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空姐與義大利商人有關八歲女兒監護權的官司,空姐輸掉官司後,女兒向總統求助,憲法法庭裁定暫時停止執行處分,女童暫時不必回義大利,理由是兒童身心發展權與憲法權利息息相關。姑不論憲法有無兒童身心發展權的規定,官司確定了,還可以由憲法法庭翻盤,不知道最高法院是終審法院,還是憲法法庭才是終審法庭?
白麗芳/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近期名人與富商的離婚事件頻傳,在社群媒體眾多的時代,雙方皆會透過公開的訊息來進行攻防,不僅想要在法律訴訟中勝訴,也希望社會大眾來「公審」,到底誰在婚姻中錯得比較多?誰才是比較好父母親?雙方的資訊像擠牙膏般的釋出,社會的風向也隨之左搖右擺,我們無法斷定在這場戰爭中誰能贏得勝利
立委蔣萬安日前在質詢時嗆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反被當場電爆。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前天聲援蔣,痛批蘇「欠電的電火球,真沒效」;蘇貞昌則回應「朱立倫趕快查黨內賄選、還黨產,少來蹭熱度」。確實,朱立倫錯將賄選的犯罪行為,誤當家務事企圖私了,簡直目無法紀!
烏俄戰爭期間,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多次公開宣示,普廷侵烏行動不會得逞,而有此預期的不止澤倫斯基;北約各國運送武器到烏克蘭、瑞士首次放棄中立凍結俄羅斯寡頭帳戶、丹麥等允許國民至前線擔任志願軍、各國人道救援之外,齊一步調實施經濟制裁,甚至連日本對於北方四島的定位,都從「擁有主權的島嶼」變為「固有領土」了。
近日,台中一中有學生在音樂課報告時跟音樂老師發生口角衝突,當下有學生錄影時被老師禁止錄影和要求刪除影片,但學生表示他有錄影的權利,並在事後將影片上傳到網路上。筆者在這篇文章沒有要探討老師管教是否失當或學生態度等議題,本文將著重在事件中學生錄影及上傳影片的行為是否有觸犯法律之虞。
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因挪用漢光演習加菜金新台幣二八八○元,支付中將指揮官招待部屬與家眷之餐飲費用,遭依《貪污治罪條例》(以下稱本條例)第五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定讞,退休俸並因此腰斬,引發輿論一陣譁然。
緋紅嫁衣、陰森大堂、蒼白新郎加上吊起新娘,這張網絡謠傳的「冥婚」照片相信嚇得不少朋友要隱藏帖子。但其實這張照片來自02年的《中國國家地理雜誌》,講述山西窮鄉一場有錢人的婚禮,可憐的新人完全不曉得自己被誤傳成靈異主角。然而這是否代表冥婚不存在嗎?
張淵森上個月陸軍花防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因其下屬的家人到花蓮遊玩,為盡長官及地主之誼而到海產餐廳宴請下屬的家人,餐費當場先以指辦室零用金支付,回到部隊後再以團體加菜金支付核銷餐費,經法院判決認為加菜金僅得供軍隊使用,不得作為下屬家人的餐費,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少女在喝醉酒後,答應讓楊姓業餘刺青師練習在她的右手臂上刺青。但在酒醒後覺得刺青圖案難看,又害怕被父親罵,於是改口稱楊男未取得其同意,控告其傷害罪。由於雙方在地檢署偵辦期間就已經達成和解,所以最終以不起訴結案,但楊男的行為究竟有沒有犯法的可能呢?一起來看看法操的
教育部近日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增列搜查學生身體及私人物品時應全程錄影,並有家長會代表、學生會幹部或教師陪同等程序面規範,益加完備對學生隱私權之保障。於此同時勾起民間團體如人本教育基金會之質疑,以該注意事項僅屬行政規則層級,得否據此作為教師搜查學生書包之依據,屢有爭議。
林濁水回顧一年來,反共保台最扣人心弦的演出的無非是立陶宛力抗中國的打壓,讓台灣駐立陶宛代表處掛牌辦公了。一個人口300萬不到的北歐小國,為人所不敢為,居然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國中,舉世唯一設置了以「台灣」為名的外交機構,而中國也憤怒地加以制裁,相對的,歐盟、美等未設有台灣代表處的國家也大力聲援立陶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在憲法法庭今年1月改制前不久,收到40件釋憲聲請案,其中聲請人包含34名死囚一同挑戰最高法院,認為其內部分案規則違憲。問題點其一為「上訴最高法院的重大刑案經第三審發回後再上訴,仍由原承辦股法官審理」、其二則為「自更二審以後上訴最高法院的案件,皆由同承辦股法官辦理」。認為一直
蔡政憲近日,嘉義市長黃敏惠大張旗鼓、頭頭是道於其臉書宣傳污水下水道的「政績」,更聲稱是「看不到的建設」;然而,這種帶風向的報導,實情則為:嘉義市自2001年開始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歷經招標不成及訴訟……等因素導致延宕,且當時全台灣除離島之外,只有嘉義市污水下水道接管率是零
悠蘭多又 Yulan Toyuw (泰雅族)《原住民身分法》所有法條中,沒有「認同」兩字,但認同卻是該法立法設計中,最重要的精神。美國沒有戶籍、出生不需要登記,根據美國聯邦法,在美國出身就是美國人。在台灣有戶籍、有《原住民身分法》,要取得原住民身分一定要申請登記,才能取得。而認同與否,是個人會不會提
張斐昕2022年1月17日,司法院舉辦了憲法訴訟新制施行後的第一次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主題是關於《原住民身分法》將姓名作為原住民身分的認定標準是否合憲。由於本案是新制下第一次開庭,因此引起各界廣泛關注。筆者在直播看到本案各當事人皆提出詳實的論述,努力說服大法官;相較之下,同樣受邀到庭陳述意見的國家人權
潘宗永(邵族)上週看了憲法法庭召開原住民身分法言詞辯論庭,結束後給了我很大的反思。先說明,我不否認任何一方的觀點,也不是要引起更多的口舌論戰,只是單純就個人反思表達看法。無論您認同與否,勿讓批評與攻擊,傷害民主社會保有對公共議題理性對話的空間與氛圍。
上週媒體報導政府去年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為加速接軌以利日後談判,行政院院會通過經濟部提報修正「著作權法」與「商標法」草案,對符合三要件之情節重大的非法數位盜版、散布及公開傳輸行為,改為公訴罪。其中,商標法修法擴大對仿冒商標的處罰範圍,相關行為若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進
文淑盈 Akuanu Usaiyana(鄒族)根據報載,身為原住民的鄭川如女士為了讓小孩在保留漢人丈夫吳欣陽先生之姓氏的前提下,同時繼承母親的原住民身分,因不符現行《原住民身分法》之「從姓/傳統名字門檻」規範,在經歷訴願、行政訴訟皆敗訴後於本月17日聲請大法官釋憲,陳訴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這是一件令人傷心的回憶,筆者實在不忍心喚起,但隨著國民法官法將施行,筆者陷入沉思,殺警案的審理,當時如果已有國民法官制度,除了平衡社會的法感情外,是否也能撫慰被害者家屬悲痛的心靈?二○一九年七月二日,台鐵嘉義站發生乘客補票糾紛,一名警察前往處理時遭刺身亡。這起案件震驚社會,這個悲劇除了執法員警的猝逝
行政院會議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除顧及精神疾病患者的權益,亦建立多元扶助體系,也將強制住院交由法院來決定。如此大幅度的修正,正在達成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所宣示的人權保障原則。惟針對法務部所提,即監護處分去除五年期間上限的刑法修正案,卻有值得商榷之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