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當藍委帶頭大哥、黃國昌率白委側翼掩護,藍白在立院狼狽為奸、擇肥而噬、得意更猖狂!不過,就如那句俗諺︰「囂俳無落魄的久」,「濫權,瘋狂,爛尾」三部曲,將會是藍黨的最後狂舞,也恐將是白黨的最後輓歌!看藍白委得意更猖狂的醜態︰徐巧芯外洩外交部機密文件,更刻意爆料,除了攻擊台灣外交部,也無端波及捷克、
日前藍白立委聯手準備立法制訂「藐視國會罪」,光看名詞,直覺可笑!民主政治乃代議政治,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院是神聖的國會殿堂,國會議員如果都能為民喉舌,為國議政,何須擔心國會被藐視?況且在憲政規範下,立法院有其職權,自無被藐視之虞。回想兩蔣威權時期,在「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臨時條款」之下,國會(當時包括國民
第十一屆立法院開議至今,藍白聯手握有席次多數,議事爭議不斷,綠營提出議案,被刻意阻擋。包括剛入立院程序委員會即被攔下,連進入委員會的論辯空間都沒有。部分法案雖排入委員會,卻被「直接丟包」,一次又一次的散會動議,法案仍停滯原地,連大體討論都還未進行。但在野立委所提的法案總能「快速通關」,甚至不必逐條審
窮寇莫追。徐巧芯已經慌不擇路,連幾個月前所有國防外交立委都收到的密件都可以拿出來爆料轉移焦點,根本已經不顧台灣的外交處境,只為了救自己。再這樣下去,還有多少至關要緊的密件要被爆?我們真要陪葬鴨子划水好不容易努力得來的國際關係,與她玉石俱焚?
按「立法院依法行使職權涉及國家機密者,非經解除機密,不得提供或答復。但其以秘密會議或不公開方式行之者,得於指定場所依規定提供閱覽或答復」、「洩漏或交付經依本法核定之國家機密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廿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及第
張宇柔今年2月27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已於5月1日生效,其中規定「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洩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或有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資料,無論是否公開,都可被認定是洩漏或不當取得,此法提高外國機構於大陸的投資風險、對學術性質的科研交流合作產生壓力,也將增加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大姑與其丈夫涉嫌詐欺、洗錢案,不法金流高達2700萬元,對此政治評論員溫朗東接連提出證據直指徐巧芯說謊,徐卻以爆料回擊溫不想當兵索性裝瘋賣傻,最終被判定有精神疾病被驗退。溫朗東得知消息準備向徐提告並民事求償150萬元,一時之間,徐至少挨告三次。
全球淨零排放趨勢下,各國積極發展氫應用,但安全性仍需謹慎,如何藉由科學驗證達到社會溝通,進而提升民眾使用信心,是發展氫能產業的重要課題。以氫能儲存與運送為例,現行不論何種儲存方案,氫氣都須經過加壓,而高壓縮比例狀態下就容易產生洩漏,容器只要有一丁點縫隙,氫氣就有機會逸散至空氣中產生危險,如何讓人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