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二十二日下午四時三十一分接獲民眾通報,在機場跑道23L方向二公里處發現無人機,航管單位立即通知航警局派員前往查看,證實確有遙控無人機活動。為維護飛航安全,立即通知塔台暫停起降共三十四分鐘,受影響航班十七架次,旅客一○九七人。桃機對這架遙控無人機後續有沒有進一步處置,不得而知,但發聲明表示,依
台灣化學纖維公司﹙簡稱台化﹚彰化廠的三座氣電廠因操作許可到期,兩度向彰化縣政府聲請展延遭到駁回,台化公司提起訴願,環保署兩度駁回縣府行政處分並予撤銷,但因未能取得許可,導致台化關廠,台化因而提起國賠訴訟,日昨彰化地院做出判決,台化公司勝訴,彰化縣政府判賠四‧七億元。判決一經披露,網路社群譁然,看法各
因涉恐嚇、傷害、妨害秘密等八項罪名的林秉樞,經新北地院裁准八十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惟如此的限制,能否防止被告威脅、騷擾或傷害被害人,卻一直是個大問題。羈押,目的在防止被告逃亡、湮滅證據或脅迫證人。而檢察官既然起訴林秉樞,表示證據蒐集已經完畢,且目前第一審的審理程序,已完成對於證
關係全民利益的健保資料庫違憲宣告聲請案,即將在近日由憲法法庭作成裁判。健保資料庫的應用,固然是所謂「知識經濟」的重要環節。不過,法治國家的任何行為,都必須謹守民主與人權的界限,其設置與應用,乃至於其他任何涉及人民個資隱私限制的行為,都不能夠自外於法治相關原則。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在奈良選舉演講時,遭槍擊身亡,震驚全世界。這除關係七月十日的參院選舉外,更牽動日本憲法第九條修正的未來。日本二戰後的新憲法,實是由聯合國總司令部所主導,並以愛與和平為主軸。這明顯反應於其憲法第九條:「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
柳彌林智堅、柯志恩被指控涉及抄襲、自我抄襲、一稿兩投等學術倫理醜聞,兩人分別提出告訴,意圖以訟止謗。提告本身實為選舉手段,而非真用於定罪,民眾不必過於認真,不過對於納稅人大筆經費被用於補助抄襲、造假不可不察。首先略論候選人提告一事。關於抄襲,目前並未不存在構成抄襲之具體標準。所以一句話完全相同,可以
翁立思從免職戴立紳、「三振報復」的徐國堯,到恩恩案「被自首」的基層消防員「揭弊者保護法」從法務部廉政署101年研議至今,目前草案仍卡關在行政院會。從草案內容來看,保障範圍仍以揭露「犯罪」為主,對於其他違法行為或應付懲戒行為的揭露,能否確實受充分保障,令人感到不安。
警政署長陳家欽提前退休,引來內政部與警政署之間人事鬥爭的風風雨雨。其實以陳家欽警界鐵漢的形象,我建議他不宜再隨耳語起舞,以免傷害了行政院、內政部與警政署之間的信任關係,因為止謗莫若無語。我對陳家欽署長最深刻的印象是在二○一九年,高雄發生了網路直播主糾紛,引發砸店、聚眾鬥毆、開槍等街頭暴力事件,他親自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日前在台南傳出一起殺夫案,起因是王姓女子長期遭受丈夫陳男的家暴,一日在爭吵後王女看見躺在床上睡覺丈夫後情緒失控,先拿熱水潑醒陳男後再以水果刀刺進右胸。陳男雖然隨即奪門而出,但拔刀造成血流如注,就算社區主委也在第一時間報案,最後仍傷重不治。
「國民法官法」明年初即將上路,今年八月底前,各地法院將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活動。好笑的是,桃園一○一歲因重度失智住安養中心的張姓老婦,卻連續三次收到被桃園地院抽到要擔任國民法官的通知。張婦女兒除以掛號信函告知母親狀況外,也打電話到法院反映,都未獲回應。日昨再收到桃園法院通知,要張婦八月十六日上午到法院報
憲法法庭公佈憲法訴訟法今年實施,近半年來至五月底新聲請案件四九二件,但在新制度審理終結二七五件,有九十點五五%裁定不受理。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表示,將修法優化。從這些統計數字,我們可以發現幾個問題,到底憲法訴訟之制度,是對當事人多一層保障?還是多一次時間、金錢之浪費?憲法法庭是否會像人民勝訴率不到一成
西拉雅族在台灣生存了千百年。一九五○、六○年間,政府竟誤認台南地區並無原住民,因而未公告、亦未通知西拉雅族人辦理平地原住民身分登記;隨後,政府即禁止族人辦理原住民身分登記,故今日的西拉雅族人,皆不被中央政府承認為原住民、而不具原住民身分。一九九○年間,平埔族群的前輩與法定原住民族運動者一起上街頭,尋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到戶政事務所換發身分證時,要求新的身分證上不要有性別、戶籍地址、父母及配偶姓名、役別、照片等資訊但遭到拒絕,經訴願也不被受理後男子提起行政訴訟。結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身分證上有些資訊沒有登載的必要,所以准予換發為「不含原告父姓名、母姓名、配偶姓名、役別
刑事訴追有很大機率不會啟動恩恩家屬因求助新北市消防局,耗費八十一分鐘才送醫,致讓人質疑有無延誤。而在家屬要求錄音檔,新北市府卻以涉個資為由為阻礙,且稱此案所有資料已交由檢方為調查,似可藉此釐清事實。惟若偵查重點擺在報案資料之外洩,顯就非查明有否延誤就醫,反有整肅吹哨者之疑慮。故欲究明有無疏失,就應朝
王梅娣糾纏近月的「恩恩」事件,本來是很單純的過程:四月底出了人命,當時新北市府就應主動展開調查、找到癥結、檢討有無錯誤或當初沒有想到的缺失、獎懲有關人員、通知恩爸並公告於社會、並立即做改善(聽說那兩天已經有內部行政措施的改變了)。照常理一禮拜就完畢。若恩爸不服,可自提醫療過失訴訟,或提請監院調查。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確診的兩歲小朋友恩恩因遭質疑送醫過程延誤而不幸病逝,隨著錄音檔曝光,引發議論。儘管晚了81分鐘送醫和最後恩恩的死亡是否有關,仍待進入司法程序再討論,或是否涉及國家賠償也須逐一探究各個構成要件,但這個個案已經讓新北市政府騎虎難下。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極地超級馬拉松好手林義傑(現名林瀚駩)旗下的顧問公司,涉嫌先向國外取得未在台灣公開播映的電影授權後,再利用BT軟體上傳電影的下載種子「釣魚」,等有人下載後再與影視業者合作向檢警單位提告,並透過私下和解「賺取」金額。
天虹副總撞死騎士爭議,警方竟代發聲明,讓媒體傻眼。原本正常的程序應是檢察官要「相驗」,可以輾轉改易為到醫院,由醫師來開死亡證明書,還涉及「輕生傾向」、「心肌梗塞」,第一張醫師診斷書只提病因,沒有車禍。其後因媒體揭露,才加上「患者因車禍外傷⋯由東元醫院轉院至本院治療⋯」的劇情曲折,然而仍疑雲不斷。
這次鬧得沸沸揚揚的林義傑涉嫌版權蟑螂案,檢方偵辦除了未具律師身分卻辦理訴訟業務外,主要涉及刑法一五七條的挑唆包攬訴訟罪。舉個例子,未具律師身分的A自行網購違反著作權法商品,然後以遠低於委任律師的委任費,挑撥對該商品有著作權的公司提出訴訟,並擔任該著作權公司的訴訟代理人,並收取和解金對半之費用,就是典
以刑逼民vs.刑事訴訟收費新聞報導超跑好手林義傑經營的公司被控非法包攬他人訴訟,遭檢警突襲搜索,由於該公司一年提告案件多達千件以上,檢調懷疑林義傑及員工透過自己將影片檔案上傳到BT讓網友下載,再進而「以刑逼民」,脅迫被害人和解以獲得高額賠償金。詳細案情雖仍待檢察官精緻偵查,但卻也點出我國刑事司法長期