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9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這次主要是考量容積實施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多為921大地震前建造,以現今建築法規標準而言,恐有耐震不足的疑慮,因此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
高市近年來積極推動重大建設,但為減少土地開發利用行為而衍生之水患問題,高市府水利局於汛期4月底前全面巡查各完工案場,其中包括鳳山區三井LaLaport購物中心、楠梓及仁武產業園區、永安彌陀地區太陽光電廠、鳳山縣舊城遺跡歷史公園等,並要求開發單位妥善維管,確保出流管制設施發揮應有的滯洪效果,避免開發行為造成鄰近周邊道路社區因雨所致淹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