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藍白立委聯手準備立法制訂「藐視國會罪」,光看名詞,直覺可笑!民主政治乃代議政治,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院是神聖的國會殿堂,國會議員如果都能為民喉舌,為國議政,何須擔心國會被藐視?況且在憲政規範下,立法院有其職權,自無被藐視之虞。回想兩蔣威權時期,在「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臨時條款」之下,國會(當時包括國民
昨日(5/7)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針對多位立委提案的「《全民健康保險法》(以下稱,健保法)第六十二條條文 修正草案」召開政策公聽會,此提案修正重點是為了保障醫療服務點值至一點0.95或1元。而這將牽涉到全民健保醫事服務支付制度的改革,包含:論量計酬與總額制度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