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十四年未修,相關規定不合時宜,致符合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人囗數僅佔總人口數百分之一.五,約為美日韓貧窮率的十分之一,以各國GDP比較而言,我國貧窮率是離譜的偏低,其癥結在十四年前的社會救助法是消極限制人民申請低收入戶的權利,致社福界人士咸認台灣低收入戶審核是全世界最嚴格的制度,期望政府早日
日前藍白立委聯手準備立法制訂「藐視國會罪」,光看名詞,直覺可笑!民主政治乃代議政治,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院是神聖的國會殿堂,國會議員如果都能為民喉舌,為國議政,何須擔心國會被藐視?況且在憲政規範下,立法院有其職權,自無被藐視之虞。回想兩蔣威權時期,在「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臨時條款」之下,國會(當時包括國民
健保近期最熱門話題,是立委們擬提案修正健保法,將總額支付制度由「上限制」改為「目標制」,以保障點值一點一元。對此,個人有三點看法。第一、保障點值須有配套。對健保運作稍有了解者,對改成目標制的直覺是「不可行,但不好說」,倒不是接受點值每況愈下的慘狀,而是健保總額預算採取「浮動點值」,本是「避免醫療過度
連江縣政府替中共發給縣民已經儲值300元人民幣的交通卡,縣民到福州消費享有優惠。地方政府自願為中共的惠台政策效勞,連江縣政府的行為,已經嚴重違背公務人員對國家有忠誠效忠的義務。連江縣112年度預算編了將近四十六億,如果分給馬祖的一萬三千二百人,平均每個人有三十五萬元。連江縣政府竟然只為了中共統戰用的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由於最近在質詢台灣與烏克蘭的援助計劃中,拿出未公開的機密文件,並公開在媒體前亮出文件內容,涉嫌公布機密文件,遭外交部告發洩密罪。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2條規定,立法院依法行使職權,涉及國家機密者,非經解除機密,不得提供或答覆,其以秘密會議或不公開的方式為之者,得以指定場所規定閱覽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