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十四年未修,相關規定不合時宜,致符合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人囗數僅佔總人口數百分之一.五,約為美日韓貧窮率的十分之一,以各國GDP比較而言,我國貧窮率是離譜的偏低,其癥結在十四年前的社會救助法是消極限制人民申請低收入戶的權利,致社福界人士咸認台灣低收入戶審核是全世界最嚴格的制度,期望政府早日
日前藍白立委聯手準備立法制訂「藐視國會罪」,光看名詞,直覺可笑!民主政治乃代議政治,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院是神聖的國會殿堂,國會議員如果都能為民喉舌,為國議政,何須擔心國會被藐視?況且在憲政規範下,立法院有其職權,自無被藐視之虞。回想兩蔣威權時期,在「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臨時條款」之下,國會(當時包括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