立場就算是同黨也有不同聲音,恰吉(台語)王世堅為民進黨立委
因李昭然法官的逝去,血汗司法的議題又成為討論焦點。但口號式的改革不會贏得人民對於司法的敬重。法官被期許也自許為正義的代言人,諷刺的是,法官對自己的勞權無能為力,因為「與其抱怨」,不如「多結幾件」。基層法官、檢察官人力短缺的訴求偶爾能被外界所知,同樣負荷過重的司事官、檢事官、書記官或助理的聲音,可能就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昨天憲法法庭關於死刑違憲與否的辯論大概是近期最受人矚目的憲法訴訟了,當然過去數十年間被送到憲法解釋的死刑辯論不只一次,不過此前要處理的乃絕對死刑或者是說是唯一死刑的問題,而這次真的針對死刑存廢與否直球對決。事實上這一題本來就應該要去處理,因為我國在兩公約的要求下,關於死刑
憲法法庭將於四月廿三日進行「死刑是否違憲」之訴訟辯論,「死刑存廢問題」涉及社會價值觀,甚至宗教哲學的理念層次。美國開國政治家傑佛遜在所著「聯邦論」嘗言:「政府的政策往往是要在『兩害權其輕』或『兩利權其重』之間作出抉擇,而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當今對於死刑存廢的爭議,亦可作如是觀。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國民黨召委吳宗憲強推下,藍白的「國會改革」法案廿案全數條文保留,期間民進黨立委提出高達四十次的「散會動議」均遭否決。民進黨團認為,藍白假改革、逐條不審查,猶如賽制不公的球賽。藍白仗勢國會過半,最後若強硬通過「藐視國會罪」及「質詢總統」等違憲法案,則大法官作為民主憲政守護者,必
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獲緩起訴,引發社會議論,陸續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演藝圈已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並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對加害者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法制面恐須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METOO被害人的權益方面,比如「追訴權時效的適度延長」亦應被重視。
上周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遭緩起訴消息公開後,引發社會議論,陸續又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目前演藝圈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與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演藝圈跨出一步,正視兒少性剝削問題,然而單純對加害者方面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恐仍需法制面的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而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羅明才,被爆料請託金管會保險局出面,邀請壽險公司董座與財委會藍白立委餐敘,引發各界爭議。這場飯局,啟人疑竇的地方,在於羅明才為什麼要請託金管會保險局出面邀請壽險公司董座餐敘?而不是由羅親自出面邀請?且只邀請藍白立委,而未邀請民進黨立委?
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遭名嘴朱學恆強吻,一審認定朱學恆對鍾強制猥褻行為,判刑一年兩個月。鍾沛君強調,事實只有一個,司法終有正義。她知道這判決恐怕還不是這場奮鬥的終點。民事求償,她也會繼續堅持。並希望這個小小勝利能為受過委屈的所有靈魂帶來勇氣與希望。
太陽花運動十週年,前去參加公民團體組織的紀念活動,很高興主要參與者都是年輕人。今年選舉前,有人多次高喊要重啟服貿,我不禁回想,萬一當年沒有太陽花運動,台灣今天會變成什麼樣子?一,服貿一旦通過,中國人只需六百萬台幣就可來台設立服務業,大量中國中小企業與中國人力湧進台灣。以某些中國人的不擇手段,加上中國
針對虐童命案,國民黨籍多名立法委員配合輿論提案修法,包括殺害十二歲以下幼童一律處無期徒刑或死刑,違犯刑法第286條虐童遭判徒刑者不得假釋,施虐十八歲以下未成年致死,比照殺人罪可處死刑等。但針對虐童、殺童一律處死,在法理上存有幾個問題:倘若保母、父母主觀上是出於殺人故意而虐童,就應直接適用刑法殺人罪,
數位轉型下的當代社會,個人資料的使用與保護是極為重要的議題,特別是在醫藥健康領域,其涉及的個資數據可以說是更加敏感。台灣公共衛生學會對於衛生福利部日前所提出的「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極為關注,我們認為該草案不僅回應憲法法庭對個人隱私權保障的要求,也為衛生福利資料的治理與利用提供了新的方向與可能。
前天「五一九白色恐怖記憶日」發起人召開大會,包括政治受難人、文化人、學者共五百多人連署發起,希望將五月十九日定為「白色恐怖記憶日」。不必放假,但定為國家紀念日,提醒國人不要忘記心酸血淚的歷史,珍惜得來不易的自由民主。為何選在五一九?五一九在台灣史上有何意義?
前日拜讀海大顧教授投書,標題為「消防員適合納入職安法?」(以下簡稱該篇文章),其中提及「消防法增訂職安條文」是適切做法,本會認為納入職安法為更全面性的作法。該篇文章提到:「就安全角度來看,其實僅只是提供最低安全的保障,亦即雇主只要有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有標示危險區域、有善盡告知義務即可。」然而,
曾任NCC委員及清大副教授的立委翁曉玲,其言論「立委質詢官員是上對下的關係」造成社會譁然,而「總統選舉應該改為二輪投票,甚至不需要修憲就能達成」,近日更引發爭議。從翁委員的臉書長文,運用歷史解釋及立法解釋,檢視憲法本文的立法原意,以幫她所認為「只須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就能將總統選制改為二輪絕對
報載國防部完成「軍法官參與司法機關平時審判軍法案件」研究報告,未來引進軍法官、軍官參審,或在刑事法庭的合議庭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軍法官或軍官等,均為未來修法方向。立法院法制局前此亦發布「重大軍法案件妥速偵審研析報告」,建議研議平時犯陸海空軍刑法特定案件者改依「軍事審判法」追訴處罰,或修正刑事妥速審判法,
莊勝榮律師在自由廣場發表〈死刑是否合憲 應留新政府討論〉(下稱「莊文」)認為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任期即將屆滿,因此有關死刑是否違憲之重大議題,應交由新總統任命的院長決定,方符新政府代表的新民意。但在憲政體系,司法權本有其專業性與獨特地位,司法權與多數民意之「抗多數困境」更是大一法律系學習憲法時的基礎知
憲法法庭將於四月廿三日舉行死刑是否違憲的辯論,爭點有六,一、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二、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三、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
全面真軍餓了八年的國民黨回來了,雖然沒能拿下中央執政權,但在成為國會第一大黨後,國民黨開始把腦筋動到如何無限擴張立法院的職權,假監督制衡之名,毀憲亂政行國會獨裁之實。 除了傅崑萁提出「國會特偵組」的發想外,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提出六大國會改革方案,包含:1.聽取總統國情報告、2.國會調查權、3.聽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